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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雄壮的火狮奔腾而出,身躯长两丈有余,头颅一昂,足有丈高,口如血盆,爪如磨盘,抖动着浓密的火色棕毛,显得威风凛凛,如同王者在巡视领地。
雄性火狮的战斗力非常恐怖,但却有一个先天劣势,速度不行,无法追逐上速度夸张的野兽,在这一点上很似巫蛮族,近战无敌,但是远程却是短板。
每一个狮群却有需要雄狮,一是延续后代,二是守护族群,雄狮以守护族群为代价,来获得母狮猎杀的食物分享。
“啊!”雷霆提着大戈冲出,先声夺人,无论他是否暴露,机会都只有一次,那还不如酣畅淋漓的大战一场。
“嗷吼!”狮王昂首咆哮,它虽然不参与猎食,但并不代表不会杀死送上门来的猎物,雷霆在它的眼中就是食物。
遭遇战,狭路相逢,并非勇者胜!
电光石火之间,大戈与雄狮的巨爪轰到了一起,雷霆竟被震退了足足五步,大戈反弹拦腰轰断了一根巨木,爆出漫天木屑,这才堪堪稳住身形。
嗡!青铜大戈不停的颤抖,劲道全打进了他的右臂之中,雷霆额头青筋炸起,身躯承受了凶猛的力道。
大戈是曲头兵器,横刃,装有长柄,和大钺一样,戈在上古时期是仪仗的象征,后大量装备普通士兵,战技直来直去,能很快入手,但是简单的戈技,经过千锤百炼之后,却成了战争的象征。
“杀!”雷霆双眸之中游离着一丝血气,让他杀性大增,这道血气仿佛能影响到他的心境,让他忘却死亡为何物,脑子中惟有一个杀字,只余杀性。
狮王比他更快,雄壮的身躯扑杀了过来,獠牙森寒,散发着浓浓的腥气。
“轰隆!”雷霆手中大戈挥舞,凶狠的抽在雄壮头颅之上,但戈锋竟未破开皮毛,这让雷霆豁然大惊,下一刻就倒飞了出去。
乱叶簌簌坠落,一棵巨树居然被他生生震死了,他的骨骼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轰!”又是一道爆响,雄狮又一次扑杀过来,雷霆于千钧一发之际,险之又险的躲开了,差一点就葬身狮口。
雄狮远比他想象中还有强悍,无法硬撼!
豹的力,狮虎的骨,人类所谓的炼骨境,其实不过是想把全身骨骼锻炼成狮虎一般强悍,在低境界的人兽战争中,人类面对狮虎就会吃亏,因为力量不如,骨骼也不如。
三品颠峰雄狮王,即便是化灵境高手也不愿意单独大战,因为即便能杀死狮王,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吼!”雷霆嘶吼,内脏轰鸣,受了不小的震动,明明他的力量并不弱于雄狮,但却无法正面抗衡,只因他的境界太低,骨骼和内脏都承受不住对轰的劲道,但雄狮却能轻松接下他的力道。
可惜,手中的兵器如果换成是兽面纹大钺,或许他还能有硬撼的可能,但现在却是不行。
跑,跑动起来!豹猫示警,雷霆也改变了初衷,从硬撼变成游斗,雄狮的速度不如他,从刚才两次扑杀就能分辨得出,比之前看见的母狮猎食弱了很多倍。
又是好几次,雷霆差点被扑杀掉,但都给躲开了,还反击了两次,可都无功而返,但也让他发现了雄师的弱点,或许说是豹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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