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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傍晚的时候,炎龙在手下期盼的眼神之中,闭着眼睛对手下挥了挥手,而他的爱犬还浑然不知主人的用意。
不一会儿的功夫,营地里传来了肉香,已经饿了一天的炎龙也忍不住喉结上下滑动吞咽起口水来,不过想起自己的爱犬已经变成了烤肉,他还是黯然了那么一小会儿。
谁让这头笨狗连抓只兔子都不会的?
狗……肉很委屈,俺是斗犬,是斗犬,不是撵兔子的傻猎犬……
这是它被杀的理由,这个结果说明,不管是人和动物,如果没有任何一点价值的话,结局肯定不会太好。
忍着恶心吃完了分到的狗肉,炎龙和他的手下的脸上终于有点血色了,一整天的体力消耗,已经将他们累地筋疲力尽。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睡一觉,养足精神。可很快,炎龙就发现就连安静地睡一觉,也是奢望。
青木兴高采烈地来请炎龙,并很讨人嫌地展示他在丛林中的优越感:“我们首领请大家吃肉。”
肉是野猪肉,连毛带皮的半头大野猪。
炎龙很愤怒,他有足够的理由猜测蛮牛部落,或者干脆说李顿是故意让他难堪。在他将爱犬杀掉吃肉之后,送来大块的猪肉,足够每一个跟着他的火魔人吃饱,这种行为是挑衅,是对他身份的侮辱。无能的贵族少爷,再一次被蛮荒小子给比下去了。
他可是王国的贵族,是身份高贵的炎家继承人之一,拥有好几个大型庄园,奴隶上前,他怎么可能吃带毛猪?
价值就是笑话……好吧,他承认自己没有吃饱,一条狗,二十来个人分,怎么可能吃饱?就算是他多吃多占,也不能分去一大半去。他感觉好像更饿了,这种感觉仿佛是堕落,自己明明知道不好,可就是忍不住地去想。
耳畔还是青木这家伙喋喋不休的唠叨:“苍鹰部落简直太幸运了,这片山林里的食物多的几乎难以想象。成群的野猪,麋鹿,傻乎乎地站着都不知道逃跑。哎,对了,刚才闻到了你们好像烤肉了,吃的啥?”
蛮荒人打招呼的方式。
就算是吃的烤老鼠,也要挺起胸膛打一个饱嗝,努力从牙缝里飘出一丢丢的肉香,然后幽幽道:“野牛肉太老了一点,塞牙。”装模作样地弯一根树枝剔牙,表现出对高级食材的挑剔,来彰显自己的牛掰。
炎龙看了一眼几个双眼放光,全无睡意的手下,垂头丧气地开口道:“你们吃吧!”
他一个人去找李顿了,面对李顿那张仿佛写着你小子又来沾我光的臭脸,炎龙再也无法平复内心的激动,盯着李顿无辜的脸怒道:“为什么?为什么连你都觉得可以来作弄我?我是烈火王城的……”
“……炎家的少爷,是帝国的精英,贵族院长老的学生……”
李顿眯起眼睛,很配合的回答道。他还在心里默默地加了一句,这种这轱辘话,在爷们那个时代,一分钱听七段,还不带重复的。不过那个时代可没有高贵的大少爷,土豪不算。土豪的霸气侧漏,往往是钱堆积的效果。可是这种效果相比贵族来说,还是差了很多。这个时代的贵族对于奴隶有生杀大权,就算是死后,对于身边的人也有能决定身边人的生死,比如——殉葬。别说奴隶时代的社会了,就算是中世纪……在美丽富饶的欧洲,贵族在领地内也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少女的初夜权就是其中之一。李顿很奇怪,他脑子里为什么会冒出初夜权?
可炎龙并不这么想,反而气不打一处来,发狠道:“你用这种伎俩来表示对我的不满,让我难堪,这可不是一个高明的手段。”
听到这里,李顿才感觉到不太对劲:“我怎么了我,好心好意请你们吃肉,还错了?”
“我刚刚杀了我的狗。”炎龙的意思很简单,他试图让李顿确认,蛮牛的人明明可以更快一点的。
“狗是人类的朋友!”李顿对于那头凶猛斗犬的结果暗自默哀,认错了主人啊:“狗是最为忠诚的动物,主人就算是穷到连饭都喂不起,它们也能打起精神去寻找屎果腹,吃饱之后,回到主人的身边。这么忠诚的动物,你怎么下得去手?”
“别说了!”炎龙大叫,他可不是良心发现,而是真被恶心到了。
狗什么时候和人成为朋友的?炎龙很憋屈,他发现李顿的脑回路和他总是在一个平行的频率上,打招呼。每次,都让他措手不及。在蛮荒,狗肉的地位很低,仅仅比老鼠肉高那么一丁点,主要是因为这种动物天性太过烂漫,尤其是食谱过于广泛(比如说吃屎),以至于蛮荒人都不待见吃狗肉。
想到这些炎龙有点恶心,虽他养的狗顿顿吃肉,从来没有吃屎的记录,可保不齐……
明明很饿,却没有任何胃口。炎龙坐在火塘边的脸色如同火焰无法照耀的地方,永远是阴暗,晦涩的色卡。可是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斗犬虽然不如训练好的军犬那么好用,可接下来没出息的火魔人在丛林中恐怕要依靠剩下的那一头来果腹。
没有了狗,怎么去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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