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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十年之约:诺熠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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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快看门口那个人——我说的没错吧?”

“那就是百诺老师的未婚夫?好有型哟。”

“开玩笑,普通男人能钓走我们首都大学临床医学系毕业、被我们医院高薪聘请的高材生吗?”

“你们说他是干什么的?刑警?原来百诺老师喜欢这款。”

“听说他们再过两个月就结婚了?老公来接刚开完研讨会的老婆回家,好幸福哦——”

倚靠在普城市中心医院附属医科大学的校门口的车前,洛小熠其实也能察觉路过的学生们都在叽叽喳喳的议论他,这甚至不需要动用它作为刑警的敏锐洞察力。但他毕竟不是顺风耳,不知道他们在又说又笑、又探头又点头地说些什么。这些学生都是医学高材生啊…洛小熠觉得有些尴尬,只能硬装听不见。

料峭寒风吹得刺骨,一月份的枫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看着有点憔悴戚戚。多年埋首案牍、脚踏案发现场洛小熠已经没有什么文学才情可言了,无诗可赋,觉得冷就把手往袖子里缩一缩,他的手已经被吹透、发红了。

他今天穿了一件内里绒棉的棕色皮衣,自觉身边的同事都爱这么穿,一点也不出众——但他的同事本就是一批便衣警察,学他们的穿搭只会让那群盯着他叽叽喳喳的百诺的学生们更加肯定他是一名刑警。

已经脱去白大褂,裹了一件呢绒外衣的百诺出现在了视野之中,洛小熠把尴尬忘了,向她挥手。

“好冷的天呀!我出来晚了,再不快点走,我们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在车里等呢?”百诺围了一个很厚的手打围巾,可脸蛋还是不意外的冻得红彤彤。

洛小熠笑笑:“我怕你看不到车嘛。”

“咱家车我怎么会不认得?”

“没事,我不冷,我火气旺。”

百诺一直捂在口袋中的雪白的双手,握住了洛小熠冰凉的手:“怎么会不冷呢?你的手像冰块一样凉!”

他笑笑,不说话。

上了车,洛小熠把暖气开到了最大码,车窗积起氤氲白雾,他没有像幼稚的小孩在起雾的窗上写字,但驾驶座的侧窗确实有深浅不一的雾渍,他想,一定是他曾经在窗上写过百诺的名字。

百诺说她是因为被教授留下来谈话了,所以出来的比较晚。

“教授留你说什么了?”

“还是一些学术上的事,最近遇到一些难搞的病例,就带去和附属医科大学的学生讨论…他还问我是不是要结婚了呢。我说是,开春的就要结婚,到时候一定给他寄请柬。”

“他有没有问你的丈夫是什么人?”

“问了,我说是我的青梅竹马,现在当了刑警。”

“他觉得怎么样?”洛小熠莫名有点紧张。这位德高望重的教授也是首都大学毕业的,退休返聘,回到普城中心医院附属医科大学任教。他很看重师出同校百诺,也很喜欢她。因此,洛小熠有点小在意这位教授对他的看法。

“他说挺好的。”百诺实话实说,并且帮他把安全带拽过来系上,还亲昵的拍他的脸颊,她永远懂他的心思:“别这副紧张的模样,教授他很慈祥的。而且,刑警又不是拿不出手的职业,你是很优秀的刑警啊——前几天不是刚破获了一个大案吗?”

“不独我一个人的功劳。”洛小熠不好意思地笑笑:“还有徐若菲和苏泽呢。”

像是平常一样,汽车驶出了附属医科大学的校区,街道两旁的树木枝节干净的没有生机,但又张牙舞爪有些滑稽。

车子驶过桥洞,稀疏枯枝依旧。微凉冬阳的孱弱光芒轻易穿透结霜的车窗。车子行驶的方向迎着冬阳,并不刺眼,反倒有些微弱。看到它,洛小熠会想起当年打败罗刹.暗无后他们被龙武族授予的勋章——它雕刻精致用材考究,闪烁的光芒却像极了冬阳——真好笑,怎么会有人拿这样孱弱的光芒去比拟荣誉的光辉呢?

