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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牛奶的人把纸盒放回标着自己学号的架子上,回到座位坐下。大家似乎都喝完了。“连学期最后一天都要喝牛奶啊!”虽然有人这样说,但牛奶时间也就在本日告终。辛苦各位了。“明年没有了吗?”没有。今年s中学被选为“厚生劳动省全国中学生乳制品推广运动”的示范学校。因此每人每天都要喝两百毫升的牛奶。四月体检的时候,身高跟骨质密度增加率是不是会超过全国平均值呢?颇令人期待。“我们是实验品啊?”的确,对有点拉肚子或是讨厌牛奶的学生来说这是糟糕的一年也未可知。示范学校是教育委员会随机挑选的,纸盒跟架子上都标着班级跟学号,以便确认是不是的确喝了。这样让人有被当成实验品的感觉也不奇怪。只不过刚刚还愉快地喝着牛奶,一听到实验品这个词就皱起脸来的人,请稍安勿躁。每天喝牛奶是坏事吗?大家现在正值出现第二性征的时期,天天在家喝牛奶好让骨骼健壮,有多少人真能实行这种呼吁?此外,牛奶中的钙质不只是骨骼成长的必须成分,也有益于神经传导。常常焦躁不安的人会被说:“是不是缺乏钙质啊?”指的就是这一点。家里开电器行的渡边同学好像能消除成人影片九成的马赛克部分呢。装在课业研讨会纸袋里的片子在男生之间流传,由此可知各位在这个阶段显著成长的不只是身体,心理上也有相当大的变化。例子虽然可能举得不好,但这就是第二反抗期。性征期跟反抗期一起总称为青春期。会被微不足道的话语刺伤,容易受到些微小事影像;然而同时也深切地追求确立自我。大家有没有想起些什么呢?比如刚才要是有人说:“每天能喝免费牛奶真是lucky!”的话会怎样?我想现在这里有点不愉快的气氛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吧?这世上多的是只要看的角度不同,同一件事就会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从牛奶的话题扯到这个,或许你们一时之间脑子还转不过来。虽然如此,各学科的老师都称赞说今年的一年级同学无论哪个班都比往年来得稳重,说不定这就是牛奶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牛奶的话题先放在一边,我这个月就辞职了。“要去别的学校任教?”不,是不当老师了。放弃这个职业了。所以一年二班的各位就成为我永远不会忘记的最后一届学生。发出惋惜声音的人,谢谢你们。“辞职是因为那件事吗?”是的。最后我有些话要跟大家说,那件事也包括在内。
到了辞职的关头,反而再度思考“老师”到底是什么。
之所以当老师,并不是因为有改变我人生的恩师之类的特殊理由,只是因为我家里穷而已。爸妈一直都说女孩子念什么书,不要升学算了。但是我喜欢念书。申请育英会奖学金的时候,一下子就通过了。我觉得应该不是因为成绩好,而是家境比我想象中还要贫穷吧。我上了本地的国立大学,一面研修喜欢的化学,一面在补习班打工当讲师。有些大人觉得草草吃饭,补习到深夜的学生很可怜;但在我看来,让爸妈低头求你升学,真是太幸福了。大四那年,我开始找工作。虽然很舍不得不继续做研究,但想有份安定生活的心情还是占了上风。而且如果当老师的话,育英会的奖学金就不用还了。于是我毫不迟疑地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这动机不纯正吧?”有人要这么想也是没办法的事。但是我决心要做的话就要把教师的工作全做好。借口说找不到想做的事,年纪不小了还赖在家里浑噩度日的人很多;但立刻就找到想做的事,并且真正能去做的人也很少。既然如此,就全力去做眼前的事不就好了么。在哪天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之前,这应该是有利无弊的。“为什么不去高中而当国中老师呢?”因为我认为既然要进入教育界,就要挑战义务教育的现场。不想念高中的话退学就好了。我想关注无处可逃的孩子们。当时我有那种志向。我也有过热血沸腾的时代啊。
