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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动情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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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珑微惊讶地看着他,叶旭尧一向不是爱讥讽她钻到钱眼里,不管是嘴上说的还是行为动作表现出来的,她都能一一看透,如今竟然破天荒地为她说了几句好话,颇有替她招揽生意的意思在,目光不禁看向他,这回她是真的不明白他的意图所在。

叶旭尧自然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微微不着痕迹的轻咳一声,其实自己也颇为不好意思,只是听到匪鉴暗中禀报她这边发生的事情,林家几女的龌龊实在令人发指。他自然而然就往这边走来,原本要与傅年去与郑巡抚相商要事,半路还遇上了正找他的郑华翰,临时改道,这会儿怕是要惹得他们笑话了。

郑夫人立即会意地笑着承认,“她小孩子家家闹着玩的,好在林姑娘靠谱,我也就由得她跟着胡闹,赚了当她的零花钱。”再说这内幕能流出去估计还是自家儿子的嘴主动说的,眼尾扫了眼郑华翰。

郑华翰摸了摸鼻子,微有几分不自在,老娘常说他都要钻到权眼里去了,男儿哪个不在乎这些名与利?看叶旭尧这举动,林珑八成有戏,因而他将老爹的吩咐置之脑后。

“我还道是哪家的店铺新出的呢?原来是林珑姑娘巧手所为,倒是让本夫人意外了。”叶钟氏瞟了眼儿子,没有当众让他下不了台,转头与旁边的郑夫人道:“郑夫人的女儿倒是好眼光。”

“哪里哪里,不过是女儿家玩闹弄出来的。”郑夫人立即谦逊几句,甚至把林珑本为生计所迫的行为也说成是玩闹,这样一来,面子里子也就全了。

叶钟氏一向喜欢与聪明人说话,郑夫人无疑是个中翘楚,一句就能跟上形势,话说得滴水不漏。

“没错,反正也不指望着她们能弄出什么大阵仗来,不过是女孩儿们打发时间的举措罢了。”贝明绯的亲母贝申氏适时地插了一句,面相有几分刻薄的她并不喜欢林珑,当初听到丈夫有意让嫡长子娶她,就大力反对过,这林家到底是败落了。

好在儿子听她的话拒绝了,她看林珑也就顺眼了那么一丁点,没有非份之想就最好,女儿与她来往过密,她一向都是睁只眼闭只眼,免得丈夫又说她不念旧人恩,毕竟当年她是在林宅住过的。正正因为这样,她与林家的关系并不好,尤其是林珑的生母权氏,那个女人太清高,当年为了生计她没少巴结她看她脸色,只可惜那个女人笑的次数屈指可数,如今改换了门庭自然也把这怨气撒在林珑身上。

林珑此时尴尬一笑,有些时候在这样的场合,是宁可沉默也不要自以为是地拆台,惹人厌是其次,主要是令气氛变得异常的难堪,她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林琳卷紧手中的帕子,心情实在好不起来,这林珑得了叶旭尧为她正名的话,又入了侯夫人的青眼,这还能自己的机会吗?尤其看到周围的姑娘家喁喁细语讨论着,大多都是肯定的话,这心更不是滋味。

林璃是全场最难受的人,出风头没有她的份,丢脸倒是丢到家,如今想要灰溜溜地离开,可又舍不得这花团锦簇的宴席?没人搭理的她心情实在难好起来。

周围的贵夫人一致笑说,改明儿一定要到这店铺去看看,选上一两盒合宜的胭脂水粉。

林珑顿时来了兴趣,“夫人们要是光临,必定倒履相迎。”

“那可是,会有好茶招待。”郑南珠这巡抚千金立即搭腔,看那样子还是玩笑居多。

“岂止?还有新鲜出炉的糕点呢?”贝明绯也跟着开腔。

这样一来,玩笑的意味更重了,郑夫人指了指这三个年轻的少女,“看看这几个猴儿,都把我们当财神爷了,也罢,我就当这一回财神爷,明儿就真的去瞅瞅,到底你们都弄出了些什么名堂来?”

