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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柔和的女声。
尾音还不自觉的勾起,好像是故意要勾人一样,听得人耳朵一酥。
林书回过头来,看见了那个把手搭上自己肩膀的女人。
林书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即使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现在这个女人漂亮。
她穿着一身艳红似火的红色连衣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躯体。皮肤白皙,莹白胜雪,林书和她距离不过一臂长,但是就是这么近的距离,林书居然看不到她脸上的毛孔。眉目精致得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她手里撑着一把伞,却不是现代常见的那种遮阳伞,而是一把油纸伞,伞面有些泛黄,上面绘着的一指红梅现在看起来已经有些褪色了。林书甚至还非常有闲心的数了伞的骨架,是二十四骨的。
林书的目光不自觉的上下把她打量了个遍,最后目光定格在她的脚上——她居然没有穿鞋子,就这么光着脚踏在地板上,脚丫子也很白嫩,林书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这么白。而且现在天这么热,也不知道她烫不烫。
她一头乌黑的长直发垂在身后,清风吹来,掀起她的裙角,一头长发跟着轻扬,有着说不出的艳丽。
妈哒真漂亮。
林书觉得自己上的学全都学到狗身上了,因为他现在找不出一个确切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女人。
“先生?”女人搭在林书肩膀上的手收了回去,然后转了转手中的伞柄,疑惑的轻声问。
林书自觉失态,他连忙回神,林书非常正直而诚恳的看着她,“这……不知道你家住在哪里?我送送你。”
让这么个女人走在大街上,实在是太危险了,林书作为一个人民警察,怎么可以让这这种事情发生呢?必须要把一切隐患都扼杀在摇篮之中。
嗯,防微杜渐。
女人轻轻柔柔的说:“我迷路了,我是第一次来这里的,很多地方都不认识。”
这可难办了。
林书问道:“不记得是哪里,那总该记得大概是在哪个地方吧?或者是有什么标志的建筑物。”
女人咬了咬涂着大红色的唇瓣,唇妆都有些被咬花了,她小声的说:“我不知道……”
林书大开眼界。
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不认识自己住的地方,连周围都有哪些东西都不知道。
“要不……”林书本来想说,要不你去我那儿住一晚吧,但是他现在在奥林街444号,要是她也去了那里,林书可就不确定她能不能好手好脚的走出来了。
“先生,你就帮帮我吧,我真的迷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女人看着他,眸中泫然欲泣。
林书咽了咽口水,然后大声的说:“好!我帮你!”
林书想起了自己有一个收留她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租的房子。自己死了,房东应该也没有收房子。现在没有人住,只要不告诉他,房子主人已经死去,并且正在她面前跟她谈话,她应该是……不会害怕的吧?
女人清脆的笑了起来,她靠近林书,挺翘的鼻子几乎要和林书的撞上了,“先生,你真是个好人。”
林书紧张起来,他本来想屏住呼吸的,但是这个动作做到一半,他才想起来自己早就没有了呼吸。
“不、不客气。”
不是林书,也会是其他的人把她带回家的。
在美女的世界里,是不会有“坏人”的,即便真的有什么坏人,就冲她这张脸,也会愿意为她做一回“好人”。
不过林书自认自己是个真好人,真的。
来到了他那一室一厅的小屋子,林书在门口放着的盆栽拿出了备用的钥匙,然后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他死了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故地重游,发现他的小屋染上了不少灰尘。
他伸手点在一家具上,发现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林书有些伤感起来,他叹了一口气,然后收拾好心情,给美女烧了一杯水。
等他举着水杯来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女人早就不在——客厅了空无一人。
林书正疑惑着,却听见他的卧室传来一点声响。他心念一动,抬脚走了进去。
她果然在里面。
女人坐在他的床上,双手撑着床榻,双脚微微的收离地面,轻微的摇晃着。
她看见林书了,对着他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
白的牙,黑的发,红色的裙子和红得像要滴血的嘴唇。
一切组合起来是那么的漂亮。
她可真适合这艳丽的红色。林书心想。
林书把杯子递给她,“喝水吗?”
女人摇头。林书只好把杯子放在床头柜上。他一眼瞟过旁边,发现一旁正放着她的油纸伞。
林书收回目光,再次看向女人的时候,发现她此时改变了坐姿,两脚相叠翘着二郎腿。她做起来特别的优雅,端端坐着,眼波斜斜的瞟向林书。
林书的脸皮突然发热起来——一个这么漂亮的女人坐在他的床上,还拿这种眼神看他,实在是……在引人犯罪。
女人翘起自己的小指头,漫不经心的缠绕着她的发尾,声音故意压低,变得有些软糯。“我叫洛洛,先生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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