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54章 潘多拉魔盒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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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被……亲了?

被男人——亲了。

我愣愣的,回不过神来。

眼前人的吻温温柔柔,舌尖描摩我的唇型――好像是了然我不会让他的舌头闯入我的口腔,只是慢慢用舌尖舔舐我的唇瓣,在上下唇的边界试探――却并没有试图撬开牙关。

现在的我是狼狈的,我知道。

在这个不大的门厅里,灯光明晃晃的,我被一个男人压在地上,像一只狗被钳住了四肢。

长长的睫毛显得碍事了,我吃力地眨眨眼――却太疲累了,集中不了注意力。

眼前是砰然绽放的白光,一片眩晕。

――即使这样,我也能感受到上面和山岳一样厚重的压制,这种压迫感,太过明晰。

我闭上了眼。

汗水黏湿了的头发贴在脸颊边,整个人倒在地板上动弹不得――说不出来的狼狈落魄。

被一个――男人,强吻。

我的脸色苍白难看,背部的肌肉连着肌腱引着臂骨的力量试图反抗,却没有成果――得到的只是更大力的压制――我手腕的骨头几乎在呻吟。

我闭紧了唇,咬死牙关,铁青着脸色。明明显显的抗拒,但是没人在意――

吻的确是温柔的,却和我被压住的疼痛的腕骨成了鲜明的对此。

多么讽刺,难道给予就一定要接受?

真是可笑,可怜,可恶。

我冷冷地想:如果我的嘴唇上涂着毒药,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我巴不得它能把人毒死,就像戏本里死在美人红唇下的英雄男子们――轻薄美人是要代价的,里包恩也不能例外。

可惜我没料到这一出,否则怎么会不带点好东西来招待招待眼前的客人?

可真叫人恶心――我最讨厌被强迫了。

他舔掉了我嘴角殷殷的血迹,最后轻轻在我唇上亲了亲,才抬头结束了――这个漫长的吻。

我冷眼瞧着,就觉得他心里似乎是高兴地不得了――毫不掩饰,他翘起嘴角,脸上半分阴沉也没了。

他还压着我的手脚,这让我心里更加阴郁了。

我说:“让开!”

他顿了顿,毫不在意地放弃了对我的压制,让到了一边――我诧异于他的听话,更多的是戒备他的听话。

我支起身子,挪动着靠在了墙上――已经没有力气和里包恩对峙,现在更明智的选择莫过于不反抗――我边咳嗽边想,舌尖舔过唇瓣――

上面还残留他的唾液――做狗倒是挺快。我止不住在心里讥讽:现在已经学会喷口水了。

我拿着袖子使劲儿擦着嘴唇,恨不得之前的事从未发生――这样的遭遇,简直是我人生中最刻骨难忘的了。

实在是糟糕透了,我没想到我还会亲身上阵演绎这样一出笑料。简直让人不敢相信——要让我自己出去说我会被一个男人强吻,别人只会以为我在玩笑——这难道不是一个玩笑?

我真宁愿这只是一则玩笑、一出闹剧——一场虚幻的梦境。

如果只是幻术就好了。

我脱离了被控制的境地,脸色却更难看了。

我看见里包恩盯着我,我放下袖子。

我忍不住冷笑,我说:“你居然是同性恋?这太让人耻笑了,里包恩。”

“不,”他的眼睛没有放过我,黑黑沉沉的,“我是双性恋。”

“双性恋?”听到这个答案,我也没有惊讶――这实在太正常了,黑手党里的不在乎男女的人太多了,但是我没想到里包恩居然也是男女通吃的――他只有过女性情人,我确定我没记错。

“我可真没想到,”我说,“你居然还有这个爱好?请原谅我的惊讶!”

“这真让人失望,我可不觉得您这个爱好有什么好处――男人不能成为妻子,也不能生儿育女――当然情人就另当别论。不过我以为上帝分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一个成为丈夫,一个成为妻子,哺育子女,相伴到老――您不这样认为么?我以为您是上帝的羔羊?”

“不,并不,”即使面对我这样的讽刺,他也没有动怒,甚至是一副沉稳的模样,“上帝虽分男女,但是也没有阻止同性之爱,我没看到古今有哪位同性恋被神罚,反而是假道学们对这种恋情恐慌不已,难道不是他们假借神的名义排除异己?神没有排斥同性之爱,也没有惩罚玷污自己名誉的伪善者,我虽然信奉神明,但也不会让他来指导我的思想和道路――他既然对什么都不言语,我也只能凭自己来做我自己的主了――”

“您以为呢?我想你能理解。”

“哈,”我仰头盯着他,面上是浓郁的轻蔑,“的确这样,上帝没有杀死同性恋,你说的对,虚伪的人总是有虚伪的借口――但这不代表你有权利强迫别人来和你接吻――我对这个吻表示恶心透了,请恕我直言,我想我以后只能暗示自己是被狗咬了一口――我以为您这样的人,卓越的人,是不会勉强别人做不愿意的事――原来是我误解了,我道歉。”