田中同学、小川同学,这可不是笑点。
成为中学教师整八年,最初算是摸索学习吧,在城里的m中学待了三年,之后休息一年,接着在县境附近气氛悠闲的这所s中学教了四年,实纪执了七年教鞭。
“那所m中学?”正是。最近常常上电视的樱宫正义老师任教的学校。好了好了不要闹。他那么有名啊。“你认识他吗?”姑且算认识吧,一起工作了三年,是知道这人没错,但那个时候他还不是现在这样的热血教师,所以你们对他的了解八成比我还清楚。什么事,前川同学?“不知道所以请说明一下?”好吧,我没什么兴趣所以就简单说说。樱宫老师从国中时起就是不良少年集团的头头,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因为让导师受伤而被退学。后来浪迹海外,似乎也做过不少危险的事情,但跟在纷争与贫困中生存的人结识并共同生活之后,察觉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回国取得高中毕业资格,进入有名的私立大学就读,最后当了国中英文老师。之所以选择国中任教,好像是为了不让跟自己当初误入歧途时同样年纪的孩子们重蹈覆辙。几年前开始就在放学后也到热闹的街上巡逻,看见不回家到处游荡的孩子,就算不是本校的学生也都会上前劝说:“不要糟蹋自己。想要重头来过现在就可以办到!”他这么热心所以得到了“劝世鲜师”这个绰号,上电视啊出书什么的十分活跃。“这不是跟上星期电视报导的内容一样吗?”那可真不好意思了。对知道他的人而言我的说明太无聊了吧。“重要的部分都没说?”去年年底,才三十三岁的他被医生告知只剩下几个月的寿命,即便如此也仍旧不悲观,打算从事教职到最后一刻的身影已经不只是热血教师,简直就像神职者一样。是这么回事吧?阿部同学很清楚呢。“尊敬他?”“想跟樱宫老师学习?”这样啊。
如果可能的话希望大家只学习后半部分就好。
说到樱宫老师,景仰热血教师的学生们可能会觉得我不太够格吧。刚才也说了,我刚当老师的时候也曾经成为热血教师。只要发生一点问题,就课也不上全班一起设法解决;只要有一个人离开教室,就算课上到一半也要追出去。但是有时候我会想,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老师要对着学生热切说教,是不是有点离谱过头了呢?把自己的人生观强行灌输给学生,只是自我满足而已。说穿了不就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小看孩子们吗?我休假一年结束,要来s中学的时候就给自己定下了规矩。不直呼学生的名字。尽量以平等的态度、礼貌的言词应对。就这两项。的确有人注意到了。“注意到什么?”注意到自己的身份不是吗?每天都有虐待儿童的新闻,让人觉得好像小孩都在被大人虐待似地。但各位不都是让大人求你们“好好念书吧”、“好好吃饭吧”这样被捧在手心上长大的吗?所以对大人也能不用敬称,言谈态度随便不是吗?也有不少老师觉得被学生们起绰号,或者是用随便的言词交谈就是受学生欢迎的证据。因为电视上演的热血老师几乎都是这样。大家在看校园剧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呢?热血教师跟问题学生都是在发生事情的时候建立起深厚的信赖关系。这样最后出现在演员表上只注明几年级班的全体学生,那些大多数人的立场又如何呢?热血教师就算在上正课的时候也热血沸腾地诉说自己的经验或者问题学生的心情。但这是大家想听的吗?别扯这些有的没的快点上课吧。要是有认真的学生这么说,就会得到人这个字的构成就是必须互相扶持……之类更多的废话。到头来反而成了认真的学生对问题学生道歉,说刚才不好意思啦。演戏的话或许不错,但是现实中真的这样代入会怎样呢?话说回来,真的有非得打断上课也要对平常谨守本分的学生说的教吗?跟误入歧途后回归正道的人相比,一直都循规蹈矩的人绝对比较伟大。可惜的是这种人是不会成为聚光灯焦点的。在学校也是一样。于是认真过日子的人对自己的存在价值产生疑问,导致负面思考的原因不正在于此么?
