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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北走,天气越寒冷。太阳就挂在远方的青山之颠,红彤彤的一片,看上去格外灿烂,但却不能带来一丝温暖。
翻过那座山就到雍都境内了。
马队越来越庞大,每经过一处城镇就会有不同的人加入其中,有马车,有货车,也有骑士。在前面开路的是一队骑士,他们穿着铠甲,上面纹刻着樱脂花,背后披着长长的大氅,氅上也绣着樱脂花,氅尾包裹着马屁股,马尾巴在大氅下面一甩一甩,健壮的马蹄把松软的泥土踩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挂在骑士们腰上的剑不是装饰物,它们宰起强盗来,干净而又利索。齐格曾经亲眼看见,这一队骑士杀光了拦路的强盗,还追到了山里,挑了强盗的老窝,把强盗头子用绳子捆着抬了下来。当然,那名凶悍的强盗头子的最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奴隶集市,这是毫无疑问的。
现在,齐格就是这队骑士中的一员。
他依然穿着那身防护力极强的铠甲,那是一套全身甲,上面布满了各式各样的伤痕,左胸有一条凹槽,背后有几处箭洞,后腰的裙甲上有一处狰狞的口子,那是在埋骨谷时留下的,强盗的剑刺穿了那里,扎中了齐格的腿,直到现在,他走路仍然有些一瘸一拐。背后的大氅样式奇特,它不同于中州大地上的任何一种款式,尾部是三角状的,每当齐格高速奔跑时,它就会飞扬在背后,像是一面旗帜,而且它还能有效的抵挡箭矢。齐格手里也举着旗帜,上面同样绣着樱脂花,旗枪长达一丈八尺。齐格曾经用这旗枪把一名强盗扎了个对穿。
寒风从远方掠来,从齐格的颈甲里钻进去,沿着冰凉的背脊一直往下浸,里面的内衬根本不能阻止它把凛冬的寒意渗透到四肢八脉。齐格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嘴里哈出的气都是寒冷的。
“嘿,即格,把旗子举高一点,只要看见了樱脂花大旗,强盗们都会退避三舍。当然,在大雍的境内你是看不到强盗的。大雍没有强盗。”
齐格现在叫即格。骑士首领是一个中年人,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的外号叫秃鸟,因为他的脑袋上没有一根毛,太阳照在上面像镜子一般反着光。脸上的肌肉就像熏黄的腊肉一样,纹理分明。左脸上有处伤疤,深深的陷了进去,像是蜘蛛网一样,致使他的鼻子看上去只有半块。说起这道伤疤,骑士首领非常自豪,他在马背上歪过头来,裂着两排参差不齐的黄牙笑道:“男人就得有伤疤,没有伤痕的男人就不是男人。你知道我这伤疤是怎么来的吗?”
骑士首领嘴里喷出的气带着浓浓的酒味,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没有什么是比烈酒更美好的事物了。至于这道伤疤的来历,齐格早就知道了,因为它的来历骑士首领已经说了不下十遍。
齐格笑道:“这是男人的骄傲,是首领大哥与天下第一剑客蒙奇对阵时留下的。”
“聪明的小子。”
骑士首领心情大好,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他扬起戴着铁拳甲的手拍了拍齐格的肩膀:“蒙奇啊,那可是天下一剑客,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么长的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剑术,像旋风一样,哦,不,比旋风更为激烈,当你面对它时,脑子里会一团糟,想到的只有逃跑。当时,他从战车上一跃而下,向我冲来,我真的想转身就逃。”
“但是首领大哥却终究没逃。”齐格接口道。
“是啊,逃了就没有今天了。”
骑士首领举起酒囊,大大的喝了一口,说道:“那一次是在雍都的凯旋门前,我和领主大人一起参加诸侯们的比武大会,当时,我还是一名奴隶,鲁国的奴隶。我没有名字,人们只记得我的光头。为了荣耀,领主大人死在了蒙奇的剑下,战车也被蒙奇用剑劈碎了车辕,战马四下乱窜,剑盾手们慌张的看向我,我是他们的首领。我举着盾牌,也在颤抖。”
“齐鲁武比,最终虽然是齐国胜了,但是首领大哥却赢得了尊重与荣誉。”齐格很顺溜的接口,这一队骑士都知道那场比武,蒙奇胜了,险些一剑把骑士首领的脑袋戳爆,然而,直到最后一时刻,首领大哥也没有放下手里的剑与盾,因此,他赢得了世人的尊重,雍公亲自赐给他了一把剑,把那剑栓在剑袋上,从那以后,首领大哥便赢得了自由,再也不是一名奴隶。
“热血即吾命,荣耀即吾命。”
“荣耀即吾命。”
在簌簌的寒风中,骑士首领默默的说道,十八名骑士齐声附合,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也并没有远远的传开,但是那声音却无比的坚定,就像是一壶老酒,默默的把浓厚的香气蕴藏在内。
一名年轻的骑士骑着马走在首领的身旁,他是首领的义子,也没有名字,只有外号,他叫小小鸟,长相很是斯文,笑起来还有些腼腆,背上却背着一柄巨剑,每当他挥舞起这把巨剑时,杀人就如同割草。此时,这个年轻的骑士刚喝了一口酒,接着骑士首领的话道:“即格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大腿上。”
齐格还嘴道:“你也有伤,只不过伤在屁股上。”
年轻的骑士脸红了。
十八个骑士每人都有伤,伤痕是荣耀的见证,但是他伤的地方比齐格还要难堪。
“即格,我们都有外号,要不你也起一个吧。”年轻的骑士和齐格的交情其实极好,俩人一起杀敌,一起喝酒,一起坐在草地里数星星。
“外号?”齐格举着大旗愣了一愣,十七位骑士都有外号,只有他没有。
“要不,就叫大枪?”年轻的骑士挑眉挤眼的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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