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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手很美,这只手的主人肯定也难看不到哪里去。
如果在平时,就算要砍掉易风的手,他也绝不舍得放弃这一只手。但现在他不得不放下。
因为在这里,不是朋友,便是敌人。
随他而来的几个人当中没有女人,所以这只手应该是敌人的。
“你是谁?”易风看不见前方,只好用剑护住了前身要害,用耳朵凝听着四周的动静。
没有脚步声,有的只是那只手的主人的声音:“这片果树林的雾气一向很浓很大。站在这里,你是看不到我的。”
易风冷冷道:“那你为什么能够看到我?”
那只手的主人叹息道:“我在这里呆了三十多年,这雾也在这里呆了三十多年。一个人若是在这片雾里来回走上三十多年,便是闭着眼睛也能过去了。”
她的声音很落寞,也很寂寞,仿佛一个独守空闺的女子在默默等待着她的情郎。
易风不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他只知道她的声音仿佛有种强烈的魅惑,吸引着易风想要好好看清楚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子。
那个声音哀然一叹道:“三十多年哩,只有你一个男人来过这片果树林。难道就连你也不愿意陪我走走聊聊么?”
易风皱眉道:“据我所知,这片果树林一直有人打理,怎么可能三十多年都没人来过?”
那声音淡淡道:“狼牙国建国才几年?我和这片果树林却一直呆在这里。以那些凡夫俗子的眼睛怎能看见我的存在?你不用多想,跟我来就是了。不管你想到哪里去,我都会带你去的。”
易风起初抗拒着这个声音,可渐渐的,他不由得想:横竖这片雾气这么大,自己是辨别不了方向了,跟着这女子又有何妨?如果她要害我的话大可以趁我看不见东南西北的时候杀了我,何必跟我费这么多话?
想着想着,他便再度牵起了那只手。
一个人的路很漫长,两个人一起走总是很快的,尤其一个是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一个是声音美若天籁的女子。
也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浓雾终于散去,露出一大片的果树林。
易风通过牵着自己的那只手,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背影。
背影,仅仅是一个背影,易风的魂便被勾去了一大半。
当那个背影转过来时,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勾魂夺魄。
除了地下墓穴内的那位神秘少女雨柔,也只有蜥蜴人卡丽莎能与之媲美了。变幻成人型的卡丽莎很美,绝美,美绝,可与眼前的这位佳人相比,还是逊色了一筹。
当卡丽莎施展浑身解数诱惑自己的时候,自己还能勉强镇定心神坐怀不乱,可她只是轻轻的一回眸,自己的心理防线终告瓦解。
“来,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咱们坐着休息一下。”
易风望着她,怔怔道:“坐?坐哪里?”
女子抿嘴一笑,拉着他在一张红色的大沙发上坐了下来。
易风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不知从何时来到了一个红色的大房子里。
这里的一切都是红色的。
红的墙,红的茶几,红的沙发,红的地板,红的天窗……
就连那女子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红色的,血一样的艳,血一样的红。
红得令易风的心底有一股难以抵挡的燥热。
他坐在沙发上,女子没有紧贴着他坐下,而是来到了相隔不远的梳妆台前袅袅坐下。
女子解开头发上的发髻,将一头如瀑布般的黑亮秀发散落腰间。她的皮肤很白,在红色衣服的映衬下显示出一种女性特有的红润光泽。她的五官很美,体态很美,就连她对着镜子解发髻的模样也美得令人难以呼吸。
易风只觉得大脑快要停顿了,只得呆呆问道:“这……这是在哪里?”
“我家。”女子嫣然一笑,宛如一缕春风吹散了易风心头所有的阴霾和疑惑。
“哦,你家。”易风迟钝的答了一句,他觉得自己的脑袋昏沉沉的,有很多事情都反应不过来了。
屋很艳,人很美,气很香。
人们常说“色香味俱全”,一个女子若光有色已然是不够的,因为大部分男人的眼睛和心思一样总是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所以一个女人如果懂得运用嗅觉的魅力,就如同懂得“要留住男人的心就要先留住男人的胃”这个道理。
易风的眼神纵然还没有变化,可他的心思连同嗅觉一起被留在了原地。
香,很香。香得让人沉醉,不想再起来。
当然,这种香不可以太浓,因为大部分男人的口味都不太重;也不可以太淡,因为假如给你一盘缺盐少料的菜,恐怕你也没有胃口下咽。
所以,这香气不浓不淡,香得若隐若现,香得恰到好处。
香气沁脾,美色魅人。
在这色与香的层层环抱下,易风的心似已渐渐迷失了方向,他甚至涌起一个念头:如果能永远坐在这里,看着眼前的美人,嗅着鼻尖的香气该有多好?外面的腥风血雨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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