大家常用“信赖”这词来描述师生之间的关系。从国中生也人人都有手机的时候开始,我就常常收到想死啦、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啦,之类的简讯。大概都是在半夜两三点的时候。我也想过对在这种不像话的时间发来的简讯无视就好了,但却不能真的不予理会。的确也有恶意的例子。女学生发简讯给年轻的男老师说:“老师救命啊,我朋友危险了。”要老师去宾馆。既然是那种地点,当老师的自然也有点警戒,但还是十万火急地赶去了。结果在那里被**了照片。第二天家长就找到学校来,还报了警闹得不可开交。但是我们这些同事立刻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因为该老师外在的性别跟他内在的性向并不相符。没有必要为了这种胡说八道公开自己有性别认知障碍的私事,大家是这么劝他的。但该老师为了维护教师的尊严,跟家长和学生说了真相。这个女生因为老师告诫她上课的时候不要聊天,觉得怎么就只针对我呢?真让人不爽。原因就是这么无聊的事。“处分?”没有。这所学校怎么让人妖跟单亲妈妈担任情绪不稳定的青少年的导师啊!家长只字不提自己女儿做的错事,反过来指责校方,结果算是学校败给了这种家长吧。教育场所也扯到胜负是有点可笑啦……“是那个老师吗?”他去年转到了别的学校,现在以女老师的身份在那里任教喔。
虽然这个例子有点极端,但要是别的男老师碰上这种事我想就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从那时开始,s中学的做法是就算是自己班上的学生来找,只要是异性的话,就联络别的同性老师去。一年级有四个班,男女导师各两位,这样安排就比较容易处理了。本班的男同学要找我出去的话,我就联络一班的户仓老师,让他代替我去。反过来要是一班的女同学有什么事情的话就由我出面。“根本不知道?”那是因为没有告诉你们。“来的是户仓老师的话,真的紧急情况联络你也没用?”长谷川同学,你上体育课的时候是不是不守规矩?刚才长谷川同学说真的紧急情况,我想其中的确也有那样的简讯。但不好意思,根据我的判断一年里大概也没几次。当然发简讯的人当时真的觉得想死,真的觉得活着没意义,真的觉得走投无路也说不定。可能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世界上只剩下自己孤单一人。就算这样也无妨,但至少顾虑一下你发简讯的对象可能在做什么,稍微替别人着想吧。即便如此,会发简讯来可能还是好事。真的抱着黑暗负面想法的学生是不会发简讯给老师的。
仰赖简讯的人不如说是我呢。
就算身为老师,也不可能成天只想着学生的事。我有更重要的人。大家都知道我是单亲妈妈,未婚母亲。我本来要跟四岁女儿爱美的爸爸结婚的。他是我打从心底尊敬的人,拥有我所没有的特质。婚礼之前我发现怀孕了。这下子是奉子成婚啊,我们一面这么说,一面觉得真是喜上加喜。因为我怀孕,他也一起做了健康检查。其实只是顺便而已,没想到却发现他身染重病,于是取消了婚礼。“因为生病的缘故吗?”当然。“他很可怜?”是啊,井坂同学。的确,对方突然生了重病但仍旧结婚,夫妇一起度过难关的人很多。但要是你的话会怎么办呢?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染上了hiv的话……hiv就是后天性免疫不全症候群,也就是爱滋病的病毒。这种说明没有必要吧?暑假的读书心得,班上大部分同学都选了同一本小说。大家都说“好感动”、“泪流不止”等等。既然大家都这么说我也看了。是讲援交的女孩子感染了hiv,最后病发身亡的故事。“内容没这么简单吧?”