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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宥承认在一开始猜测沈季晨会做出那种幼稚的事情时是拒绝的。
他自认为不是圣母,但他还是相信沈季晨的智商没有低到做如此幼稚的事,否则这岂不是对被他耍的团团转的自己莫大的侮辱吗!
如果另有其人,又怎么才能让他露出狐狸尾巴呢?他现在急需一名小弟进谏。
难道要用暴力解决?直接冲上讲台:特么的!到底是谁!在后面阴老子!
这反射弧也太长了吧......而且这么多年养尊处优、修身养性,自己都快忘记那种一吼万人抖的感觉了。这是在逼自己出山吗?
再上课,沈季晨刚进教室,本来“嗡嗡”的议论声立马停了,比班主任都管用。
沈季晨脸色很难看,但还是走到座位拿出课本默默看书。
是因为没有要他妈给的生活费吧。他也有过贫穷的时候,那时他选择了去靠打打杀杀混生活,而他选了靠出体力挣生活费,不管哪一种,都只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不至于为了吃一包泡面也要斤斤计较。
可是,却鲜有人理解他们这些人。
尤其是某些人还以此作为把柄让别人难堪,不谈私人恩怨,他真是很看不惯这种人。
不过话说,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
那人仗着没有监控就胆大妄为,却忘记还是有路人的。
放学。徐宥宿舍一群正边走边商量去哪儿吃顿好的,改善下伙食。当然不包括沈季晨。
不是孤立他,而是他一直都是独来独往。但待人接物都是谦逊有礼,所以宿舍人和他关系也是处于一个“客气”的阶段。
除了徐宥,其他人也是刚知道他平时都在打工。但也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有些意外,觉得他隐藏的也太深了。
“这人不会和贴情书的是一个人吧?像狗仔队一样,真佩服他有这闲工夫。”李季发表评论道。
孙有才推推眼镜一副老学究模样:“据我仔细推敲,这两件事确实是处于同一个人的手笔。首先,作案地点、时间相同,其次,作案手法相同,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两次他用的分明就是同一支笔。”
“哎,你怎么知道是一支笔,这黑色的笔可多了去了。”
孙有才高深莫测的摇头:“天机不可泄露......”
然后成功引起公愤,在被群殴一顿后颤巍巍开口:“就他那支笔是有香味儿的,上次元明把纸撕下来后我闻了闻,本来以为是女孩子撒的香水儿,可这次我也闻了一下,也有那个味,所以,”推推眼镜,“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
众人走开。
“哎,我推测的多有道理啊!是不是,等等我啊!”
“走开走开,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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