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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幸福的生活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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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每个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列夫托尔斯泰

若是从前,和周殇谈论什么是幸福。

他会告诉你,除他以外的,都是幸福。

他品尝过人间各样的不幸,或许他就是不幸。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的生活也能是幸福的。

所谓幸福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这个却是可以感受得出,我很幸福。

每天到早上六点左右自然醒,有张芷新已经早早的准备好的早饭。她很很温柔地向你道一声安,再询问昨晚是否有安睡舒适。然后没多久,蒋光鼐会起床,来到饭厅再向你道一声安,同样来询问一下昨晚睡得怎么样。蒋光鼐喜爱西式早点,所以多会有些吐司、咖啡、煎培根。而张芷新知晓周殇喜欢中餐,也时常熬些粥,炒些咸菜。没有偏依任何人,因为这才是家人!

蒋光鼐并不是明天都有上班,而且他更多的还是夜班,所以他可以有很多的时间来陪伴周殇。虽然到了周殇这个年纪也不需要别人来陪,只是却莫名的有些喜乐。

张芷新因为身体的原因,已经没有去学校就职,但是她喜欢带着周殇回学校看看,那间有着周殇过往回忆的校园。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在那间学校待了整整六年,此刻去回想,记忆仍是如此淡薄,如轻烟薄雾,须臾便消散无形。

张芷新带着周殇上街去买衣服,虽然周殇总是在闪避,但是当一件件新衣服穿套在周殇身上的时候,感受到的不仅仅只是身体的温暖,而是更深处一种暖流涌动。

蒋光鼐、张芷新,这两个曾是周殇生命中陌生人,哪怕张芷新是周殇的小学班主任,但这又能在周殇如止水的心境中激荡起多少涟漪?

涟漪游荡,渐渐消于平静。

当近来,是有不止息的大风吹过,将那原本在天涯海角的亲情吹到了周殇的身前。大风吹来的,势必被大风带去。但是周殇不想理会这些,他心中是真的想紧紧握住这一根曾经失去的细线。

在细线的那一段,是翱翔在青天的纸鸢,承载的是周殇的希望。

一个没有盼望的人,总是死的!

周殇曾经死过,便不想在去了!

紧紧握住,不要放手。

大风带来的,大风势必刮走!但这风愈吹,手中的线就愈紧,这线要勒近血肉中,勒骨髓与灵魂里,要全然与他何为一体。大风愈吹,那纸鸢就飞得愈高,大风愈烈,这纸鸢就飞得愈平。要飞到了不曾触碰到的天,是在天上之上的天!

直到那里,失去了风的吹拂,失去信心雨的侵蚀,甚至失去了大地的吸引。在那里,拥抱,真真正正的大自由。

周殇的心在天上,在高高在上的九重天上,所以他已经受不到地的缠累与搅扰。黄沙滚滚、尘土飞扬,亦是难以使他的心蒙尘。

所以无论是地上的骸骨,还是骸骨之后的骨灰,他都已经看不见,触不着,仿佛不曾存在。

那在深渊中无穷呻吟的魔鬼,它憎恶在天上的逍遥自在,它要将深渊裂开,用它的魔爪,撕裂那洁白的翅膀。鲜血染红了洁白如雪的羽毛,也染红了这沉寂无声的夜色,染红了天边无暇无垢的皓月繁星。

就是这个夜!

是夜,周殇突然惊醒,从梦中惊醒,从噩梦中惊醒。

从未做过噩梦,因为对于他来说生活就是噩梦。

这久违的噩梦,今夜又是临及他了,只是今天的噩梦,却是实实在在的梦。

他梦见了一双手,像是贵妇人保养上好却也难免有些脱水褶皱的手,像是美妇如凝脂、白玉的手,像是一个男人筋肉发达、孔武有力粗壮的手。

这是一双怎么样的手?

这是一双漆黑、干瘪、满了皱纹,指甲宛若细长刀片的手。

这手狠狠掐在周殇的脖子上,不肯松手。

周殇愈发挣扎,这手却愈发用力,又是不断变化,好似老妪的手,像美妇的手,像男子的手,然后变成一个幼童的手,最终变成一个很枯瘦的手

这是谁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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