好像有人不满呢。但是就算被故事感动,碰到跟hiv带原者**过的人还是会退避三舍吧?滨崎同学,坐在第一排也用不着屏住呼吸。空气不会传染的。虽然现在的气氛好像是我周围半径数公尺内都没人想靠近,但其实握手、打喷嚏,洗澡或是游泳、共用餐具等是不会传染的;也不会透过蚊虫叮咬或是宠物传播。轻微接吻也不会感染。就算身边有带原者,也不会因为日常生活传染,班上有带原者也不会传染给同班同学。这些那本书里都没有提到。我该早点说的,我并没有感染。大家的表情都难以置信的。的确**是hiv传染的途径之一,但也并非百分之百一定会感染。我做产检的时候结果是阴性,但是因为很难相信没有感染,还再度检查过。后来知道**的感染率才恍然大悟。各位很容易被数字影响,所以感染率到底是多少我就不说了。想知道的人自己去查吧。
他是在海外过着自暴自弃的生活时染上hiv的。当然我没法子无动于衷地接受这个事实。知道他有爱滋的时候,我检查结果虽然是阴性,还是非常震惊。要是接受健检的顺序反过来,我绝对会担心自己会不会感染而吓得半死。我虽然没感染,但肚子里的孩子要是感染了可怎么办呢?每天都夜不成眠。我再怎么敬爱他都还是有憎恨的时候。他对我道歉过不知多少次,一面道歉一面恳求我把孩子生下来。我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要堕胎。堕胎是谋杀。他知道自己染上了爱滋也没有自暴自弃。所谓自作自受就是这样了。也有很多像血友病患者等等,并非己身过失而感染了爱滋的例子啊。
即便如此,我想他心中的绝望一定深不可测。我跟他说我们还是结婚吧。双方都了解状况的话日常生活并没有太大的障碍,即将出世的孩子也需要父亲。但是他顽固地拒绝了。意志坚定的确是他的长处,但其实他是个非常顽固的人。他说孩子的幸福最重要。刚才很多人一瞬间似乎屏住了呼吸,好像看见什么怪物似地。这世间对hiv带原者确实存有偏见。就算孩子没感染,要是给人知道父亲是带原者的话不知道会面临什么待遇。即便交了朋友,朋友的爸妈可能会对孩子说不能跟那个人一起玩。上学的话虽然吃饭啊体育课啊什么的都不会有问题,但难保不会遭到同学甚至老师的欺负。没爸爸的小孩的确也可能被歧视,但是相形之下社会还比较能接受。我们讨论过之后决定不结婚,我自己把小孩生下来。
爱美出生之后确定并没有感染。我真是如释重负。绝对要好好养育她。我要守护这孩子。我在心里发誓,把全部的爱情都投注在女儿身上。要是问我班上的学生跟女儿哪边比较重要,那自然是女儿。这是理所当然的答案。爱美曾经问过我一次说,爸爸呢?爸爸在没办法跟爱美见面的地方努力工作喔。他放弃了父亲的名分,将人生仅存的热情全部灌注在工作上。
但是爱美却已经不在了。
爱美满一岁之后我把她送到托儿所,自己回来学校教书。城市里的托儿所可以托到深夜,但在半乡下地方就算延长时间也只能到六点为止。我娘家很远,于是只好委托银发族人才派遣中心找保姆。他们介绍来的就是住在学校游泳池后面的竹中太太。没错,就是养了一只叫做毛毛的大黑狗的那家。常有人越过游泳池旁边的栏杆,拿便当菜或零食喂毛毛吧。竹中太太每天都在托儿所四点放学的时候去接受爱美,然后照顾到我下班为止。爱美非常喜欢竹中太太,叫她阿嬷跟她很亲近;也很疼爱毛毛,说自己负责“喂毛毛吃饭”。就这样麻烦了竹中太太快三年,今年年初她生病住院了一阵子。虽然她住院了,但我不想立刻就另外找人代替。在竹中太太康复前我就自己去接爱美。通常都请托儿所延长到六点,尽量早点把事情做完下班,但每星期三的教职员会议说不准什么时候结束,所以那天四点就先去接她,让她在保健室待到会开完为止。内藤同学跟松川同学常常去陪爱美玩。真的很谢谢你们。爱美曾经很高兴地在我耳边悄悄地说:“姐姐们说爱美跟小棉兔一样可爱喔!”
