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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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扮作乞丐,一路辗转过了大半年,到杭州城外时,身上的银子早已花费干净。要来的饭填不饱肚子,经常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我天天都饿得头晕眼花。那一日终是没挺住,眼一黑晕倒在了城门外。

再睁开眼时,我已经躺在了室内一张温暖的床上。是好心的善家老爷善运达,外出跑商回来时,见我晕倒在城门口,便带我回了善家。我狼吞虎咽地吃光米饭之后,才来得及瞎掰说我从小是个孤儿,感谢善老爷的承蒙不弃,大恩大德永世难忘的话云云。善老爷觉得我说话还算是个伶俐的,洗干净之后模样也不错,便决定收留我,去马厩里做个马童。

一日我正在刷马,不知从何处跑过来一个穿着红裙的小女孩,她粉雕玉琢的模样,像极了市集上卖的瓷娃娃,这绝对是我今生见过最漂亮的小女娃。我忍不住想上前触碰一下她可爱的脸,但又怕自己刚刚刷马的脏手污染了她,一时踟蹰不前。她倒不怕生,跑过来抱住我的腿,仰起可爱的小脸,粉红的小嘴里嘟囔着,“马,马儿~”

我被她一见面就抱住腿的举动吓得不轻,就算她只是个小女孩,我还是个少年,非亲非故地这样也不合体统。但看她娇小玲珑的模样,我又不敢甩开她,只好任她抱着,尴尬的问她:“你要骑马?”她笑着拍手称是,可算是松开了我的腿。我便选了最矮的一匹马驹,心想一会儿等她上去了,我可要扶好她,千万不能让她摔着了。自己跪下趴好,等她踩着我爬上马。当时的我绝对鬼迷心窍了,根本没动脑想事儿,只三岁的小女孩,就算是踩着我她也够不到小马驹,可我完全没反应过来。

谁知她爬上了我的后背之后,也没有试着去骑马,而是直接攀着我的脑袋,拽着我的头发,跨坐在了我的脖子上。这一下我才明白,原来她口中的马儿正是我……可我没觉得屈辱,当她喊出“驾”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扛着她小跑了起来,听着她清脆如铃的笑声,我也没由来的欢喜。心里想着,只要她高兴,我愿意为她卑微到尘埃里。

从那以后,她每天都来找我玩儿,我后来才知道她就是善家人人都宠爱的大小姐。十三岁的我带着三岁的她奔跑在风里,便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儿。认识她之后,我过得很快乐,不再觉得人生是绝望和凄惶,而是真的除了报仇之外,对未来产生了期许之心。

善老爷见我和小姐如此投缘,便免了我的马厩之务,让我在小姐院子里打杂。沫儿从小便人见人爱,谁也不舍得说她几句,见她和我如此亲近,虽然有违礼法,但众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人来指责她。所以她高兴起来的时候,仍是抱着我分享,不开心的时候,便会趴在我的怀里发脾气。

六年的时间飞速而逝,我已经不再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心智上也已成熟。可我对她的喜爱之情,有增无减,已经到达了无法可想的地步,但她还是个九岁的小女孩,我为自己的情爱想法感到龌龊不堪,便开始刻意躲避她的亲昵。沫儿大概是知道我不想她抱着,便开始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变相撒娇,而我最后总是无奈地妥协。

那天她说自己新穿的鹿皮小靴子怕被雪水弄脏,要我背着她走。我心知她根本不在乎所谓的新靴子,却还是背起了她,暮然发觉我是真的喜欢她跟我亲近,而且根本不想拒绝。她一个小小女孩儿不懂事,我都快到弱冠之年了还不醒悟,简直禽兽不如。

没想到,那天因为我背着她而被林花开误会沫儿刁蛮任性。我一点都不在乎林花开说我什么,但是不喜欢她误会沫儿,因为沫儿这样可爱,实在是找不到会有不喜欢她的人。沫儿一直都有股子倔劲儿,越是不喜欢她的人,她越要去接近,进而展示自己的好。林花开最后也不意外地,和沫儿成为了好朋友。

林花开设巧计识破了两个表哥都是假的,我欣喜若狂,总算沫儿将来长大了不用嫁给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我心里他们都配不上沫儿。

当阿克挟持住沫儿做人质的时候,我浑身所有血液的都涌到了头顶,恨不得将阿克撕成碎片,生吞入腹。可是沫儿的性命还在他手里,我不停地告诉自己要冷静,切不可莽撞行事,要先确保沫儿的性命无虞。娘留给我的那把爹的短刀,正是他平时用来解剖尸体的,锋利无比,用来杀人不在话下。我只需要一个契机,便能了结他的性命,关键是如何让他不伤害到沫儿。我看着阿克右手的匕首,灵机一动,想到只要他的匕首受制,我就能顺利杀了他。但是阿克的武功那么好,我想要得逞,须得趁他不备。

此时林花开站出来说她愿意交换沫儿当人质,我心里才真的将她视为友人,并佩服起她的这份大义。只十岁的小女孩便如此不俗,实在是比我当年强太多。

等阿克放开沫儿竭尽全力想要抓住林花开的时候,我便猛扑上去,以肉身挡住了他的刀,强忍着剧痛,右手使上全身劲力,从骨缝把刀插入了他的心脉。他果然没料到我会突然发难,还会主动往刀尖上碰,吃惊的表情来不及收起就断了气。

