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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一年,英国伦敦,早晨八点光景。
这个雾都清晨的雾是白色而潮湿的,空气中的小颗粒和烟灰混合在一起,呼吸都变得干涩刺痛,阴沉沉的天空几乎看不到任何日光。泰晤士河的船只往来不绝,大量腥臭的鱼类被船夫运上河岸,码头吆喝声不绝,路过的绅士小姐们都不自禁捂住了鼻子,露出嫌弃的神色。
“嘿,小伙子,我们到地方啦!”一个响亮的男中音引起路人侧目,约翰一脚踏上湿漉漉的岸边,顺便把泛着鱼腥味儿的口罩摘下,蹲下身,捅了捅坐在船上低着头正在沉睡的人,提高了声音,“嘿!醒醒!我们到伦敦了!”
被称为小伙子的少年被震耳发聩的声音弄的一惊,立刻跳了起来,便宜而布料劣质的灰色贝雷帽滑稽地歪到了一边,露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他的鼻梁上还沾着一抹煤灰,凌乱的红色头发被匆忙塞进帽子里,坐在一堆翻白眼的鱼和贝类里狼狈不堪。他茫然地抬起头,毫无特色的脸庞只有一双翠绿色的瞳眸极为显眼,明亮如同燃烧的火焰。
“到伦敦了?”少年扶了扶戴歪的帽子,把掉下来的头发往里面塞了塞,然后利落地跳上岸,结果差点踩到湿漉漉地板上的一条死鱼。
约翰好心地接了一把少年的手臂,把他扶好,指了指比林斯门放心的那条大道,“呶,小伙子,你要去的玛丽勒波区往那边走。我们不顺路,就不送你了。”
少年点点头,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容,“好的,多谢你把我送到这了约翰大叔。以后有希望再见面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约翰随意地挥挥手,并没把他的承诺放在心上,哈哈笑了两声,“好好,再见了,来自利物浦的无名小伙子。”
少年笑眯眯地看着那个高壮的背影走远,然后转过身,轻快地穿过处处都在吆喝的鱼市场。由于在船上呆久了,由内而外都散发着一股绝对称不上好闻的鱼腥味儿,过往的路人纷纷都遮掩住了口鼻,神色异常。
少年一脸笑意毫不在意,口里哼着胡编乱造的小调儿,走到一个阴暗的拐角处,他停了下来,手探入怀里,拿出一个陈旧的怀表,看着里面一张破损的黑白照片,顿了顿,呼出一口气,有些为难地喃喃,“真的要去吗……希望堪忧啊……”
虽然如此说,他还是把怀表放入脏兮兮外衣的口袋里,沉沉叹了一口气,定定神,接着往前走去。
比林斯门距离玛丽勒波距离颇远,少年从清晨一直走到了日光终于穿破厚重的乌云,街道逐渐喧嚣热闹起来,一辆辆马车从身边穿过,马蹄笃笃。他走过一家面包店,闻到了飘出来浓重甜蜜的香气,立刻就走不动了。转过身看了看店主手中香喷喷热腾腾的刚出炉的面包块,少年舔了舔嘴唇,肚子发出应景的“咕咕”叫。
他为难地摸了摸空荡荡的口袋,愈来愈近的香气完全无法抗拒地钻入鼻子里,他站在原地想了会儿,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掏出怀表,刚刚迈出一步,却忽然定住,眼珠子转了一圈,移到了正朝这边走来的一位穿着体面的年轻绅士上。
削瘦,并不高,留着连鬓胡子,脸庞微微憔悴,但是眼神却很温和。穿着时下最普遍的黑色西装外套以及白色衬衣,打着一个小领结。他看上去似乎受过什么伤,使用左手时多有不便。年轻人正低头看手中的纸条,不时左右观看,完全没有注意到少年投向自己的眼神。
他想了想,然后一把扯下自己的旧贝雷帽,一头长而浓密凌乱的亮红色自然卷发立刻披泄下来,少年——或者说,装扮成少年的少女微微活动了下自己的手指,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向往这边靠近的年轻人走去。
巧妙的角度,灵敏的动作,压抑的惊呼,委屈的眼神——她很好地扮演了一个走路时不小心撞到路人的无辜女孩,而她很满意地得到了年轻人充满愧疚的致歉。
“真是抱歉,我只顾着看自己,没注意到——”年轻的绅士眉头微微皱起,对自己鲁莽的行为很自责,温和地看向少女苍白的脸。那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贫穷姑娘,身上有着浓重的鱼腥味。虽然这味道十分令人不悦,但是年轻人涵养不错,并未表示出嫌恶的神色,他放轻了声音,目光担忧,“还好吗,我有撞疼你吗?”
少女胆怯地摇摇头,脸上黑一块灰一块格外滑稽,衣着破旧寒酸,头发凌乱,举动粗俗,气味糟糕,典型的伦敦街头流浪儿角色。
年轻人目光里的怜悯更深了,他小心地扶起少女,在发现手中的胳膊细的仿佛骨架一般,完全没有这个年纪的丰满后,他皱了皱眉,但是却爱莫能助,只能拍了拍少女手臂上沾上的泥灰,再次致歉道,“是我的疏忽,不过你以后一定要小心些,不是所有人都会因为撞到你而向你说对不起。”
他的话没有任何嘲讽的意思,只有纯粹的嘱咐。少女眼里露出异色,不过她并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然后注视年轻人向她微微颔首后起身离去。
她看了半晌,忽然轻轻“嗤”的一声,有些感叹意味。没想到这个世纪,现在居然还有对一个脏兮兮的流浪者表示真诚善意的绅士。自她来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伦敦之后,她见多了高傲自以为是的上层人士,随意驱赶乞讨老年人的商贩和对恶行漠然相对的路人,而这个名为“华生”的年轻人是她来到这里后第二个对她展露笑容的人。
至于为什么她会知道对方的名字——
她抛了抛手里的另一块较新的镀金怀表,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虽然很久未出手,但是宝刀未老,顺手牵羊依旧这么流畅风骚,她这一周的午餐都有着落了。
轻轻打开怀表,里面镶嵌着一张年轻女子的照片,眉目温暖笑容柔和,主人大概很小心翼翼地爱护它,照片看上去像新的一样,旁边写着“”,应该是那位年轻人的母亲。
这大概是他身上最值钱也最有意义的一件物品了。
先留着吧——她想了想,虽然年轻人看上去衣着光鲜,但内衬衣领有磨旧的痕迹,脚上穿的鞋子布满泥泞,脸上微露风霜,扶她的那只手的指腹有薄薄的茧——也许他也和她一样,不过是想在这个世纪里最繁华也是最肮脏的都市中努力活下去的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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