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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城市,也是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上海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已经建立起由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构成的完整的教育体系。
近年来,上海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得到加强和不断完善,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基础教育实行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机制,充分调动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开辟多渠道教育集资途径,确立教育投资的新机制。办学体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多元化办学的新发展,上海出现了以国家办学为主和一批民办学校共同办学的新局面。民办学校在管理体制、筹资渠道、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均有自己的特色。上海教育正朝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
上海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迄今本市共有小学686所,在校学生64万余人,6至11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率始终保持在99.9%。上海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层次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小学学历达标比例为98.99%,小学专任中专科以上学历达69.8%,初中本科以上学历达71.91%。上海现有华东师大和上海师大两所师范大学专门培养新教师,同时也承担在职教师学历提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工作,正在实施把小学教师和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提高到大专,把初中教师的合格学历提高到本科的计划。
为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主要体现如下: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学生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近年来,上海小学的硬件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区小学的条件已全部达标,郊区学校的条件也在优化。为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04年市政府将“改善355所郊区初中、小学教学设施,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水平”列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截至2004年底,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全市实际完成设施设备改善的郊区学校共423所。其中小学223所,初中14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5所,超额完成68所,总投资15838万元。
为了实现区域内各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区域之间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均衡,小学、初中、高中学段之间发展的基本均衡。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义务教育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好新一轮教育结构和设点布局,实施2004年颁发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公建配套教学设施建设。
2.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全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调整为320元和400元;调整财政支出中义务教育经费比例,全市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并随着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逐步提高。
3.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落实《上海市实施〈教师法〉办法》中关于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职务工资向上浮动一个档次的规定,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津贴补贴制度。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市、区县、学校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进修活动,转变教师观念,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师德修养。逐步建立教师以及校长交流轮换制度,使辖区内师资水平合理均衡。加强教研和科研,改进教与学的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
5.加大对郊区支教力度。加大市区、近郊区与远郊区挂钩结对力度,市区选派优秀教师到远郊支教、讲学,远郊区选派校长、骨干教师到市区中小学挂职锻炼和跟岗培训。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这些措施主要是:
1.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已下发至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要求区县政府和市有关委、办、局认真贯彻执行。
2.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市人大将减负相关规定列入正在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依法治理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明确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和校长是区县和学校“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减负的管理和督察,不能把升学率作为对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价和奖惩的标准。
3.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各级政府依法保证和提高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
4.推进课程改革。市教育部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特点制定课程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编写、审定教科书。学校必须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全面安排学生学习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和分类编班,综合平衡学生每天课外作业量,小学不举行期中考试。目前,上海正在中小学生中推行《成长记录册》。
5.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师培训和进修,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减负列入教师考核范围,并作为晋升、奖惩、受聘任教的依据。
6.改革招生考试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任何证书不得与入学挂钩。逐步扩大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入学的比例,试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给各初中学校。高校招生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自主招生”的选拔模式。改革招生考试内容,突出学能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不得出偏题、怪题和难题。
7.全社会共同关心和重视减负工作。公共文化设施和教育基地向学生开放,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出版单位不得出售或转让书号、刊号、版号等出版教辅材料。教育督导部门把减负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并将督查和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全面推行小班化教学,关注每个学生成长
近年来,上海在小学中积极试点“小班化教育”,为上海的小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生动的教育改革经验和典型的案例。目前,本市近700所小学中自起始年级开始实施“小班化教育”的有303所,占全市小学总数的40% 。
四、推行五四分段教育,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上海自1988年起试行小学、初中五四分段教育,小学教育实行六年学制,其中六年级作为初中预备年级在初中接受教育,初中教育实行三年学制。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的努力下,经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全市已全面完成了六三分段向五四分段教育的过渡。从2004学年度起,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正式全面实行五四学制,即实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学制。小学五个年级分别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含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全面实行四年制,初中四个年级分别为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取消现有的小学六年级和初中预备班。
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校、初中阶段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五四学制,规划和建设学校校舍;配置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制定教职员工编制和实施人事管理;拨付教育公用经费和按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拨付生均定额等。小学生五年级升入初中六年级后学生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按初中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等等。学籍管理按五四学制实施,小学生修完五年级,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这些举措有利于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设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各小学和初中阶段学校要认真做好五四分段教育向全面实行五四学制转变的衔接工作,加强学校管理,安排好教育教学计划,关注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和学习等情况,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