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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根本不会在他的大脑里停留超过一分钟的时间。
因为——不配!
他冷酷嗜血的心也不会有一丝丝的撼动。
哪怕他的外表是这样温柔、秀雅。
哪怕这个年轻女孩的同胞姐姐还对他感恩戴德、含情脉脉。
他一面大步往外走,一面伸手脱掉了身上的白大褂。
他要去继续追查宁瞳儿的下落!
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事了。
除此之外,一切都是浮云,不值得他多驻足一秒钟。
**一栋隶属于慕容集团名下的奢华海边别墅里。
柔柔的风轻轻吹过,吹起了别墅后花园中的一角白色沙曼,随着风儿的吹动,白色沙曼扬起了一朵朵白色的雪花。
沙曼里,在那垂下的碧绿的青藤、白色蔷薇花下,坐着两个年轻的女孩子。
坐在左边的妙龄女郎穿着一条鲜红夺目的贴身长裙,脚上穿着一双波西米亚风格的镶钻羊皮凉鞋,十个迷人可爱的脚趾头也都涂上了鲜红的指甲油。
她的一头卷发从柔滑肩头的一侧垂落下来,女人味十足,煞是迷人,就算是女人看了只怕也是羡慕多过嫉妒。
她身上那条长裙的领口倒是包得很严实,并不像其它的衣服是开着v字低胸的,但是胸前却是开了一个细长的大口子,将妙龄女郎胸前迷人的沟渠展露得一览无遗。
总之,这是一个既敢穿,也有本钱穿的时尚女郎。
此时,她漂亮的杏眼里正满是闪亮的笑意,一面对对面的女孩子说着自己最得意的“辉煌事迹”,一面还不住地抬起涂着鲜红丹寇的柔滑小手掩嘴而笑。
“有一次我在西班牙一个王储家偷到了一副中世纪的名画,还没逃出去就被发现了,我无路可退,被追得逃进了王储家的马场,”她掩嘴笑道,“你猜后来怎么着?”
坐在她对面的女孩子一手撑在精致的实木圆桌上,小手斜斜地托着下巴,摇了摇头。
然而只看得她摇头,却并不能看到她的表情,只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眼睛特别的清澈、特别的明亮。
因为,她的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从帽檐上垂下来的柔滑白纱遮住了她的容颜,只能隐约透过白纱看到她的目光就像泉水一样清澈,像星辰一样美丽。
光是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就能让人忍不住去猜想这双眼睛的主人该是如何的美丽绝色,只怕是倾城倾国?
只可惜看不到!
“嘿嘿,我就知道小可爱猜不到!因为当时我也想不到,”妙龄时尚女郎——齐若桑,也是慕容集团的总裁慕容烈的义妹和助手之一,正看着面前的宁瞳儿笑眯眯道,“我当时都已经被逼得走投无路了,眼看就要束手就擒了,谁知道被我胡闯乱闯的,无意就闯进了那个笨笨的王储家的马场去了,所以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那名画一卷,往怀里一塞,然后眼睛往马场里一看,直接就挑了最里面的那一匹红色的马,骑着它就冲了出去……”
宁瞳儿听得津津有味。
她眨着眼睛,小手托着下巴,都听得入迷了。
她长这么大,一直被保护得特别好,像这样的什么冒险啊,闯荡啊,偷名画啊,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样,不仅没有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过。
应该说,自从车祸被慕容烈强行留在身边以后,她就见到了许多想都没有想过的人,接触到了以前想都想不到的事情。
她觉得太新鲜,太有意思了!
“若桑姐姐,他们追到你了吗?”听到齐若桑被后面的人追上来,她不由得小手里都捏了一把冷汗,紧张地问。
“他们是快要追上了,但是他们不敢对我开枪!”齐若桑得意洋洋地挑了挑眉,笑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挑马场最里面那匹红色的马吗?”
宁瞳儿又摇了摇头。
在人生经历丰富多彩的齐若桑面前,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小土包子一样。
真是好崇拜若桑姐姐呀……
接收到那透过面纱传递过来的无限仰慕之情,齐若桑简直是更加得意非凡了,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啊!
“因为那是世界上仅有不多的汗血宝马啊!每一匹保守估计都要价值千万美金以上,啧啧,如果不是实在没法带走,当时我都好想将它偷回来啊……”
齐若桑侃侃而谈,深深地表达了当时无法将汗血宝马偷回来的遗憾,听得宁瞳儿有些汗了:在当时快要被追兵抓到的情况下,若桑姐姐还有心思在打那匹汗血宝马的主意啊,真是……
好佩服!
汗。
“小可爱你想呢,这匹马既然稀有,那些人哪里敢贸然对我开枪追击啊,他们还不怕没抓到我,先把汗血宝马打死了啊!这就是我特意挑了这匹马逃走的原因啊!”齐若桑一手握成拳头,敲了另外手掌一下,说到得意之处,还“哈”地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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