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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阳十一年春,闻辽东女真酋首努尔哈赤领十万精锐西进,大明景阳皇帝遂率三万陆军御驾亲征,出山海关后所向披靡,连斩敌酋之子莽古尔泰、代善,及其手下固山、甲喇、牛录额真百余名,势如破竹,无人能挡。
后于塔山堡前后夹击,全歼努尔哈赤禁军正黄、镶黄及镶白三旗,毙敌三万余,俘获五万余,辎重马匹无数。敌酋努尔哈赤心知不敌,慌不择路北逃入山,身边仅剩两万余人,前无出路后无粮草,惶惶不可终日。
皇帝陛下率军入驻锦州城,向蒙古诸部发出讨伐檄文,凡抓捕女真兵将送达者以友邦相待,若阳奉阴违放纵女真溃兵则以大军讨之。
蒙古各部摄于大明军威,纷纷遣使至锦州上疏示好,言明尽遣本族兵马在山北沿途截杀,务必不让女真兵马轻易过境东归。
经此一役,辽东各部无不胆寒,百年骚乱之地平矣。皇帝陛下言出有信,遂下旨置锦州为榷场,派陆军驻守,以海船运送大明所产与辽东及蒙古各部互通有无,盛世之举初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四月初,随着大明皇帝御驾亲征大获全胜班师回朝,《半月谈》率先在报纸上详细介绍了此战的始末。虽在数据上略有夸张,过程却大差不差。仔细分析之后言明利弊,最终的结论是,盛世即将来临!
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呢,百姓们肯定相信。他们已经习惯了从报纸上获取朝廷大事,且每次都被验证很准,凭什么这次就不准了呢。
啥叫盛世?他们也说不清,反正只要能吃饱饭,不受冻,城里的人有活干,乡下的人有地种,赋税和劳役别太重,应该就是盛世了。
仔细感觉下,好像还真差不多了呢。自打新政进入山东和直隶,日子确实一天天的见好。坐拥良田万亩的大地主们不再整天盯着佃户的粮袋子了,他们找到了更能赚银子的营生,投资办工厂。
拥有良田千亩的小地主们虽然自家办不起工厂,却可以便邀亲朋好友凑份子一起投资。即便无法独霸工厂全部份额,当股东坐在家里什么都不管,每年也能分得相应的银子。
工厂多了,生产出来的产品无法面对每个买家,中间必须经由商人来贩卖。商人多了,商税就高了,工厂越红火,商人的买卖就越好做,朝廷收到的商税就越多。
好像谁都没吃亏,可到手的银子确实见涨。事儿就这么怪,不信邪都不成,不是一家两家如此,明摆着的账目谁还能空口白牙的不认吗?
朝廷收到的赋税多了,自然不会再向百姓伸手要钱。比如说皇帝这次御驾亲征就半文钱赋税也没增,而且随着各大工厂的生产任务加重,还多出了不少能让百姓挣到钱的机会。
有手艺的,不管会打铁还是会编筐,都可以在家里弄个小作坊,然后去附近的大工厂领配额,专门为其提供相应的手工产品。
用报纸上流行的话讲,这叫供货商。谁家手艺精、做工好、用料扎实,供货商的名头就坐的实在。契约一签就是一年,还会把货款预先支付一部分,用来让小作坊购买原材料。
啥手艺都没有也没关系,盯紧了报纸上的招工告示,只要脑子不傻不笨、身体不残不缺、肯卖力气吃苦,总能找到一份工作,到工厂里去按月拿工钱。若是被管事的看中了,搞不好还能吃上大锅饭。
没错,就是大锅饭。这个词是从天津卫最先流传开的,半点贬义都没有,满满的全是赞誉。大概意就是说这个人在工厂里签了长约,不光能按月拿到工钱,连吃饭都不用掏钱,每天三顿全可以免费到食堂里吃大锅做出来的饭菜。
十里八乡的媒婆如果听到谁家小子是吃大锅饭的,必须列为优质客户,有事没事过来串串门子,把舌头说分叉了也得给介绍个好人家的姑娘。只要事情成了,红包必须很重,吃大锅饭的工钱高,吃穿住全都免费,出手自然更大方。
按说让更多人有机会进入工厂里上班挣钱,肯定会影响耕种。谁都不傻,掰着手指头算算就会发现,上班比种田轻松,挣的也不少,还更有保障。既然如此谁还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地,干脆全去工厂上班不就得了。
可现实却打了许多人的脸,在乡下种地不光没被摒弃,反倒也成了香饽饽,根源依旧是新政,或者说是皇帝。
在把山东和直隶纳入新政推广范围之初,景阳皇帝的圣旨就登在了报纸上,内容只有一句话,凡是家里有耕地的,谁敢撂荒超过两季,那就等着被充公吧。
这些充公的土地将会被州县官府统一登记造册,然后交给一个叫合作社的机构继续耕种。
啥叫合作社呢?大多数人也搞不太懂具体含义,反正就是个有官府背景,由农户们组成的民间机构,它的工作只有一个,种地!
没有土地的佃户或者流民,如果想种地又觉得地主家的地租太高承受不了,就可以去当地官府登记,成为合作社的社员。
用不了多久,官府就会下来人通知登过记的社员搬家,通常都不会太远。按照土地的面积,几家或者十几家社员被分配到一大片土地上耕种,这几家人或者十几家人有个新名字,叫做某某某合作社。
从此以后,这片土地就属于合作社了,大家一起下地、一起耕种、一起收获、一起纳粮,不分彼此,土地也不分彼此,更不属于谁家或者谁。丰收了大家一起分粮,欠收了大家一起挨饿。
由官府下发的耕牛、农具、肥料、种子,也不属于任何人,全都是合作社共有的。该怎么种地、种什么,合作社的所有社员一起商量。
分歧太大无法达成统一也没关系,县衙里有专门处理合作社事务的小吏,尽管去找,他们大多通晓耕种,会根据当地情况做出判决,然后合作社照着去做就是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