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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名声大噪】
搬家的日子总是疲惫又喜悦,处于这样的氛围下,沈泽也没有闲着。甚至与此相反,他每天也很累,清晨必定要往外头慢跑百米以上,直到将自己折磨到气喘吁吁,再回来修习内力,香猪的身体短小,筋脉也比人身时短很多,因此修习内力却可事半功倍,这也是意外之喜。
沈泽沉默之余,也就只能通过这些找点安慰了。
不过每逢傍晚,安然享受着少女温声软语,洗澡盆里揉筋打骨,却也有种意外的满足——没有数之不尽的战争,也不见往日随君跋涉、忠心耿耿的属下,更没有蜀中各族谄媚的嘴脸,仿佛一瞬间打落了神坛,却懂得了如何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更兼夜来添香,如是而已。
难怪营里那些结了亲的弟兄们,总打趣他不懂女人的好处,现在想来,若夜里能有娇妻相伴,确是美事一桩。
从不为落花停留的沈泽,第一次,有些迟疑的考虑起了自己的人生大事。
当晚,蜀中营里出了名的最不解风情的沈将军做了一场娇若软语的春梦,梦里的女人影影绰绰,看不清眉目,然身姿绰约,肌肤如玉,恰似当日浴桶中的惊鸿一瞥。
然而醒来再瞧见少女明媚的笑脸,沈泽却愈发不自在了,平日里沉如深渊的目光,总无意的瞥向她的身影——或是点了油灯,撩开衣袖往光洁的臂膀上涂抹蜜液的细致神态,或是舀了温水只着一身小衣的蹁跹丰腴,亦或是浴桶里哼出来的小调……
沈泽蓦然一惊,只觉得心里几番欲动。
心下冷哼,沈泽趴下身子在窝里默不作声的想着,大不了……待自己恢复了人身,便娶了她是了,不过一个好看点的女人而已——当日李副将的疑惑今次却叫他也难住了,是了,往常眉眼再精致的也并非没见过,怎么这一个,却不一样了呢?
身为沈家人的家主,可不能这么没出息。
……
这一年整个九月,林父从一个小小的木工转战到澧城商场,靠着祖上传下来的手艺和来往的好人缘,倒是给如意坊打下了不少好名气,不过玉石毕竟是贵重之物,除去先前卖出去的几块,剩下的却少有人问津,前段时间林父忙着规整在城里买下的院子,往店里放的心思少了许多,回头再一瞧,便不由得又开始发愁。
坐吃山空,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妙妙正抱着沈泽嘻嘻哈哈的做猫狗逗弄,小猪猡爱答不理的模样,却也不曾反抗,林妙妙揉了揉它的脑门儿,一转头见陶氏编制的团扇,又念及家里闲置的三大块还未经雕琢的玉石,顿时心下一动。
林父手头上雕的都是男人戴的玉佩,无一不是图案精细又大气的东西,只是换做女儿家却不乐意买这些东西,倘若换了扇坠、玉簪等精细物件,再配以精致的手艺,只怕那些官家夫人小姐也要趋之若鹜了。
林妙妙身为女人,甚至前世也在侯府里待过十数年,自然明白女人家对这些精巧物件的喜爱之情,尤其像后宅里那些姨娘,平日里混不出头来的,只能靠着家宴时候精细着打扮自己,以求在里头博个出彩。
对她们来说,一枚发簪、一颗玉饰,都是极其重要的。
林妙妙将小香猪放在案上,随手拿起碳笔描了几幅图,她多活了十几年,以往处在深宅里无事可做,便跟临近的几个妾室聊天打发时间,京里流行什么花样她可都一清二楚,描了几种现今年份正流行的样式,林妙妙又以稳妥起见,绘出了些经典款式递给林父。
看着眉头不展的林父,林妙妙倒是没他那么苦闷,不由抿唇一笑:“爹,买卖就是图个新鲜劲儿,旧图看不出新意,旁人也不愿买,还不如换些新鲜的。况且……从爹身上就看出来了,男人愿意给女人买东西,却不见得想起给自己添置些好的,爹还不如直接做些女人的物件,以爹的手艺,便是开得再高的价钱,也定然会有人买。”
“姑娘家的,说什么男人女人……”林父被说闺女中了心思,有些羞恼的嗔了一句。他虽有了银钱,却也舍不得给自己买匹布做件衣服,反而给媳妇和闺女又是购置手饰,又是换新桌椅,此时叫女儿说起来,自己倒先红了脸。
林妙妙吐了吐舌尖,装作有些羞怯的半掩着脸:“可是我说的很对嘛。”
沈泽趴在案上一刻不停的运转着内力,此时倒抬头淡淡的看了林父一眼,这没什么可羞耻的,他反倒觉得林父这般作为,算得上是男人。有了妻女,自然要架起家里的担子来,自己吃苦没什么,却不能叫家人受累。
他收回视线,落在林妙妙的侧脸上,不觉有几分好笑。
少女语调曼妙,神色娇俏,这般好动只怕也是叫林父给宠溺的——说起来,即便身处农家,她倒也有个疼爱妻女的好父亲。
如此甚好。
不曾注意到沈泽的目光,林父对女儿笑骂不得,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伸手接过图样,见无论头簪还是玉坠都花样新颖,果然是别的店里从没见过的,有些犹豫道:“这……能行?”
林妙妙捞起自己的猪猡,唇角微勾,自然是能行的。
八月张榜,九月放灯,一直是澧城的传统,因着澧县参加乡试的士子逐年增多,渐渐地、秋闱张榜之后的九月底便成了各户自发组织的还愿节。历史悠远的澧河淌着花灯,就如承载着城中民众的希望,不曾停息的涌流进大海。
轻摇着团扇,林妙妙一身浅色的衣饰,抱着沈泽跟在提着小篮子的陶氏身边往人群里去,她今日特意给自己和娘亲打扮了一番,陶氏不过三十岁的年纪,稍一遮掩便看不出眼角的细纹,两人这般走出门去却也如姐妹一般。
陶氏不安的扯扯衣服,要她一个常年穿粗布灰衣的女人换上这等绣花的凉衫,总觉得身上哪里都不对,但见女儿唇边自如的挂着浅笑,真如大家小姐一般,陶氏也不由得受了几分感染,腰板儿挺了挺,心里头给自己打了打起。
特意将耳上的玉坠在发下露了出来,林妙妙走走停停,她皮肤好,生的也漂亮,这一路上却是引了不少目光,几个看上去便知身份高贵的富家小姐时不时瞧过来,却是一眼叨住她耳上的玉坠,到底是身家丰厚的姑娘,不似普通人一般盯住林妙妙的面皮看来看去,反而一眼便瞧出了重点。
额上挂着的,手腕环着的,还有那耳垂上坠着的,都是好东西。
“文姐儿,你看那边抱着黑狗的姐儿,生的可真好看。”不远处花灯摊旁,一个身形壮硕的少女伸手扯了扯她身侧封纱蒙脸的苗条姑娘,指着正挑选花灯的林妙妙,眼里隐隐带着几分羡慕,不说对方的容貌,就是这走起路来袅娜的姿态,也是她这身材……比不得的。都说女儿随父亲,她爹是澧城的驻军长,生的虎背熊腰,她若不是还有母亲的样貌中和,只怕站到父亲队伍里,旁人还当她是哪来的汉子。
平日里说不在意,其实还是心里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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