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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们是团队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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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睁开眼睛,天还没亮宁晨已经是从睡梦中醒转了过来,昨天的比赛他其实一直在耿耿于怀,以致于就算在梦境里也是训练得不太集中,虽然在人前他努力地装做没事的样子,但失败的滋味真的不太好受。

一个人的能力越大,那他所背负的责任往往就越大,宁晨现在或许正好如此,有一点连他自己都是想不通的,前辈子,他的性格是忠厚、谦虚,而这一辈子他却感觉完全换成了另外一个人,变得自大、傲慢,只会顾及自己的感受。

想到这里,宁晨用力掀开被子,然后立刻从暖暖的被窝里跳了出来,迅速地穿好衣服就去洗手间去刷牙、洗脸了。

由于天色还早,所以宁海波和谢月清此时都是还没有起床的,这两夫妻因为一起上过高中,在当时他们也算是有点文化的人了,因此两人早早已是脱离了耕田的生活,现如今各自都找到了一份工作。

先说谢月清,她凭借着读书时练就的一身算数本事,终于在一间大型的外贸工厂里面试了一份出纳的工作,月薪非常可观,居然接近100块。

而宁海波他找到的却是在一间叫做“耐克”的体育用品店的销售员工作,可能是受到儿子的影响吧?如今的他深爱篮球的程度是越来越强了,虽然这个时候国内的“耐克”店规模都只有很小,但能够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那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况且这份工作的月薪也是有60多块的,比起八十年代末国内的工人每个月的平均收入要高上不少了。

因为宁海波和谢月清正式踏进“上班族”的行列,所以他们也不用像过去那样每天都急着早早起床去田地里工作了。正在两人还躲在被窝里睡懒觉的当头,宁晨已经是穿着一身单薄的儿童运动服静静地出了门。

出于儿子的早熟,又加上宁晨平时习惯了早出晚归,所以如今宁海波他们已经是把家里的钥匙都给了他,让他可以自出自入,就像现在这样,他们的儿子又出去了。

而宁晨到底是去了哪里?没错,他还是像过往一样天蒙蒙亮就出去跑步了,不过今天却有些特殊,因为今天是星期天,他以前是很早开始晨跑,可那都是星期一到星期五这五天,原因就是他要赶着早早跑完,然后再回家洗澡去上学。

日出刚过,行人道上静悄悄的,宁晨矮小的身影刚出现了一会儿,然后很快又远去了,十分钟、二十分钟……时间眨眼间的工夫就过去了一个小时,但他还是不知疲倦地在继续跑着,好像是想借此来忘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般。

温暖的阳光照射下,宁晨身上的汗水闪闪发亮的,到了现在,路上已是逐渐出现了一些行人与车辆,跑了一个多小时,他都已出了w镇,来到邻近的广成镇。

在宁晨想找个地方休息片刻时,两个他熟悉的身影竟然出现在他的眼前,他们正是杜志豪和李剑锋。原来两人也是一大早出来晨跑,现在正好是碰到了他。

此时,杜志豪他们也是看见了宁晨,两人先是呆了一会,然后转而欣喜地向他这边跑了过来。

“小晨,你也这么早就出来跑步吗?”

杜志豪的话音未落,没等宁晨回答,旁边的李剑锋就微笑道:“阿豪,你这不是废话吗?看小晨的这一身打扮就知道是在跑步啊!我只是有点好奇,你不是莲丰村的吗?这里离你那起码有六、七公里以上,你是怎么跑来的?就算能,那你到底要多早起床就开始跑了?”

与两人的偶遇也是有些出乎宁晨的意料,先不说他们家离这里都不近,而且现在还这么早,看样子他们也都不比自己晚多少就开始跑了。

宁晨摆了摆手,接着回答道:“这不算什么,我平时经常也是这样跑的,反而是你们,我真没想到你们也是愿意大冷天早早起床出来跑步。”

宁晨的话大大刺激了杜志豪和李剑锋,原来~原来小晨他也是一直有出来跑步的,以前他们两人一直都是认为前者的优秀全是依赖自己的惊人天赋所致,可没想到这却是错误的,人家不只有付出努力,而且还远远超出自己的想像。

“小晨,我们和汪洋这些从莲丰小学毕业的全体球队成员,每逢周日放假都会一早出来跑步的,除了锻炼身体外,我们也可以顺道到广成镇的篮球场去玩一下,大城镇就是不同,那里爱打篮球的人可多了,每次我不到七点经过本镇的球场,那里定然会有不少人正在打着篮球。”

李剑锋擦拭着脸上的汗水,满脸喜悦地为宁晨作解释,一旁的杜志豪也是抢着说道:“来来来,小晨,我们这就带你去,汪洋他们应该也很快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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