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132.132.认错亲 (第1/2页)

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免费),接着再看更方便。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 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 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010.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看什么看,没见过贤夫助啊 医妃攻略 给反派送老婆![快穿] 天下无双(重生) 逼迫代嫁:嗜血暴君现代妃 绿野龙踪 艺术家的偏执狂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深情不负:男神,缱绻不离 穿越之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