那荣誉勋章在哪里?读高中的时候落在六越山老家,读大学的时候跟着他去了首都,放在学生宿舍衣柜的最深处,那里堆满不应季的衣物。

和他的骄傲一起。

——的确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面对胜仗归来后的前路。没有人会把“平凡”当做课程教授给任何人,这是每个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

很好笑,就像是人们如何看待童话故事的美好结局:王子斩杀恶龙,然后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然后呢?“他们要结婚生子,继续面对生活中的点点琐事”至少大家说的出这些。可他呢?谁会去想一个手持荣誉勋章的民族英雄脱去战袍后要怎么样?

这是他人生的新篇章,他连序言都不会写。真讨厌,我又不是个作家。他经常这样想。

在与其他人一起读高中时他时常苦思,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要干什么。正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要努力。也许相比读高中数学例题和英语作文,他更应该去花费时间在书店,找一本讲述英雄走入平凡的故事。可惜没有这样的书。

他想天想地,想要为了点什么而活。至少为了龙武族吧?像过去那样。他自出生就只知为龙武族活,为龙武族死。他愿意为族人丢掉头颅,用鲜血庇护族人。战士归来剑作锄,他对龙武族的情谊和忠诚被撰入族史,落下的最后一个句号对他说:“好的,这样就可以了。”他精神的光辉会随着族史记载遗照后人,英雄的躯壳却无所适从,迷茫不堪。

他的族人不需要他。他们需要的是曾经的他,那个意气风发的15岁少年——而他不是那个少年——从星龙圣域归来时雕刻的等身石像现在只比他肩头高一点,现实在逼迫他承认那个矮子才是英雄。他没得选。出征前被看得比天高的荣誉,现在在他眼里就冬日微阳,那么绵弱无力。

什么光是耀眼夺目的呢?他愣愣地看着深冬的白昼,暖不红的天色——大抵是夏阳,那般炽热——是毕业季的夏阳,灼烧人们本就沸腾的心。那时看着队友们人人有谱、前路可期,自己缺被抛弃在了原地,和紧攥掌心的勋章一样孤寂。

夏阳给他的朋友们勾勒了清晰可见的前路,却遗落了他。很多年了,他觉得自己自始至终都没被夏阳临幸过。大家的新篇章早已书写三四页,他还在序章徘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这样觉得的。

百诺的声音忽然打断他的思绪。她告诉他,蓝天画发消息说她已经下飞机了。

“一定偷偷摸摸的吧?”

“当然了,她现在很出名。”

“嗯…东方末也会来对吧?”自高中毕业到现在的十年间,他们总是和东方末见一面都难。所有人聚齐更是不可能。

百诺唇微动,轻吐一句“当然”。

手指叩击方向盘,红灯阻拦车辆行驶。百诺笑着提起过去的事:“当初是东方末劝你考警校的对吧?”

“他不仅劝我,还说动了徐若菲去劝我。”

提起这个他就很想笑。

当初确实是东方末劝他去当刑警的。他根本没多想,毕竟之前很多人都劝过他。东方末不是一直想当刑警吗?他当时觉得,东方末或许是想拉他做伴。

后来徐若菲也莫名其妙地给他打电话,一通软磨硬泡、分析利弊,还说她就读的首都公安大学和百诺要报考的首都大学多么多么近,以后他们两个去约会多么多么方便。他本来就迷茫,最后果然被说动了,就报了首都公安大学。他觉得东方末一定会和他收到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哪知他根本没报志愿,反倒去了龙氏集团报道。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懵懵懂懂,不了解缘由。毕竟他们上大学之后他就很少见东方末了,每每打视频电话问起时,东方末也含糊其辞。过了很多年他才慢慢知晓:原来当初龙氏集团想邀请斗龙战士们加入集团,会给他们安排职位,其中会有一个职位叫“部门行政官”,比其他职位都要高一截。而东方末知道其他人各自有志不会加入龙氏集团,只有洛小熠他方向模糊。出于避免洛小熠抢他的“部门行政官”职位,就撺掇徐若菲劝他当刑警,这样他就没有竞争对象了。