一听到郑夫人当众订下时间,闻弦音知雅意,鲜有人不附和?本来只是随口一说,当不得真,这会儿却是真的不能再真。

郑夫人对自己的影响力还是相当满意的,在座的都是苏州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至少都是乡绅,这一年一度的春末赏花宴也有收拢人心的意思在。眼角看到叶钟氏没吭声,知道这人不是会随便附和自己,遂诚意十足地邀请,“候夫人也来凑个热闹吧?就当我们这些个长辈对她们几个小辈的支持,如何?”

“襄阳侯夫人若也能一道去,必定会令场面增色不少,我等也面上有光。”不用郑夫人指示,立即有人附和送高帽。

一时间,又是七嘴八舌起来,这回由少不更事的少女变成内宅主母适时的恭维与邀约。

叶钟氏是自持身份,可人家热情拳拳,她也真的感兴趣,大方地点头应了,还打趣了那三女,“可真的要好茶好糕点好招呼,少一样我都不依的。”

“那是必定。”三女一致同声道。

看到这样的场面,再故作清高的人也会识趣地放下架子,相约到林珑那铺子去的人越来越多,当然是为了沾一沾那几个非富则贵的贵夫人的贵气。

林白氏与林余氏两人在人群的末尾,她们没有资格挤到前面去,此时脸色一如自家那几个女儿,这风头全让林珑出尽了,手中的帕子都要卷成了咸干菜,周围相识的身份地位差不多的妇人们都羡慕地说她林家出了个好女儿。

两人不好发作丢脸,只得应和了几句,说着言不由衷赞扬林珑的话,就差吐老血。

叶旭尧看到这场景,双眼不着痕迹地瞟向林珑,只见少女一身紫衣,脸上笑容真是灿烂得堪比天上的太阳,嘴角也不自觉地弯了弯。

“子阳,你完了,你是真的喜欢上那林珑姑娘了。”傅年在他耳边调笑一句。

叶旭尧笑容一收,撇了他一眼,“没你说的事,别坏了她的清誉,走,我们要找郑巡抚商量要事。”说完,当即转身离去。

处于人群包围中的林珑应付了周围人几句话后,再抬眼扫去,哪里还有叶旭尧的影子?本还想与他说一两句话的,看来又要找机会了,这人怎么走得那么快?这心思颇有些嗔怪了,可惜当事人全然不将这少女心事当成一回事。

很快人群四散开,各自行动,那边的夫人群仍在讨着一些热门话题,那边厢的姑娘们却是提议击鼓传花,传到谁,要不唱段小典,要不就吟一首诗,如果两样都不选,那就自罚一杯,这游戏一向深受姑娘家的喜爱。

林琳的脸色这才缓了过来,这两样都是她拿手的,要表现得好扳回一局是指日可待,只可惜那花束她刚一传到身边的人手上,鼓声就停了,白白错过了好几次机会,只能暗自瞪了一眼那击鼓的女先儿,可惜女先儿是个盲眼艺人,不然必定暗中问候林琳的祖宗十八代。

林珑倒是被传中一次,“唱小曲或者吟诗都非我强项,这样我自罚一杯当补数。”不待姑娘们反对,她端起侍女手中的酒杯仰头喝干杯中物,用帕子按了按唇角抹去那酒液,亮了亮空空的酒杯给众人看。

姑娘们都大笑不已,贝明绯直说她耍赖,明明诗做的比她好,硬是要偷懒喝酒。

林珑将酒杯搁回侍女的托盘内,嘴一噘,“阿绯胡说八道,不要听她的,待会儿要把花束儿传给她,让她做诗去。”

“你少咒我。”贝明绯这大商家的女儿,肚子的墨水还是有些的,可要做得一首好诗那就不容易了,连林珑这个自幼家中请了京中排得上名号的女师来教学的都不表现,她哪还敢献丑?“不过你们要听我做打油诗,那倒容易得很。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

郑南珠立即大笑出声,更是夸张地笑倒在旁边交好的少女怀里。

游戏正到气氛最热烈的之际,喝了两杯酒的林珑却是不得不告饶去解手,少不得又是一番口头上的笑闹。

林家其他几女都看得牙痒痒的,她们不似林珑这般容易被这些个人接受,这不伤和气的笑闹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权利,似她们想要走也不会有人挽留。

