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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在轮船的餐厅不太愉快地进行着。秦其看上去不太自然,他摇晃着手中的高脚杯,带着一丝勉强的微笑认真地捕捉每一个从罗方士口冒出的字,每当在脑中把这些字组合起来的时候,他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去接受。罗方士在谈论着他和罗致兰的婚事。从婚宴摆设再到宾客邀请,不得不说,这位老人的要求有些苛刻,在罗方士看来,以自己现在的身份,自己女儿的婚若是赶不上国宴的话,对他的名声来说,绝对抵得上一次诋毁的效果。想到秦其雄厚的家底,他更是没有丝毫顾虑,罗致兰在一旁都已经听不过去了,她不时地提醒自己的父亲,但都被他以三从四德的理由反驳了,罗致兰纳闷自己这个在国外生活了几十年的父亲为何骨子里还有着这么深的传统思想,还以纲常来教训自己,可又不敢在餐厅里跟父亲争吵,渐渐地也不吭声了。倒是,坐在秦其旁边来搭桌子的梁俊才对此不发表任何言论,只是一个劲地问罗方士的事情,当然少不了奉承的话语。
这些在秦其看来不免有些奇怪。梁俊才是秦其在俱乐部里认识的一个朋友,不算深交,这个梁俊才在俱乐部里不是什么健谈交广的人,平时都是一个人坐在桌子上喝酒看书,即使是有人邀请,他一贯都是拒绝的。今天的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谈笑风生不止,还跟罗方士聊得很开,按道理他应该跟秦其跟熟络些,但是梁俊才从刚才见面到现在跟秦其说的话,最多也不超过三句,他好像对罗方士的事情异常感兴趣。
罗方士对梁俊才没什么好感,他回应的话多是敷衍之词。今晚除了秦其和罗致兰的婚事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吸引着他的注意,那就是坐在他斜对面一张桌子边上的外国人。这个外国人脸容有些憔悴,一头金黄的头发全往脑后梳去,两鬓有些发白,特别是他脸上那道较深的刀痕,就连西装革履都掩盖不了他那股狂野的气质。罗方士有些坐不住了。他掏出一只钢笔,在纸条上写了几句话,让服务员给外国人送去,接着向在座的各位说了句失陪,拿起手杖迈着轻盈的步伐离开了餐厅。那位外国人接过纸条瞧了一眼,表情惊讶,马上向四处张望,连拐杖都没拿,一瘸一拐地向大门跑去。
这时的梁俊才显然也坐不住了,他没几句地跟秦其闲侃,把手伸到了桌子底下,已经没有想跟秦其他们聊天的意思,找了个上厕所的理由离开了餐厅,这一下子,餐桌上就只剩下秦其和罗致兰了。罗致兰看到父亲不在,还觉得挺高兴的,而秦其看着梁俊才离开的背影,心里充满疑惑,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眼角却看到梁俊才的座位下有一个金闪闪的东西。他俯下身子,捡起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子弹!秦其眉头紧锁,悄悄收起了子弹,回过头问罗致兰:“小兰,你爸爸这次回去,有没有带什么贵重的东西?”
再说这个梁俊才离开了餐厅后并没有尾随罗方士,而是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走到了船尾。此时船尾甲板上一个人都没有,空空如此,梁俊才回头看了自己背后,感觉安全后,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一把银色的匕首,匕首上刻满了符文,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伸出自己的左手,摊开布满刀痕的手掌,双眼紧闭,一咬牙,用匕首在手掌上重重地划了一刀,暗红的血液从缝里冒了出来。他把血液滴在了匕首上,血液顺在符文流淌,泛着红光,此时顺着船尾看去,不远处的天空一团黑色的浓雾向梁俊才飘来,当浓雾碰到甲板立刻化身为一个身穿黑色斗篷蹲坐在甲板上的黑衣人。黑衣人缓缓地挺直了自己的腰板,一张带着金属面具的脸露了出来,黑色的气雾从黑衣人身上想四处散发,他所站的地方早已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梁俊才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黑衣人,手上的匕首悄然滑落。
黑衣人伸出自己长满结疤,枯萎的就如同鳄鱼爪子一样的手掐着梁俊才的脖子,带着金属质感的口音,对着他说:“我希望这次你能给我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忍受不了你的愚蠢了。”
“主···主人,”梁俊才颤抖着说,“我···我找到你···你想要的人了···”
黑衣人松开了梁俊才的脖子,身子向后倾了一些,说:“是吗?哈哈哈哈哈哈···”
从面具后传来了一阵狼嚎般的笑声。
“他在哪里?”
