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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3)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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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空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诛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梁王因上书请朝。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果杀吾子!”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太后、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帝以田叔为贤,擢为鲁相。

三年甲午,公元前一四七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夏,四月,地震。旱,禁酤酒。

三月,丁巳,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秋,九月,蝗。

有星孛于西北。

戊戌晦,日有食之。

初,上废栗太子,周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帝让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上与丞相议。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帝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庐等六人降,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庐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九月,戊戌,亚夫免;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

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冬,十月,戊午,日有食之。

五年丙申,公元前一四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

六月,丁巳,赦天下。

大水。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九月,诏:“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地震。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冬,十月,梁王来朝,上疏欲留;上弗许。王归国,意忽忽不乐。

十二月,改诸廷尉、将作等官名。

春,二月,乙卯,上行幸雍,郊五畤。

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人为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上既减笞法,笞者犹不全;乃更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棰令: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得笞臀;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陇西李广为上郡太守,尝从百骑出,卒遇匈奴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皆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吾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必不敢击我。”广令诸骑曰:“前!”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其骑曰:“虏多且近,即有急,奈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坚其意。”于是胡骑遂不敢击。有白马将出,护其兵;李广上马,与十馀骑奔,射杀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解鞍,令士皆纵马卧。是时会暮,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夜半时,胡兵亦以为汉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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