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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三个人安静的氛围中,林轩进屋打破了这个气氛。林轩看到环木春的长相,顿时笑了起来,她心想,这个人长得好喜感。原来环木春是跟随父母搬到此地来的,他这个人生来懒惰,只喜欢在床上躺着,二十五六岁了还什么都不能做,不读书,不做工,也没娶老婆,就天天在家里躺着,经常自言自语,父母觉得他精神不太正常,就带他出门,可是很多人都会笑话他,说他是“傻子”,久而久之他出现了郁结,父母担心他。就带他搬家到了这里。
日后环木春经常来王思佳家里吃饭,他好像终于交到朋友了,王思佳王思窈有时候会逗逗他,谁让他实在惹人笑,但是林轩对他很好,总是给他吃的,照顾他生活。王家父母也不错,待他很亲近,他像是第一次感受到爱,就经常来。
一日,林轩带着环木春出来看戏,她想,如果看看戏,会不会让他的心情放松一些。林轩费了很大周章,总算没白费,环木春高兴的不得了。而林轩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他们观演的时候,一名跳舞的女子深深地看着林轩,好像要跟着她走似的。
女子名叫吴小璃,长得小巧玲珑,十分美丽,是个典型的南方姑娘,林轩是从北方南迁而来的,加上从小磕磕碰碰,即使身材瘦小,身高却不算矮,虽然只有十四岁,以现在的尺寸,她已经长到一米六五了,所以她十二岁时比九岁的王思窈足足高出了一头。而吴小璃则是小鸟依人,让人看了充满保护欲。
吴小璃自幼学习跳舞,现在她已经跳的很出色了,她很想进入乐馆,奈何进入乐馆的人都有认识的人,她没有,不然以她的水平,早就可以进入乐馆了。她不屈服,一直努力的跳,她的生命中仿佛只有跳舞、演出。而这一刻,她看到林轩,好像是生命中有了其他追求一样,这一追求让她变得狂热。她更加努力的练舞,但是也会腾出时间来去寻找林轩。
林轩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听到前方有惊呼的声音,她跑过去看,又是一群人围观,这次不是“认做他爹”的游戏,是一个女孩子在喊“抓贼”。
“抓贼啊,救命,抓贼啊,有贼。”女孩子漂亮的脸上满是慌乱的神情,而那个贼已经跑出了几十米远,林轩视力不好,找了个目击者问了她那贼的衣服颜色,体貌特征她没问,因为她知道这样情急之中,记住这些已经很多了,于是她摸索着追了过去。
从小搞杂耍的人,跑步速度是很快的,那贼跑的更快,林轩在后面追,眼见着要赶上了,那贼人却加快了速度,与林轩拉开了距离,林轩心想,如果将他往衙门的方向追赶,他定然跑步了,但是跑步的主动权在跑的一方,她只有利用对方的亏心,林轩喊了一声:“你别跑了,前面就是县衙了,你是要往哪跑,不如乖乖束手就擒,把钱给我,我还给那位姑娘,也不怪罪你,你就可以走了,你要是跑到了县衙,老爷可不会对你这样仁慈哦。”
那贼人仿佛被说动了,竟然停下了脚步,林轩追了过去,说:“这就对了,快把钱还给我吧。”
那贼人见林轩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小女孩子,他已经三十多岁,心想不如就打她,把她打服了她就不追了,一个小毛丫头我怕她作甚。随即他就与林轩动起手来,拳脚相加林轩自然是打不过他,林轩看到一旁有卖布的,她跑过去扯过一块布扔到了那贼人的脸上,随后她又操起一根擀面杖猛砸那贼人的头部,这时那贼人处于下风,林轩三拳两脚将其打倒,拿到了那个钱袋子,对那个人说:“不要再抢了,你这么年轻,士农工商什么不能做?非要做贼?晚上不会做噩梦吗?”
那人听了林轩的话正要转头。
“回来。”林轩掏出了一些铜板,放到了那个人的手里,“好好做事,不要做违逆良心的事。”
那人接过铜板,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谢谢,谢谢。谢谢姑娘。”
围观的人拍手叫好,直到那人离开。
那人走后,林轩又掏出钱来,给了卖布的和卖擀面杖的老板。随后她回到原地,把钱还给了那个姑娘。
林轩这一次善举,让当地很多人都认识了她,从此街头开始传言。
“王真家的女儿啊,人实在,她那次追贼,帮小姑娘找回了钱啊。”
“她还很聪明,那贼是很多人都抓不住的,竟然让她略施小计给抓住了。”
“这姑娘心善,还给那个贼人钱,劝他从良,别人不都是打一顿吗?”
“就是,她用我的布,我开始以为我要倒霉了,没想到她给我的钱比这一块布值多了。”
被抢钱的女孩子正是吴小璃,她这下子可以找到林轩了,也有了理由去找她,她以道谢的原由去了王思佳的家里,林轩的热情好客使二人很快成了朋友。而此时,乐馆的选拔名额里出现了吴小璃的名字,她很高兴,自己总算进了乐馆。她第一时间去找了林轩,分享她此时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