我提前就打算好让他的匕首不插中要害,心知自己死不了,血也不会流太多。但若是一时偏差送了命,我也不后悔,为了救沫儿,值得。见沫儿没事,我便放心地晕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时,还是在六年前的那张床上,只不过这次善老爷不是要留我,而是要我离开善家,世事的反差实在太难预料。善老爷是好心,他为了感谢我救了沫儿,特意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脱去贱籍,不再做善家的下人。我倒是觉得让我离开善家的想法主要是善夫人的主意,她多年来一直觉得我来路不明,不甚喜欢我。而且她一直想着把沫儿嫁给官宦子弟,但沫儿很黏我,所以她生怕我拐了沫儿走。这次我随身拿出一把锋利的刀,又杀了人,大概她觉得我实在太过危险,便力劝善老爷放我走。

我本也觉得离开善家没什么不好,毕竟我将来是要回京报仇的,总不能靠做善家的奴仆来报仇。做生意的技巧我这些年在善家学了不少,学以致用的话,至少不会把自己饿死。

于是一切顺理成章,我伤好后便离开了善家,用善老爷给的钱,开了一家棺材铺。之所以想去卖棺材,是因为内心里觉得自己还是喜欢跟死尸打交道。棺材铺开张半年以后,生意逐渐稳定,我便开始有充足的闲暇时间跑到义庄去自告奋勇帮仵作验尸。

忠叔原来是杭州城里的老仵作了,帮着他打下手,倒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开始以为我是来纯捣蛋的,渐渐地认为我在验尸这方面有惊世之才,开始培养我做他的接班人,“仵作天眼”的称号也是那个时候有的。我视忠叔为师为友,见他年老孤苦无依,便将他接来棺材铺里住着。二人相伴,互相切磋验尸技艺,生活倒也平实快乐。

沫儿突然间离了我,很是舍不得,便三天两头仍往我这儿跑,善家管也管不住。忠叔有一日好意提醒我道:“摆正自己的身份,善家小姐太依赖你不是什么好事,这样有钱的人家,不是你这无父无母的孤儿高攀得上的。再过个几年她就能嫁人了,成日里总往你这里跑,对她名声也不好。”

忠叔说的话正是我每日心里想的,沫儿从小便视礼法为无物,可我不能害她因为我而被说闲话。况且我大了她十岁,身上又负有血海深仇,生怕有朝一日连累到她,实在并非她的良配。所以我告诫自己:不可以再喜欢沫儿,也不能让她喜欢上你,她于你此生只是有缘无分的路人。

第二日沫儿再来的时候,我板着脸赶走了她,故意吊儿郎当地说道:“大小姐,我是草丛的丛,不是百依百从的从,大小姐若是想找人受你差遣,还是另谋人选的好~我百里丛已经不再是善家的下人了,没必要再伺候你了,少再丛丛、丛丛地叫我,听着怪恶心的!”

沫儿哭着走了,我看着她跑远的背影,心如刀割,但是没办法,这是为了她好。谁知三天以后沫儿还是天天都来找我,任我如何恶言恶语讥讽她,要撵她走,她都像没听见一样。我这才想明白她那个想要人见人爱的犟脾气又上来了,可我若是就此低头妥协,那之前的努力便都白费了,于是从此开始扮起玩世不恭,一副满不在乎她的样子。

三年以后我还清了善家的银子,尽管善运达坚持不肯要,但我还是想办法塞给了他。我救沫儿是出自于内心,并非贪图他的钱财。

后来沫儿来找我,说是要成立一个专门破案的坊间,可惜银子不够租一个店铺的。我嘲讽她是无能的大家小姐,成立了坊间只会赔钱,她说我是个只认钱的大混蛋,就生气地跑走了。我嘴上虽然嘲讽她,暗地里去帮她寻了一处位置最好的店铺,并在后院种上了她喜欢的花草。忠叔把我心口不一的行径都看在眼里,只是无奈地笑笑,但帮我把上门说亲的媒婆都好言送走了,对此我十分感激。

新坊间安置妥当之后,林花开邀请我也加入。我本来见有沫儿在是唯恐避之不及的,但林花开说开此坊间的理想,是要在有生之年还死者真相,不使一人含冤。这句话打动了我,爹当初选择当仵作的原因,和她一样。而且我私心想,若是这个破案的坊间真能闯出一些名头,等去京城那日说不定会助我大仇得报。

花开从善这个名字最早还是我起的,我还特意写了一个对子:幸福花开满人间,愿世人忌恶从善——人人能幸福,少做恶事,便是我的愿望。不过却被林花开好一顿嘲笑,她说抛去对仗不工整,文笔一般,字体难看不说,单看花开从善的名字,谁能想到这是一个专门破案的坊间,而且名字还不好记。但是沫儿觉得名字起的不错,我们三个人的名字都有,听起来很是文雅。最后花开从善坊的牌匾还是挂在了门口。

在扬州初识莫钰良的时候,我很郁闷,因为沫儿对他格外的亲热。更让我郁闷的是他后来也加入了花开从善,自此沫儿天天都能见到他。我醋意横生,却不能乱加指责,这让我有好长一段时间都看着莫钰良不顺眼。可后来与他相处久了,我真心觉得,若说是配得上沫儿,世间的确没有比他更合适的妙人了,他又是官宦子弟,善家夫人肯定满意。而且我与莫钰良相处的越久,越忍不住对他产生惺惺相惜之情,不知何时起,我已经视他为兄弟。更让我惊奇的是,我发现虽然林花开有主导局势的能力,但其实真正在领导这个组织,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往往都是莫钰良。

随着花开从善的名气越来越大,或许是时候该跟他们坦白我的故事了。我决定带他们去庐州,在祭拜娘亲之后,回京调查究竟是何人害我家破人亡。我相信花开从善一定不会辜负我的期望,父母之仇不日便可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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