“他···他就在这艘船上,但···但是,有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跟他在一起。”
“嗯?”
“一个是他的女儿,还有一个是他的女婿。”梁俊才补充说到。
黑衣人愣了一会,由于带着面具,无法看到他的脸容,但是从他面具的两个眼洞里,仍可以看到一双左右转动的红色的眼珠,上面点缀着绿光。
过了一会,黑衣人双手搭在梁俊才的双臂上,说:“做得很好,你很快就会拿到你的酬劳,但是,在所有事情结束之前,我希望,你还能帮我做一件事,之后,你就自由了。”
“那···那是我的荣幸,主人。”梁俊才惊恐地说道。
“你去···”说着黑衣人把头贴到梁俊才的耳边,细声地说话。梁俊才近距离贴近黑衣人,感受到异常寒冷,身体不自主地颤抖。不一会儿,他就停止抖动了,眼睛只知道直直地看着前方,一股红色的液体从他的脸颊边缘往下流淌,打在甲板上,瞬间变成红棕色的气雾。
这时的罗方士在正站在船头,倚靠这栏杆,他嘴里的香烟火焰一闪一灭,就像海上的灯塔给过往的船只指引方向。刚才的那位外国人已经走到船头了,停了下来,他试探性地向前问了一句:“李同义?”
“兰斯·格莱斯顿?”罗方士也回应了一句。
“原来真的是你,李同义,我的朋友。”兰斯立马上前张开了自己的双手,罗方士也压抑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和兰斯拥抱起来。这次的拥抱距离上一次,大概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了。
“你怎么在这里,兰斯,你不是应该在你的办公桌上给你的部下发号施令吗?我记得我们从海底城回来的时候,你就跟我说:‘我再也不要跟随部队外出了,我要像我的长官一样在办公室指挥那群家伙。’怎么了?难道你连这个都不愿意干了?”罗方士说。
兰斯叹了叹气,他用手拍了拍大腿,说:“我也不想离开军队,但是我的这条腿受伤了,在你和你妻子走了不到两年我就退役了,然后也移居到了美国,现在在一个小镇里当警长,我是来这里度假的。”
“你的腿怎么会受伤呢?你已经待在办公室了,什么伤能够让你退役这么严重?”罗方士不解地问。
“你还记得那些黑衣人吗?”兰斯说。
听到黑衣人三个字罗方士不禁紧张起来,他深深地吸了几口烟,把烟头扔向了海面。“怎么样了?”
“他们没有死,他们还活着,”兰斯悄声说道。
“怎么可能?”罗方士立马否认了兰斯的话。“他们都被压在了神庙下面,怎么可能还活着,再说我们已经把海底城的入口炸毁了,他们活着也出不来。”
“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的朋友,我亲眼看到他们,他们来找我了。”兰斯神情变得很凝重。“他们还袭击了大英博物馆。”
“大英博物馆?难道他们是想···”
“李同义,我的朋友,他们想要那个罗盘。”兰斯说,“那个戴面具的黑衣人,他还想知道你在哪里。那一次我引爆了手榴弹,趁机逃脱了,但是我的脚已经残废了,没法动了。我躲在一个地方给上级写了一封辞职信,然后到银行取走了所有钱,逃到了美国,再也没有回到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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