你们俩都不要哭了。
爱美喜欢兔子。摸起来蓬蓬软软的东西都很喜欢。她特别喜欢从小朋友到高中生都受欢迎的造型玩偶“小棉兔”。带到托儿所的包包、手帕、面纸、袜子、果汁罐等等全部都是小棉兔。每天早上她都拿着喜欢的小棉兔发圈,坐在我腿上说:“绑成跟小棉兔一样喔。”放假日逛街,看见小棉兔的产品她就眼睛发亮,直呼:“好可爱啊。”
爱美去世之前一星期左右,我们去了很久没去的购物中心,刚好有情人节促销活动。特设的大卖场有非常多种巧克力商品。最近有所谓的“友情巧克力”,女性朋友之间也流行互送巧克力,所以有很多可爱型的商品。爱美看见了小棉兔巧克力。小棉兔头型的绒布小包包里有一颗白巧克力做的小棉兔脸。不出所料,爱美想要那个。但是我们说好了只能买一样东西的。那天爱美已经买了小棉兔的运动服了。就是她死的时候穿的那件粉红色运动衣。我牵着爱美的手说:“下次来的时候再买吧。”平常的话就算是小棉兔商品,我只要这么说她就闷闷不乐地放弃了,但是那天爱美非常坚决。她说不要衣服了要这个,当场赖在地上大哭。但是说好了就是说好了,我也不肯让步。我暗地思忖晚点偷偷买了,情人节那天让她惊喜一下吧?虽然心里这么想,还是严厉地说我们约好了的。母爱跟宠溺是两回事。跟家人一起来买东西的下村同学刚好看到了说:“才七百日元而已,她这么想要就买给她嘛?”让我很不好意思。第三者出现使得爱美稍微冷静了一点,鼓着腮帮子咕哝:“下次来的时候一定要买喔。”一面说着站起来。我苦笑着跟下村同学挥手道别。情人节还没到爱美就死了。现在每天想起来都悔不当初,当时买给她就好了。
那天教职员会议在六点前就结束了。保健老师也参加教职员会议,但在六点放学前都会有几位女同学轮流去陪爱美玩,爱美从来不会说好寂寞、好无聊或者乱闹,总是乖乖地待在保健室等我。话虽如此,那天我去接她时却不见人影。去厕所找她也不在。刚好那时是社团活动结束,收拾东西换衣服的时段,她会不会到姐姐们的社团活动室去了呢?我不以为意地在校内找爱美。一开始碰到的是内藤同学跟松川同学吧。我问爱美有没到美术室来,你们说:“本来想去跟爱美玩的,快五点的时候去保健室没看到她,以为她今天不在。”然后就跟我一起找。天色虽然已经暗了,但是学校里还有很多人,其他老师也帮着一起找爱美。结果是棒球社的星野同学找到的。他说:“今天是没看到啦,但是以前看过她走到游泳池那边。”我们就一起过去。冬天的时候游泳池的入口上锁,还拴着铁链,我们得翻过栅门,但是爱美可以从铁链的空隙间钻过去。夏天才有游泳课,但为了消防原因一年四季游泳池里都蓄着水。爱美浮在漂着枯叶的昏暗水面上。我冲过去把爱美救上来,她的身体跟冰一样冷,也没有心跳。我一面叫她的名字一面替她做人工呼吸跟心脏按摩。星野同学不顾看见小孩尸体的惊吓,立刻去找其他的老师。爱美送到医院后诊断为溺毙。警方从没有外伤跟衣着整齐判断她是不小心失足掉进游泳池意外死亡的。当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但却记得看见竹中太太家的毛毛从栏杆对面探头过来。警方调查发现,那边栏杆附近有跟爱美托儿所发的面包同样的面包碎片。有几个学生说在游泳池附近看见爱美。原来爱美每个星期都会到游泳池那里去,应该是去喂毛毛吃面包。竹中太太拜托邻居照顾毛毛,爱美不知道这件事,可能以为自己不去喂毛毛的话它就会饿死。要是让我知道她溜出保健室的话一定会挨骂,所以她总是一个人偷偷跑去,大概十分钟就回来。我完全没察觉。每次我问妈妈不在的时候她都做什么呢?爱美总是用淘气的眼神望着我说,跟姐姐们一起玩啊。那分明是隐瞒着什么秘密的神情,要是我多追问一下就好了。那样爱美或许就不会自己跑到游泳池附近了。
爱美是因为我身为家长保护不周而死的。在学校发生这种事,让各位受到惊吓真的非常抱歉。事发已经一个多月,每天早上我还是在被子里伸手找爱美。爱美睡觉的时候总是要贴着我。要是我故意移开身子,她闭着眼睛也会伸手摸过来。我握住她的手她就又安心睡着了。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不管怎样伸手寻找都再也摸不到她软嫩的小脸跟柔顺的头发时,我总是泪流不止。提出辞呈的时候校长问我:“是因为那次意外的缘故吗?”刚才北原同学也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之所以决定辞职原因的确是因为爱美的死。但是,要是爱美的死真的是意外,就算是为了遣散悲伤跟忏悔自己的罪孽,我也会继续当老师。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辞职呢?