林琳朝林琼看了一眼,要她跟上去找机会,这林璃如今不必再防,可林珑才是那个得了便宜又卖乖的人。

林琼会意,悄然无声地退出人群。

林璃看了眼这庶妹,冷冷一笑,扬眉看向林琳,倒是养了只好狗,将传到手中的花束儿往旁边狠狠丢去,她旁边的少女少不得要瞪视她一眼,她不客气地回瞪过去。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那少女一扔花束儿,当即跳起来发怒。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故意的?”林璃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

坐得离林璃比较近的林玫起身想要拉住林璃,这少女她刚才听人提及,真惹上她没有好事,哪知还是拉不住林璃。

那少女冷笑一声,“你算哪根葱?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巡盐使苏大人的亲侄女。”

这话一出,林璃额角都要冒汗,她哪里知道对方会是苏大人的侄女?这回不敢再硬气,忙不迭地道歉。

郑家与苏家的关系一向不睦,但这样的场合也还是要请苏家的人前来,郑南珠只得上前打了圆场,那苏大人的侄女这才气哼哼地重新坐下。

郑南珠心里也憋着气,朝林璃撒去,“林璃,我看你累了些,还是先到厢房去歇一下吧。”眼角一使,俩侍女上前去搀着林璃就要下去,那动作不容拒绝。

林璃没敢反抗,只得随势下去让场面好看点。

林琳看着这今天刻意妆扮,着了一身玫红色华丽衣装的林璃被人半搀半押地下去了,这才松了一口气,总算没有人再丢林家的脸面。

林珑解完手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脸色颇红的她略有醉意,径自沿着盛开的百花而走,醉眼朦胧的看到那石板凳,眯眼看了半晌。

走过去径自躺在上面,又觉得冰凉不对劲,歪了歪头想了想,记得幼时曾看到母亲娘家的一位表姑醉酒时曾拢花作枕,她起身笑着朝那落花而去,这一捧起来,玫瑰的香气就飘入鼻端,“真好闻,改明儿我就拿你做那香油……嘻嘻……抹身子的,你可高兴?”

她笑着朝手上那团落花簇指了指,醉态可掬,只可惜花儿不会回答她傻傻的问题。

经过此地的叶旭尧在看到她那醒目的妆扮时,不着痕迹地打发掉傅年,跟上前来在暗处看着她到底要做什么?没想到却是喝了两杯水酒醉了的她在语无伦次,这样子颇好笑又惹人爱怜。

他正要上前拉她到别处歇下,哪知她歪歪扭扭的走回那石板凳,将落花都铺在上面,来回数次,正在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的时候,她倾身把头枕在那香花上,颇为满意地舔了舔嘴唇,闭上一双星眸,竟是睡了过去。

看到她这浑然天成的举动,叶旭尧竟是僵直地呆站在那儿,半天不能反应过来。

再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呼息畅顺睡着了,他不禁摇了遥头,她该庆幸碰到是他,若是如高志那般猛浪的人,她的闺誉就堪忧了。

匪鉴正要上前侍候的时候,看到主子打来的手势,再低头看到石板凳上枕花而睡的俏佳人,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这林姑娘怎么在这儿睡着了?真大胆,不过这画面怪好看的,就像那偷落凡尘的仙子似的。

他放轻脚步到路径的另一端守着,不让别的人瞧去林姑娘这样子。

叶旭尧原本只是站在那儿定定地看着她的面容,随后一口末春之风吹来,身着春衣的她打了个冷颤,昨晚才下过一场雨,今天倒是凉了不少。

他眉尖紧皱,手却是很快地解下身上的披风,上前将它盖在她的身上,而她似乎感觉到披风沾染上的体温,下意识地用一只手拉着卷了起来,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

这似猫儿的举动,叶旭尧的喉咙不禁滑动一下,意识到自己可能会出丑,忙转过身去,惟有耳根子红透。

好半晌,他才再度转身看向她,心里微有一股暖意,竟是站在那儿守护着这一方天地。

夕阳落山的时候,树中的鸟儿叽叽喳喳地叫着回巢,叶旭尧皱了皱眉,这些鸟儿叫着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了林珑的睡眠?正要摸出一颗金石子打过去。

林珑听到鸟叫声,眼睫毛眨了眨,很快就开了眼睛,半坐起身,身上的月牙白色暗纹的披风滑落,她茫然地看了看这披风?神志还未完全清醒的她一时间想不起这披风是谁的?