徐若菲则是除了蓝天画以外最早知道东方末放弃当刑警的人。她不清楚东方末为什么忽然改变了人生志向,但明白东方末这样的人不是她能劝动的。与其和他大费口舌,不如抓住洛小熠这个仅次于东方末的好苗子。她劝洛小熠当刑警时的那番说辞则完全是东方末教的。

哦,对了,其实首都大学和首都公安大学一点也不近。

洛小熠每回想起来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好像经常被东方末忽悠。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想计较了。其实,就算他当初了解一切,也不见得会加入龙氏集团。如果东方末和他好好说,他也绝对不会去抢东方末想要的职位。可东方末就这样的性子,就这样的行事方式,能怎样呢?

算了罢了。

然后,他就去了首都公安大学,成为了徐若菲苏泽白锦余淮的师弟。承蒙照顾,他在学业方面没焦虑过。偶尔和徐若菲他们去处理案件增长阅历,也有幸去参观过尚在运行的cASp人才培养组织,见识公安系统更深层的事物…当然,还有和百诺约会。那时候会忙,但也没有太忙。他们常在周末约会,寒暑假会回六越山或跟着凯沙小两口去旅游,走过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蓝天画和东方末从没参与过。

四年大学生活,精彩与安逸并存,很快就毕业了。他要去就业,但百诺还要读研。为了陪她,他硬着头皮求用了徐若菲在首都某警局的人脉,留在首都的某刑侦支队当实习警察。队长告诉他,由于户籍问题,他没有办法转正。而他只希望能在首都多留一段时间,陪伴百诺。

百诺则是顺利地考了研,仍在首都大学。她没有住研究生宿舍而是搬出来和他同居。在小小的租住房里他们有了第一次。凯风偶然知道后嘲笑了他很久:怎么会有人和女朋友在一起五年之后才有了第一次呢?嘿,洛小熠还真就是这样的人。

但那时候真的很忙,很累,比读本科时忙碌太多了。百诺的学业重到洛小熠不敢想象的地步,每天是读不完的医学书写不完的研究报告和去不完的实验室;而洛小熠自己也忙的不可开交。毕竟动用关系赖在首都的警局工作,总不能划水,给人家赶走你的机会。于是他只能不停的跑案发现场和写调查报告,包揽大大小小的活。

那时的辛酸日常是他忙了个大通宵回到家,看到百诺刚起床。手机屏保提示他今天是周日,是约定好和百诺出去约会的日子。看着他沉重不堪的眼皮,百诺很大度轻松地说:“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写,下个周末再去约会吧。”然后他会怀着愧疚和压力倒在床上睡一天,百诺就在床边读一天的书。

日子就是这样过的,一天又一天,周而复始。他常常会回想小时候的日子:那时的压力更大,他却从来不怕,像是励志要背负着寄于他身的信仰,攀登破出云霄的山巅,登上的就是终点,是荣耀。而现在是在走绵长的山路,迷雾四漫,前路迷茫无措,走每一步都是累的,却也没有陡崖和绝壁。好像就是要这样安逸的疲倦下去。

很累。他常和百诺这样说。他喜欢笑着和她说,做出正常吐槽的模样,怕给百诺留下压力。但百诺还是会察觉,会内疚。“如果回到普城去当刑警,和徐若菲他们共事就会好很多了吧”她常这样说。

虽然如此,他宁愿疲倦着陪在百诺身边。可惜命不由人,百诺拿到硕士学位的那年,公安系统上级一次审查公职人员的行动,让洛小熠的队长不能再把他留在队里。如果他还想做刑警,他就不能留在首都了。除非他想先做点别的职业,比如在首都打打零工,而百诺坚决不同意。他就这样被迫回到了普城,回到了普城市区刑侦总队,和苏泽他们共事。