因为爱美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本班的学生杀害的。
大家对年龄限制有什么看法?比方说,要几岁才能抽烟喝酒呢,西尾同学?没错,要满二十岁。大家知道就好。二十岁就是成人了。每年电视新闻上的成人仪式,都是满二十岁的新成人拼命喝酒的报导。为什么那些人非得在这个时候喝酒呢?当然媒体渲染也是原因之一,但要是没有“满二十岁才能饮酒”的限制的话,或许就用不着那么大做文章了吧?法律允许满二十岁饮酒,并非建议满了二十岁就要喝酒。但是既然有年龄限制,觉得满了这个年龄不喝好像就亏到,所以助长了这种现象吧?话虽如此,若是没有限制,搞不好真的会有学生醉醺醺地来上学。班上一定也有人完全无视限制,在叔叔伯伯等亲戚的劝诱之下喝过酒。要大家都依照伦理观念来行动毕竟只是理想而已。
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这话暂且不提,各位好像都对犯人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我们班上有犯罪者这个事实,大家的感觉一定是好奇多于害怕。其中好像有人猜得到,也有人露出知情的样子。我个人对现在还能若无其事地坐在原位的犯人感到非常惊讶。惊讶吗?其实也不是。其中一个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大名能公诸于世的。相反地另外一人从刚刚开始脸色就非常不好,好像觉得这跟之前的约定不一样,心里非常不安。不用担心。我没打算要在这里公布两人的名字。
各位知道少年法吗?
少年因为身心都未发育成熟,由国家代替家长制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未满十六岁的少年就算杀了人,只要家庭法院认可,进少年观护所就得了。小孩是纯真的,这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神话。九〇年代,十四五岁的孩子钻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案。各位还只有两三岁的时候发生的“k市连续儿童杀人案”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吧?要是说出犯人在恐吓信里用的名字,或许会有人想起来说:“啊啊,那个啊。”随着这种事件发生,社会对于修正少年法的声浪甚嚣尘上。于是二〇〇一年四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六岁降为十四岁。
各位现在是十三岁。那么年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去年八月发生的“t市一家五口灭门血案”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犯人在暑假的时候把推理小说里提到的各种毒药分别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饭里,然后每天把不同的症状记录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状没有犯人想象得那么严重让她感到不满,最后把氰化钾加到晚餐的咖喱中,害死了双亲、祖父母跟小学四年级的弟弟。犯人是这家的长女,十三岁的初一学生。她在部落格上贴的最后一篇记事是:“不管怎么说,到头来氰化钾最有效!”这个案子电视跟报纸都大肆报导。“露娜希事件?”就是曾根同学说的。大家对这个名字比较有印象的样子。露娜(luna)是罗马神话里的月亮,也指月神。希腊神话里叫做席琳娜(selina)。“这个没听过?”也罢,无所谓。露娜希(lunacy)这个字是指精神异常、心智丧失,或者愚蠢的行为。少女杀人犯在部落格用这个名字,所以媒体就把这个案子叫做“露娜希事件”,说是“认真乖巧的女孩摇身一变成为疯狂的月神”,甚至扯到双重人格说,津津乐道地拼命渲染。你们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么处罚吗?这个案子取了如此夸张的名称,犯人因为未成年,姓名跟真面目都没有公开;虽然只能从残忍的事件内容推测少女心中的黑暗,但只抓着这点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渐渐被人淡忘了。新闻可以这样做么?本案的报导只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名为“露娜希”这个丝毫没有人味的变态犯罪者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我认为未成年罪犯不公开姓名跟面貌的话,犯人自鸣得意的化名也不该报导才是。真名既然用少年a或少女b来代替,部落格上的自称“露娜希”也该打上马赛克,随便取个“傻瓜”、“屎蛋”之类的浑名就好。k市的儿童杀人案也不用特地公开犯人亲笔的署名,“分明是个很普通的名字,却装腔作势假借同音字,大概是在炫耀自己会写复杂的汉字吧。”如此嗤之以鼻得了。大家觉得自称露娜希的少女长得什么样子?请冷静地思考一下。美少女会自称露娜希吗?既然不公开真面目,就附上用粗线清楚地画着人中或法令纹那样带着恶意的漫画像也成。尽量表现这也是个普通人。越是给了特别待遇、越是议论纷纭,少年犯就越是自我陶醉。于是乎憧憬罪犯的愚蠢小孩就更多了。一开始就知道犯人未成年的话,大人就应该将案件尽量低调处理,好好教训一下自我陶醉是非不分的愚蠢小孩才对。少女犯只要在随便哪个儿童辅导机构写写作文,几年之后就能若无其事地回归社会。
但是大家知道这个案子有比杀人犯更受责难的人吗?
