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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礼貌,他还是把何秀凝送到了小区门口。
对方是个很好相处的美女,没有话本小说里那种高高在上,就跟个邻家小姑娘一样。
烤了烧烤,买了啤酒,结果拿回去,三五分钟,酒杯洗劫干净了。
我擦,果然是牲口。
上过通宵的人都知道,后半夜三点到五点,是最困的时候,即便是精力充沛的五小只,也难免有些困乏,这不,直接躺了三个。
除了刘超这货,还有他这个动机不纯的,其他三个都趴着投降了。其中,罗江还时而打出几声呼噜。
安静异常的网吧,时而传来敲打键盘的声音。
郑楚感觉他精力有些透支,脑子晕晕沉沉的,手指还有些僵硬的痛,特别是不怎么用到的小拇指,在打字的时候却又一直平行着,显得更加的僵硬。
“嗯!”
他脑子突然一闪,想起了点什么。
“对啊!可以用五笔啊!”
2005年,搜狗输入法还没有后来那么强大,很多人尤其是他们这类初二通宵狗,用的基本还是微软2005输入法,牛掰一点儿的会有讯飞之类的。
所有拼音类输入法都有一个缺陷,需要你去找,所以在没有智能输入法的年代,相对来说码字速度不是很快。
作为一个码字党,不可能不知道五笔输入法的强大。
郑楚就曾经慕名学习过一段时间,键名不拆打四下,成报一二末笔画;一般一二三末根,不足才补识别码。
一套口诀,基本就可以囊括五笔的基本方法了。
毫无疑问,发明五笔的王永民老先生是一个天才,但这种方法一定要多练,经常练,否则就会忘记,而且还必须学会盲打。对于郑楚这样的码字人员而言,盲打基本不是问题,所以要做的就是慢慢把五笔捡起来。
虽然他本来就不是特别会。
“恩!在智能输入法出来之前,就用五笔吧!”他心里盘算着。
毕竟在智能输入法出来之后,系统会自动的生成自己常用的词汇,这样的避免了拼音输入法的弊端,所以在以后,除非是特殊用途人士,很少码字的会用五笔。
他现在的平均码字速度是一秒钟一个字,当然有时状态好会超过这个平均值。也就是说他现在每小时能码三千六百字。记住,这是理论上,这需要他一个小时内全神贯注,文思泉涌,手指灵活度不减。而这些,对于一个打字工作者来说,都是一种超负荷的强度。
五笔不同,它可以省去部分去找词汇的时间,这样就可以大大缩短他一个字的码字周期。
啪啪啪!
简单试了几下,嘿,不错,还没完全丢完。
郑楚瞬间便入迷了,反正也是练习打字,干脆继续码字。
这次他学聪明了,不是在论坛上码字,而是直接点开起点后台,毕竟这后台有草稿的功能,能存稿。
不知不觉,天微白。
伴着一肚子强烈的饥饿感,三个牲口醒了,当然,像刘超这样精力充沛的牲口就另当别论了,殊不知,三个睡觉的则把他看成最牲口的那个。谁让这货能逛网页逛一个通宵呢!
通宵下机,这才七点。五人随便找了家早餐店,他兴奋的点了两根油条一碗豆浆,滋啦滋啦,吃的好不畅快。
用五笔代替了电脑自带的全拼输入法,速度提升了接近一倍。原本他一秒钟最多打1.5个字,刚才竟然能直接以每秒2个字的速度开始码字,这就代表着他若全身心投入的情况下,他能控制到时速七千二百个字。最关键是,这还不是他的极限。
时速一万,不再是虚无缥缈的神话了。
“要是现在就有后世那种智能全拼,就牛掰了!”
人心总贪,想好还好。正是这种贪念,促使这人类进步,郑楚深以为然,丝毫不觉得羞耻。
“今天上午有英语课。”
“呜……呜……苍天啊!一开学就是英语课,要不要这样。”
“最看不惯的是周扬那货,要是换成8班那美女老师,我的英语成绩一定飙升。”
“得了吧!你那水平,换谁都没用。”
“超哥,你就是个变态,你说你英语咋就那么好呢?还险些当了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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