抬头看了看夕阳,一转头,就看到叶旭尧也正看向她,晚春之风拂过他一身的白袍,袍角随风舞动,俊俏的面容犹如神邸一般,竟是不那么真实,她下意识就眯了眯双眼。

叶旭尧眼里的林珑却是坠落凡尘的花仙,被她枕来睡的残花瓣儿随风飘飞,鬓边略有些凌乱的她坐在那儿,如坐在百花丛中,凭添几许美态。见过美人的他也不禁看呆了眼,生平第一次失神至此。

林珑最先反应过来,低头看了眼这低调而奢华的披风,看来应是叶旭尧的,掠了掠鬓边,她的睡相一直老实,倒也没弄得很乱,起身将披风整齐拿在手上,走到叶旭尧的面前,抬头看向他的墨眸,脸上略有些臊红,“叶公子,谢谢你这披风。”

两手一伸,将披风还给他。

叶旭尧这才看了一眼那件沾染了她气息的披风,伸手就接过,点了点头以示作答。

林珑搔了搔头,看他没有取笑的意思在,但仍不好意思道:“叶公子,小女子没想到在击鼓传花中罚了两杯酒,就出了这么大的丑,这……”

一想到丑态都被他看在眼里,就懊恼到不行,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本来这人对她的印象就坏到极点,这回只怕更难有好印象了。姑娘家兴许不会在意别人喜不喜欢她,但却不希望有人看到自己的糗态。

此时林珑的心情正是如此。

叶旭尧淡淡道:“林姑娘无须懊恼,”本想说你的醉态也不难看,但这话略有些孟浪,心下一转,再度道:“叶某也只是途经此地而已,怕姑娘受凉才将手上的披风给你一用,你无须言谢。”

林珑听他说得似乎浑然不在意,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神情方才自然许多,朝他屈膝行了一礼,“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过叶公子,加上之前你为我解围的话,小女子还是很感激的。”

“小事一桩,无须记在心上。”叶旭尧道。

其实亲娘曾逮到他询问那花粉是哪家出品的,当时他下意识就没说是她新开的铺子,怕母亲看轻她,今天不过是看不过去她被人设计,借着这机会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让母亲不至于将她看得太轻。

这效果看来还是不错的。

林珑大方展唇一笑,“总要谢过我才能安心。”低头拍拍衣裙,“我要到前边去了,不然阿绯找不到我会担心的。”

“无妨,我也正要过去找我母亲有事,一道走吧。”叶旭尧提议。

林珑愣了愣,这人与她一道走,怎么说都还是新奇不已,没有拒绝,欣然举步跟上他的步伐。

叶旭尧在经过那石板凳的时候,突然步子一顿。

林珑歪着头看他,“怎么了?叶公子。”

“别动。”叶旭尧出声,低头看到那亮晶晶的花钿果然是她掉下来的,这样私人的物品被人拾了去,会有解不开的误会与流言,竟是弯腰捡了起来。

林珑看到他手中的花钿,异常的眼熟,这不是自己无意中掉落的?伸手到头顶一摸,果然少了一个,“叶公子……”

叶旭尧却是一转头,那修长的手指将花钿捏好,顺手就别到她的头顶上,“好了。”

两人靠得很近,能闻到彼此身上的气息,均是下意识地感到尴尬。

叶旭尧在伸手给她别花钿的时候,方才意识到自己僭越了,抬眸时也只看到她大大的眼睛,那手一时间不知如何才能不落痕迹的收回。

气氛不太对,两人都有几分僵硬,一个又脸红不已,一个再度耳根子红透。

好一会儿,叶旭尧才收回自己的手,笼在披风下面,“抱歉,是我僭越了。”