那就是犯人学校里的理科老师。这里我们考量到当事人的隐私,称呼他t老师就好。t老师对教学非常热心,也非常重视安全,连危险性低的实验都不太让学生做。他对于近年理科教学方式虽然有异议,但却积极地投入实验跟实习的安全措施。“你认识他吗?”其实事发前几天,我们刚好有机会在“全国中学科展”的会场上聊过。犯人在暑假前跟t老师说:“我想去拿忘在化学实验室的笔记本。”带班的t老师在几分钟后有家常面谈,不疑有他地把实验室钥匙给了平日乖巧的女学生。案发之后发现,犯人用来做实验的药品几乎都是在自家附近药房或者是线上购物买的,只有氰化钾是从学校拿出来的。于是舆论严厉地追究t老师的管理责任。不仅如此,竟然还有“是不是t老师怂恿女学生”这种无稽之谈,最后被逼到不得不辞去教职的地步。t老师被剥夺的不只是工作而已。连日的诽谤跟中伤让t老师的太太身心严重耗损,现在世间已经淡忘了这个案子,但她仍旧住院疗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则送到遥远的外婆家,改用母姓上学。撇开跟t老师有一面之缘不谈,身为同业者,案发之后我也收到了教育委员会发的危险物品彻底管理通知书。中学的理科教学虽然用不着氰化钾,但t老师说不定是有别的考量。尽管有这种东西还是随便就把钥匙交出去,或许的确是管理失责。然而像本校虽然没有氰化钾,但能杀人的药品可也不少。化学药品柜子的钥匙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地方,但是用金属棒之类的打破玻璃,还是一样可以到手。这么说来家政教室的菜刀呢?连体育馆仓库的跳绳也能杀人。我们当老师的原本就算知道学生制服口袋里有刀,也不能强行没收。即使那个学生打算用刀伤人,只要说是上下学途中防身用的我们也不能怎样。跟上面报告也只会说:“严重告诫吧。”要到刀子生出事端才终于能没收。当然那时已经太迟了。于是就会被指责:“既然知道学生带着刀,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真正不对的到底是谁?
真的是没能严厉管教学生的老师不对吗?
那我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爱美的葬礼私下悄悄举行了。很多人想参加都被我婉拒,真是对不起。虽然我也想要很多人跟爱美告别,但我更想让爱美的爸爸送她最后一程。爱美只见过父亲一面。那是去年年底的事。晚上看电视的时候爱美指着荧幕说:“我昨天看见这个叔叔喔。”我以为我心脏要停了。爱美说叔叔在托儿所的围栏外面看着她荡秋千,看见她在看他,就招手教她走到围栏旁边。叔叔问:“你是小爱美吧?有没有每天都开心啊?”爱美回答:“有啊。”叔叔说:“那就好。”然后笑着走了。我想应该是爱美的爸爸不会错。近来托儿所的安全措施也加强了,连住在附近的邻居路过探头看看,都会非常注意。他的话就算有人询问应该也能编出理由来。说不定还会大受欢迎被请进去。我心想为什么突然出现?已经五年没联络了。这才分手以来第一次打电话给他。他告诉我他终究发病了。小说里的主人翁一下子就发病,但通常hiv的潜伏期据说是五到十年左右。他的话是十四年,不知道是不是该说真能撑,还是说真能忍。我无言以对,他有气无力地说:“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声音里完全感觉不出半点电视上的气势。我跟他提议说寒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到远方去度假吧。并不是同情他来日无多,是真的想亲子三人一起生活。但是他也无力地拒绝了。爱美第一次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时候已经魂归九天。他紧紧抱着爱美的遗体,自责说爱美的死都是因为他过去犯的过错,痛哭了一整个晚上。有种形容说眼泪都哭干了,这对他和我都不适用。眼泪要是能哭干就好了。我非常后悔,早知如此就算强迫他也要大家一起生活。
我从刚刚开始就不停地说后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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