我继续说,滔滔不绝:“成功如您也会有求而不得的时候?这真是个遗憾,因为我让您高傲的心受了挫折,我深感歉意――只希望,您不会因此煎熬,徘徊在*的大门前,因为自己用了卑劣的手段也不能达成目的而自怜羞耻以至恼羞成怒,一颗高傲的心因此蒙尘。”

喋喋不休说完这段话,我简直要为自己鼓掌,高傲的人总以为自己无所不能,然而那只是错觉。

没有什么人总是能达成愿望,除非这世上真有魔鬼――而上帝,正如他说的,它不问世事。

里包恩没有说话。

我靠在墙壁上注视着他。他单膝跪在我的面前,距离有些近,我不知道他在思考些什么——那有什么关系?这不妨碍我的胡思乱想。

我想:这真是一次糟透了的旅程。被毒药破坏身体,被严酷地试验,耗费心力和肯尼希周旋,又被堂皇地亲吻,毫无反抗之力――再没有比这更让我狼狈的了,我依赖力量,没有力量的我比鸡仔都不如,任谁都可以来宰杀我。

这让我意识到――我需要更强大的力量,更加、强大的,强大的……

我的眼神开始迷离,血液一泼泼涌到脸上。

我的左手抓紧了衣服的下摆。

力量。

我的心冰冰凉凉。汗水也是冰凉的。热血带来的燥热让我的脸颊开始变红。

陷入对力量的追求的人是可悲的,我告诫自己不能踏入这样一个漩涡——力量可以带来荣耀,也能把你拉入深渊。我见过为了力量迷失自己的强者,被难以满足的*主宰,成为了披着人皮的野兽——世间的一切道德都被践踏,人性也已然泯灭。可悲的不是他成为力量的奴仆,而是为了得到力量而不再把自己当成人类。人类可以出卖自己,但是不能出卖为人的底线。

现在的我还不够强大么?幻术师的尽头又是哪里呢?在用手指能数得出来的幻术师里,我可以不羞愧地自夸自己是前五之列。这五个,包括我在内,每个都是顶尖的人物,在欧洲呼风唤雨不在话下。

更何况,幻术师们都是逃命的好手——没人能比我们更加重视自己的性命,身体的脆弱带来的是时刻的警戒。

没有人可以活捉幻术师——所有人都这样认为。我也是如此。

但是我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境地?难道是我还不够强大么?

——在追求力量之前,我总要弄清楚我为什么需要力量。毫无目的地追求一件事物何其愚蠢,那比追逐水中倒影的纳西赛斯(注1)更加无知愚昧。

我为什么需要力量?小时候的我没有力量,也不必追逐力量,妈妈会庇护我,教育我,培养我——为了我将来能从她的手里继承力量;少年的我浑浑噩噩,颠沛流离,那时的我不在乎力量——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过完庸碌的一生,我倒觉得这也是好事一桩;青年的我被人追杀,在濒死的路上走过了好几回,大约是这样才激发了我对力量的渴求——我答应过她用尽全力活下去,虽然一直以来我都对这个命令打了折扣应付了过去,但也不会违背她的意愿直接死去——正是这样,我才会一个漆黑的夜里发现了我的天赋——我是个天生的幻术师,我终于觉醒。

起初的力量来自于活命的需求。生命的威胁刺激我爆发了求生欲——无论如何我不会就这样死去。

——那不是我的归宿。

我当时想:在这两个男女之间争风吃醋的纠纷里充当一把炮灰,就这样不光彩地死去,这不是我的死法——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不然永远沉寂,作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市民安度一生——什么也不必想,什么也不用关心,找一份工作,赚三五个硬币,应付一天,然后就这样应付完一辈子——要不然,我就得轰轰烈烈地死亡。

我生得璀璨,又怎么可以死得憋屈?

我当如夏花,当如古树;当利剑涂血,当黄钟震天!

我的一生,只有这两条路,此路不通,那就只能在另一条路上披荆斩棘,鲜血淋漓。

我找到了答案,我需要力量,我走上了幻术师的道路。

自此,世上再无Vine温迪不列凡尼斯特拉森,只剩下了让人畏惧的游荡在深深黑暗里的幻术师——Viper。

我为此自豪,我没能光明地继承我母亲想要留给我的馈赠,但是它们也不会被别人拿走——属于我的,更何况是她留给我的,我又怎么会让她的东西被别人糟蹋?我把它们埋葬在了历史的尘埃里,没人再会去打它们的主意。

我的永远是我的,它们和Vine温迪不列凡尼斯特拉森一起进了坟墓。坟墓里有清甜的花香,它们不会寂寞,一切都和城堡里一样,光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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