“无妨,小女子还要谢过公子。”林珑脸红发热地道。

“走吧,不然前面寻不到你要出乱子的。”叶旭尧率先迈开步子。

林珑跟在他身边,两人隔开有一段距离,似乎之前靠得太近,叶旭尧仍能闻到她身上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实在是蛊惑人心。

这样的气氛,林珑不习惯,心知叶旭尧不是多话的性子,遂只好找了个话题,“侯夫人喜欢我弄的胭脂水粉,下回我给你打个八折……”

“无须,我不缺那点银两。”

这话一出,让远远跟在两人身后的匪鉴一拍脑袋,又坏菜了,之前看爷与林姑娘相处得很好,心下正欣喜呢,比那几个耍弄心机的要强,可这会儿爷怎么又说了这么一句不讨喜的话,若他是林姑娘,他也不爱听。

果然,林珑撇撇嘴道:“小女子知道你们襄阳侯府有钱,小女子就是爱钻那钱眼儿里面,既然叶公子……”

一听她的话略有不快,叶旭尧的眉头皱得更紧,停下脚步看她,正色道:“我不是那意思,你为何偏要想到一边去?”不避讳地伸手抓着她的手,看着她手上的茧,“你看看你的手?我只是不想你那么辛苦做出来的胭脂水粉贱价卖出罢了,没你嘴里的意思在。”

林珑尴尬地握紧拳头,不让他看,这么一点小细节他都看在眼里,以前八成早就留意上了,咬了咬下唇站在那儿,最后只能干巴巴地道:“你快放手,这于礼不合。”

叶旭尧这才松开她的手,“往后不要随便打折了,那些富贵人家的人都不缺那点银子,你还不如整个高价卖给她们,这样她们才高兴呢……”

林珑原本尴尬得要死,但在听到叶旭尧的话后,顿时眼睛一亮,一拍脑袋,惊喜地看着他,直把他看得愣愣的,原本要说的话也卡在喉咙里。

“你说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真是有够蠢的,亏我还在这上面赚了第一桶金。”她懊恼地道,这儿的丰盛德没有区分价格,可京城里的就有啊,据说那供到宫里的贡品胭脂水粉都会有少量流到市面上,价格可是贵得吓死人。

她曾有幸见过,当时又是捻又是闻的,也没看出有多大的异样来,如今想来,就是这叶旭尧说的,贵妇人们要的就是这个价来彰显身份。

按这么说来,最上等的胭脂水粉原本只卖一两银子的,现在至少可以提高价卖到五两,甚至是十两,成本稍微提一提,别的再变一变,就是身份百倍,绝对可以赚得盘满钵满。

她越想越开心,竟是手舞足蹈地握着叶旭尧的手,“叶公子,谢谢你,不是你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可是要损失好多银子,你知道有多多少吗?”她松开他的手,略一比划,“至少是座金山。”

叶旭尧的手上失去她的温度,顿时有几分失落,不过看到她如此开心,整张俏脸泛着迷人的金光,遂也跟着笑道:“那我祝你挖座金山吧,不过你要怎么谢我?请我吃饭?”

话一说出来,他略愣了愣,这不像是自己会说的话,想要改口,却又不好再改。

林珑大方地拍拍胸脯道:“没问题,到时候若是好卖,我赚到银子,摆桌酒席谢你又如何?”

叶旭尧顿时觉得自己想得多了,还不如她大方自然,遂再度少有地扯扯脸皮,“那好,我等你的答谢酒。”

经过这一次,两人之间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不复以前许多次的剑拔弩张。

躲在暗处的林琼看着这两人言笑晏晏地准备回到前面众人中,心中的嫉妒似要啃噬她的心。她跟丢了林珑,找了许久才找到她,她居然是与她眼中的乘龙快婿在一起,实在太可恨了。

捶了捶一旁高大的树木,感觉到那跟在两人身后的小厮似要发现她,她的身子忙躲到一旁去避开他的目光,果然,那小厮只是张望了几眼就转开头去,继续跟上前去。

林琼的眼珠子转了转,一个主意浮出心头,立即怒哼一声,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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