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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不是一个拔鸟无情的人,哥只是觉得,让女人骑在头上有些……不吉利。
——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金莲蹲在墙角嘤嘤地哭,太史昆心里一阵烦躁,早上起来的那股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太史昆干脆不再搭理金莲,独自一个人下山去吃早饭。
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下肚,太史昆的心情才算是有些好转。这厮心里面琢磨了琢磨:那金莲年纪本就不大,又是在婢女这个职位上苦熬了多年,有点想上位的追求是正常的。再说金莲连身都已经献过了,让她忍着破瓜之痛一个人蹲家里哭也不是个事,干脆给她点甜头得了!嗯……这甜头嘛……给她买点早餐就算是甜头了!
太史昆打定主意,让店家下了一碗面用食匣装了,溜溜达达地向家中走去。没想到他刚刚走到山下,就看见谷树皮引着几个衙差,正往山中别院走去。
那几个衙差见了太史昆,立刻笑盈盈地递上了一纸公文与一锭大银。太史昆在现代见惯了张牙舞爪的人民公仆,如今突然见到了笑容可掬递银子的衙差,反倒是不适应了。
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那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
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傚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反而得了钱财,自是欢喜。那三名衙差取了辽人与余氏的尸首,受了太史昆一两谢银,也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不多时,张大户府上一名管家将山中别院的地契,并着潘金莲的押身送到了太史昆的手上,又使得太史昆欢喜了一场。
太史昆本就是来自现代,所以在他的眼中,地契这种东西是可以与“房产证”划等号的,自然要细心收好。但是这奴役他人的押身在他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纸劳动合同,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随手就将押身丢还给了潘金莲。
潘金莲在张大户府上为奴十年,受尽了盘剥,整日所想的就是赎回这押身,还得自由身。如今这押身真的从天而降,又怎能让金莲不欢喜?
金莲哆哆嗦嗦的捧着押身,喜极而泣。她取了一个火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那押身撕得粉碎,烧得精光。
待到押身变成一撮灰烬后,潘金莲这才想起,自己老父早已作古多年,家乡中再也寻不到一个可以栖身的亲戚。自己做了十年婢女,攒下的银钱不过寥寥数贯,又怎能立身养命?一时间,金莲红肿着双眼,立在原地望着太史昆怔怔发呆。
太史昆见势哈哈一笑,说道:“小莲莲你放心好啦!我又没说逐你出门!你就安心的在我身边,总之有我一口吃的,就决计不会让你饿着!”
太史昆的一番话放在现代也就是一句应景的话,因为现代的一口吃食是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但是古代生产能力低下,假如是到了大灾战乱之年,一口吃食足可以使人性命相搏了,因此这句话听到古人耳朵中,分明就是有了几分生死相交,不离不弃的滋味了。
金莲被太史昆几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嘤嘤地哭着钻到了太史昆的臂膀之中,娇道:“相公,你对奴家的好,奴家晓得了!奴家此后绝不再提名分二字,只是一心侍奉相公便是了!”
“侍奉?”太史昆一愣,说道:“莫不是小莲莲你要学习厨艺,每日为我煲汤烧菜?那倒是不错!”
“冤家!你怎好教奴家做那些粗活?奴家说的侍奉,是……”金莲媚眼如丝,伸出香舌在太史昆耳边绕了绕,嗤嗤地说了几句俏话儿,直把太史昆听得面红耳赤,一把拥住金莲丢在桌上,也不管房门是关是开,三两下又把那金莲剥的笋胸粉臀……
于是乎,太史昆在大宋建中靖国年间幸福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家中,有娇娘相伴,手中,有银钱花销。不过太史昆也没为此而消极,这厮知道:在冷兵器当道的古代,没有一身过硬的功夫,又怎能在江湖上行走?于是,太史昆在这武功二字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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