这里的队长还是徐队,不过是一个女的徐队。

被迫的异地恋让他很不舒服,从普城大学毕业的凯风沙曼也一直不在普城,蓝天画一直在赶通告跑剧组,东方末连电话联系都不容易,子耀回了六越山,乐妍也去了南方读大学。他在普城这座熟悉的城市有种孤独感。

还好和苏泽他们一起工作的氛围是轻松热闹,普城市区总队的警员有很多他都认识,自己的顶头上司又是徐若菲。在百诺没回普城的那两年,他宁愿天天呆在警局。

哦,说起警局的朋友们…

徐队提前退休,功绩满满、能力超群的徐若菲继位,明摆着是要成为超越徐队的优秀大队长的。她也是历史上最年轻的女性刑侦大队队长。延续了雷厉风行的做事态度,整个普城市区刑侦总队纪律严明、效率极高。

很难想象苏泽能和她交往那么多年。这个徐若菲曾经的狗腿子、小跟班现在在警局也很有地位,毕竟是徐若菲带出来的,还是有能力的。

很多人在背后说苏泽吃软饭,苏泽不在意。聪明人都看得出来苏泽的今天主要来自于他的勤奋和苦熬。这个连老徐队(徐若菲爸爸)也从不否认。除了徐若菲这种cASp出身的警察,没人比苏泽在警局混得早——他可是中学就在警局当警协,后来又当了警协老大的人——徐若菲的耀眼光芒常叫人忽视了苏泽的优秀。

至于白锦和余淮——

说起他们,又不能不提白铮和白家。

白永健在复仇团的团灭后被逮捕,等待开庭。他犯的罪,零零散散难以统计,很多因找不到证据而非常难办。不过,在徐队、徐若菲等人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给他的大多数罪行找到了确凿证据。拖延一年半,白永健还被判了死刑并执行。

白永健的妻子和女儿——孙氏和白铃——可没有等到他宣判死刑时才离开。早在白永健被捕的时候,这母女俩就千方百计地转移家产,图谋跑路。可惜大部分白永健的财产被依法扣押,她们只卷了一小部分钱便匆匆跑出了国。不论是作为丈夫和父亲的白永健,还是作为继子和弟弟的白铮,她俩都没留一句话,可以说是很心狠了。

无所谓,白铮有白锦照顾。高考出成绩后白锦给白铮报了一所离首都公安大学很近的私立大学,方便她照顾弟弟。

毕业后,白锦余淮也没有回普城,而是留在了首都,在cASp组织工作,继续培养新人才。白铮则是在首都开了自己的宠物舍,搞动物医疗、救助和领养。洛小熠从普城去首都看望读博的百诺时,有去拜访过白铮的宠物舍。那里以鸟类救助领养为主,当然也有猫狗。白铮果然还是那个喜好。看着他那么欢喜于自己的事业,洛小熠也很为他开心。

嗯,干着喜欢的职业确实挺好的。不过他自己喜不喜欢当刑警呢?很多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他自己也说不准,只能应付地笑笑。还行吧。

反正,常期跑案发现场、埋头卷宗的日子,他终于慢慢习惯下来了。在警局的日常就是和苏泽以及其他熟悉的同事吵吵闹闹,一起应对刑事案件的压力:一边应付上级命令,一边对付犯人,偶尔组团儿被徐若菲训斥。他好像融入了一个新的团体,新的小队。区别于斗龙团,他不再是队长,不再是团体领袖,不再背负整个民族的命运走向,甚至并不和每一个团体成员都交情深厚…但就是这样完全不同于斗龙团的新集体,让他慢慢产生了归属感。原来,他并不只属于斗龙团,也并不只属于龙武族。

转眼又过了两年,百诺为了他,放弃了博士毕业后留在首都医院的机会。她说在哪生活、在哪治病救人都无所谓,她只想和洛小熠待在一起。她也喜欢普城这座城市——它不比首都的繁华,却生活压力较低。

那天他照常在警局整理调查资料,接到了百诺的电话。

“我在收拾回普城的行李。你猜我找到了什么?”

“你找到啥了?”

“你的勋章——在抽屉深处——你回普城的时候怎么忘记带走了呢?这么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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