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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保住器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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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会想到,雪人一样的梁永芳会成为死刑犯。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那个做生意的男人在一次跟踪梁永芳的过程中,发现了她跟王念想的二哥在一起。就是在那个小破屋。等二哥走后。他威胁梁永芳又返回那个小破屋。他想跟她干那事,她不愿意。两个人就撕扯起来。她乳罩上的铁圈,扎进了她的胸部,她怎么说让他放开,他也不放手。情急之中,她伸手,抓过一个刚刚和二哥削水果的小刀,插进了他的身体。怎么就那么巧。这一刀就插到了要命的地方。他捂着刀口,也许是想去附近的医院,但没等走到大门口就倒了下去。

二哥为此经过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也没能改变梁永芳的命运。那个男人的父亲说了:“儿子都没了,就是倾家荡产也不怕了。一定得让那个婊子养的偿命。”

上午7点20分,梁永芳被执法人员押到一间审讯室。她头发凌乱,脸色苍白,眼睛微睁。

读完判决书后,有人问她有什么话要说。

她说:“我请求……让王正浩行刑。”

当时她说出王念想二哥的名字,法官并没有惊讶。何况他们都不知道二哥和她的关系。经常有死刑犯提这样的请求,甚至还有的犯人家属去家里走这个后门。二哥的枪法好,可以让犯人一枪中弹,少受罪。

法官正了正帽檐,一字一顿地说。“尽量吧。如果他不能够,我们会找另外同样优秀的人。”

“不!”她急促地抬起眼睛,但并没有看对方。“我就要他。”

“他手下有新的优秀人员。”

她忧伤地犹豫了一下,说:“请帮帮忙,求求他。”

法官没有理她。

她埋着头,一动不动。

法官问还有什么话要对家人讲时,她说:“我想念母亲。”

法官又问:“你最后还有什么愿望?”

梁永芳沉重地说:“我想让我的器官保存完好。”

法官有些惊异。“你自己要想好。”

“早就想好了。”

“那好。就王正浩队长吧。”法官合上黑皮本子。

梁永芳知道,只要是想保存好器官的人,基本都是二哥执刑。因为他的枪法能保护器官完好无损。

那时候民间有一种传说,病人吃了某个器官就能起死回生。因此,有人会出高价或托关系秘密取走死刑犯的鲜活器官。

她跟在一个年轻但很威武的执行人员后边,轻飘飘地向门口走着。身体和灵魂仿佛已经分好了家。她觉得自己和别人都是飘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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