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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昨夜和明朝流民闹腾了一阵,一旦做出决定尽力返回文明世界,孙一反而平静下来睡了个好觉。
一片鸟鸣声中,孙一感觉空气说不出来的新鲜。他左手拿着牙刷,右手拉开帐篷拉链,一边去摸昨晚挂在帐篷口装水的塑料自封袋,一边钻出帐篷。
“敬礼————”
一个沙哑的嗓子拖着长腔唱起。
帐篷外五六十位衣衫褴褛的人纷纷跪下,以不同的角度冲着孙一磕头。
“再敬礼—————”
刚直起的脑袋又磕下去。
“三敬礼—————”
脑袋们落在地面上,不再抬起。
孙一有些蒙,这些人什么时候来的?他们在干什么?
孙一有冲动想说“众爱卿免礼平身”。
说出的却是“那个……我刚睡醒,还没刷牙……”
话音未落,嘶哑的嗓子又高叫,
“礼毕———”
寻声望去,原来是贾道士。道士还穿着他的长袍,脖子上青筋暴起,双眼布满血丝,一看就是一夜未眠。
众人随着贾道士的号令直起腰,依旧跪着。
“敬献茶水———”
日塌天站了起来。
日塌天今早没穿大棉袄,换成了黑色的短卦。他恭恭敬敬地提起一支银白色的水壶,缓缓地倒了一碗水,缓步走到孙一面前跪下,双手高举水碗。
孙一左手还拿着牙刷,看着豁口碗里淡淡的黄水,想起蒙古人敬酒的礼节。
孙一双手接过碗,右手无名指沾一下茶水,举过头顶冲着天弹一下,这是敬天;冲着脚下弹一下,这是敬地;再在自己额头点一下,这是敬世间。拿茶碗在嘴唇轻轻一碰,然后把茶碗塞回日塌天。
日塌天一愣,恭敬地磕头退下。
“敬献五谷———”
贾道士的破嗓子又喊起。
五位老乡各捧着一只碗,起身上前。
第一只碗里装着麦子。
第二只碗里装着小米。
第三只碗里还装着小米。
第四碗是一碗黄豆。
第五碗是满满一碗玉米粒。
玉米!
明朝就有玉米了吗?
孙一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
昨晚自己还在寻思明末的小冰期和人口超限造成的不可抗力,今早老天爷就送来了破解的外挂!
无论是小冰期,还是人口超限,说到底还是粮食不够吃。玉米、红薯、土豆并称美洲三大神奇农作物,它们的出世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的农业革命,导致粮食产量大幅增加。如果有了玉米,就等于打破了原来的游戏规则,那些所谓的不可抗力一下子变得可抗。
只是这蛮荒的塞外狼山,怎么会有玉米?
孙一满腹狐疑,明朝人一个个庄严肃穆。他只好先收下,等下找机会再问。
“敬献牺牲———“
两人从人群中站起,低头向孙一走来。一人双手捧着一把匕首,一人双手捧着一只兔子。
离孙一还有五步,两人站住,正是昨晚的两位黄河筏子客。
一人拎住兔子两只耳朵,攥住兔子腿,把兔子举在空中。
另一人围着兔子转半圈,举匕首在兔子脑袋上猛划几刀,嘴叼匕首,双手伸向兔头。“唰唰唰……”,兔皮被翻了面。
兔子血红的身子拼命挣扎,拿兔子的人几乎把持不住。剥兔皮的人从嘴里取下匕首,几刀斩断兔子尾巴爪子,兔皮褪了下来。
两人各捧兔皮兔身,走上前跪倒。
柔软的兔皮没有一点血迹,血红的兔身还在眨眼!
孙一压住心里的翻腾,对自己说,这是明朝,这是明朝,不能用后世的标准去评判。
一人把兔子皮摊开平放在地面,另一人恭敬地把兔子身体放在兔皮旁边。
兔子身体抽了抽,站了起来。
失去爪子的兔子站立不稳,紧接着又跌倒。兔子还回头冲着自己的皮看了一眼!
“敬献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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