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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受伤了。”江芷语看着脸色苍白的易萧。
“我带你出来了。”
“你.......你带我去找楚河,找到他,就能找到翡翠玉芙蓉。”
“楚河?”
“江楚河”,“听说他做了杀手。”
她的声音低低的,
像她这样的闺秀,杀手两个字是很难启齿的,“杀手”这个词本身就代表血腥、冷酷、和无情,而她这样家族里的人,无人不标榜自己是武林正派,名门世家,从小受的教育也是除强扶弱,古道热肠。他们结交的不是江湖名门望族就是号称正义化身的豪侠义士。但这样一个家族里却有江楚河这样的另类,名门世家的公子不做,却做了杀手。
话说一般的杀手都会取个绰号,增加神秘感掩饰身份,但他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江楚河三个字就像长在芙蓉山庄万千繁华中的一颗黑痣,破坏了美感,但又怎么都去不掉。
江湖是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地方,如果说找一个只知道名字的人,那固然是大海捞针,但如果说你找得是一个名人,还是个有名的杀手,那就容易多了。
他们只花了五两银子,便得知十一月初一江楚河一定会在苏州。
骄阳正盛,微风许来,金玲儿的发丝被风吹动粘上脸上的汗珠,她似乎连抬手拨弄头发的力气都没有了,如果让一个女人连容貌都不顾及了,那此时她的心情一定是非常不好。
从路林客栈出来已经走了五天了。
这里所说的走,当然是两脚着地的移动,金玲身上带的金豆子无论是雇马车、雇船、或是雇一顶轿子抬到苏州都是够的,但江楚河却偏偏选择了最原始的方式。
金玲儿走的越来越慢了,她的腰已经开始直不起来了,像她这样的大小姐,这五天走的路比她出生已来所走的路加起来都要多。
她开始没有耐心,小脸微红,眉心紧促,看向在他前面十步开外的江楚河,他的腰还是很直,头发也没有乱,连他白色的衣衫也同当初一样白。金玲儿突然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草地上。
“我走不动了,再走下去我的腿都要废了。”
江楚河回过头来看她,之前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但他知道,如若他不回头,金玲儿也会接着爬起来跟上他。毕竟除了他没人敢做她所想的事。
不过他回头看着她微红的还十分精致的小脸,突然生出怜香惜玉的心,他走过去站在了她面前。
金玲儿看着面前投下了阴影立刻抬头道:“我不走了,你去最近的镇上雇一辆马车,一定要镇子上最好的马车,还要四匹马拉的,不,应该要六匹,这样跑起来会快又稳。”
江楚河轻笑了一声,他发现她这样说话的样子还有几分可爱。
“钱如意已经把你的行踪卖给了连云堂,现在连云堂应该已经派人沿途布控,你确定你还要去镇上。”
金玲儿一听,从地上站起问道:“谁是钱如意?你又如何知道。”
出了路林客栈这五天都是荒郊露宿,他们孤男寡女差不多形影不离,可为何他知道的事情她不知道。
江楚河道:“路林客栈打算盘的老板便是一剑金手指钱如意,当你了解一个人后,就不难知道后面的事情了。”
金玲儿从没听过什么金手指、银手指,她知道的都是当下最出名的名人,当下最热门的话题。
她听到连云堂心下有些慌乱起来,但身体上传来的疲惫感告诉她是真的走不动了,道:“如果要从这些小道走到苏州去,我会累死的。”
如若真的这样走到苏州去,她是不敢想的,走路似乎比她练功还要累上百倍千倍。她练功的时候有人会准备好水果,她练完功后,会有人准备好热水,她沐浴完后,会有丝绸的软枕。
原来并没有觉得多舒适,现在想想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她突然意识到,她有五天没有洗澡了,这也是她的极限了,她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味道,声音哀求道:“我们可以乔装然后到镇上去,可以去镇上买两匹马,然后在走小路。或许我们应该光明正大的走官道,这样更能迷惑他们。”
“你说得都不错。”
金玲儿想到终于说通了,她甚至开始想像骑在马上的感受。
“不过,我有种不好的预感,现在这样总是保险点。”
金玲儿听道这话脸又沉了下来,道:“男人的预感不着数,说不定他们会到小路上来搜。”
“没有什么比杀手的预感还要准。”
金玲儿还要争辩,江楚河脸色一沉望向远处的尘土中。尘士中出现一辆六匹马拉的马车,这样的小路上,刚刚只够一辆马车行驶。
马车走的不快,紫檀木的车架,绸缎做的外饰,车檐上还坠着珍珠的流苏,金玲儿知道不会有人会坐着这样一辆马车来追她这样的人,这个理由足够让她冲上去栏住了马车。
马车很稳的停下,驾马的是个很俊的公子,眉清目秀,却穿着一身黑衣,金玲看到他第一眼,觉得他这样的人穿一着白衫会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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