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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还是死宅团龙套章,没兴趣的不用订阅)
不是团宠秀儿太冷血,实在是今晚城里真正撞上超级恶棍的人真不多。
从她给一些熟人打电话得到回馈,大部分人都收获不小,心满意足地回家了。
但费舍尔他们比很多人回来的迟,她有点心慌,才半路打电话过去确认。
实际上每个恶棍基本只有一二十个匪徒辅助。
这种规模的小团队,能当面威胁的人数也就三五百人,再多的……真以为这是令行禁止的军队啊?
在哥谭市饱经风霜的底层都不傻,一旦发现恶棍控制不住局面,立刻一哄而散,才不会傻得一直留下来做人质呢。
况且明面上的韦老爷三人小组,私下里疯狂逮人刷分的路某人,都在快速减少恶棍们的活动数量。
阿卡姆涌出来上百个大小恶棍,直接波及范围也就一两万人。
像死宅团这种连撞上三次,却毫发无伤的“幸运儿”,绝对微乎其微。
哪怕臭烘烘一身泥回来,但他们确实连皮都没被超级恶棍擦破——唯一手部的擦伤还是抢购时自己不小心弄的,真赖不到恶棍们身上。
劳瑟对于如此扎心的追问,无言以对。
想了想今晚的经历,他只能点头承认:“好吧,我们运气真的很好。在今晚之前,我没听说过有谁在一小时连续遇见三次超级恶棍还活着的,我们做到了。”
秀儿:“是谁救了你们,我大老公吗?”
劳瑟:“……虽然我也很想亲眼见到蝙蝠侠来救我们,但今晚救我们的确实不是他,而是……”
秀儿:“谁啊?难道黑暗骑士?你们老说他是蝙蝠侠的跟班,其实我觉得他肯定也很帅。”
劳瑟:……你谁的脸都没见过,就确定他们很帅?万一长得跟那个光头瘦子一样呢!
心中吐槽,他还是回答到:“救我们的是棍侠。”
秀儿皱眉:“火柴人?这怎么像个反派的绰号。”
劳瑟:“……他是个用棍子的人,用一根棍子,暴打了谜语人,然后又暴打了一个很凶残光头瘦子。嗯,这个绰号是我帮他取的。”
秀儿立刻恍然:“我说这么没品味呢。”
劳瑟不服气了:“他自己还是是打工人(orkman)呢,不是更土?”
秀儿:“……我不信,你肯定在骗我。”
劳瑟举手:“我以我老婆的名义发誓,绝对没撒谎。”
秀儿无言以对:死宅老婆的名誉比他们的脸皮可重要多了,看来这话是真的。
劳瑟这才把详细情形说了出来,尤其是路克那一身经典工人装扮,顺便再次把武器描述成了撬棍,充分证明其打工人的身份。
秀儿听得一愣一愣的,时不时还摇头,口中喃喃“这不可能、这太魔幻了、这不科学”的三不真言。
她完全无法接受,在危难之际站出来,暴打恶棍,拯救大批平民的英雄居然也是个平民。
在哥谭想当超级英雄,比发财可难多了。
至少发财不需要时刻拼命,超级英雄却是超级恶棍的眼中钉。
蝙蝠侠再厉害,也顶不住民风淳朴哥谭市的人才辈出。
不少人想学习他,结果就是一两次后就横尸街头,还被人把这些想当英雄的事宣扬出来。
那些超级恶棍和他们手下的匪徒们,就是用这血淋淋的现实告诉所有人——英雄一时爽,事后火葬场。行侠有风险,亲人泪两行。
几十年下来,真正敢站出来的人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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