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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之后,盛灵十六岁这年,阿狸结婚了。
那年盛灵已经开始谈恋爱,跟她们班的同学,他是养女儿的,知道其中辛苦,勉不了悄悄地监控,知道她只是跟他牵牵手,连拥抱接吻都不敢,便没有阻拦。
女儿长大了,而阿狸在知道这件事时,惊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头子。
这让他突然想起年轻时的事:十六年前,我大约十九岁,还很年轻。
那时我发誓要找到害死我父母的人,无论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要报复。
那时女人于我而言,不过是一块功能特殊的肉。我心里的压力太大了,需要做些事来发泄过剩的精力,消解烦躁的压力。
因为这些原因,我认识了妙晴。
她从米国回来,与我虽不算校友,但在同一个州读过书,见面之后,因为她端庄漂亮,便有了话题。
第二天我约她喝茶,当晚我们就发生了关系。
她不是我唯一的女人,我也不是她唯一的男人,我们各玩各的,需要时领出去见人,也计划结婚。
因为她有钱,因为我涉黑。
我们之间一直很注意措施,我也自认是个任何时刻都能记得这种事的人。所以,当她告诉我她怀孕时,我叫她自行处理。
她留下了那个孩子,就是盛灵。
在她出生那天,我被报复,对方没冲着我来,冲去了妙晴的病房。她跟我那么久,已经习惯随身带着刀,那天的枕头下也压着水果刀。但对方人多势众,她手无缚鸡之力,自己隔了颈动脉。
恰好奶妈抱着盛灵去接疫苗,保住了她的命。
我赶去时,盛灵正哇哇大哭。
她刚出生时,根本看不出像谁,像只被拔光毛的狸猫,丑到家了。
但所有人都说她像我。
我在郑家愤怒的指责中,带她验了,确定是我的之后,开始给抚养费。
彼时,我还不觉得一个孩子对我来说有什么意义,我甚至不想当她来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来的,她与我无关。
盛灵性子冷,这点似乎像了我,她妈妈热情又糜烂。
当然,我没资格这么说。但盛灵的这张脸是冷的,心也是冷的。她个性残忍,常常会杀死小动物,我越来越嫌弃她,有时看到她做的那些事,都会觉得不寒而栗。
在许多年前,我认识了一个小朋友。
有了女儿,我也会想想自己女儿应有的样子。我想象中的女儿应该是可爱、灵动、聪明伶俐,一定要爱笑,讨人喜欢。
而事实上所有的孩子都不会符合所有要求,她们太顽皮了,不顽皮的心理一定有问题。
但有一天,我真的遇到了一个像样的孩子。
说她像样,是因为她像个孩子样。
温柔比我小不少,人如其名,温柔可爱,即使生气,也只是小女孩的顽皮。
起初,我并不喜欢她。
我太老了,有个孩子,我又太坏了,杀过人,放过火,是警察的头号嫌疑犯,时不时就要被警察局请去喝茶。
重点是她是我朋友的妻子。
我觉得,还是朋友重要些。
直到后面的事情越来越多。
她离开了我的朋友。
我因为各式各样的麻烦必须要接近她。
我们开始深入地交往,深入到她开始参与我的家务事。
起初我觉得她有点多管闲事,但盛灵很喜欢她。
我开始重新看待温柔这个人。
我一直想,女人需要被男人保护,而孩子需要被女人保护。
然而能做到这点的女人并不多。
大约是因为她们太过聪明,聪明到看着我的态度行事,聪明到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多了一份谨小慎微。
我还好,但盛灵不喜欢。
我总要把她接过来的,有了孩子,不管自己想不想要,总要为她考虑些。
我想,我会喜欢温柔,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把我的女儿当成一个小孩子,而非“盛名的女儿”。
她不想跟我在一起,是她最大的魅力。
我从开始就知道我跟她没有结局。
但我仍享受着那种黑暗的暗恋。
我悄悄地观察着她,伪装成不经意地疼爱,提供暧昧的帮助。我不打算再进一步,始终喜欢那种暧昧的氛围。
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会动她的朋友,这是任何原因都不能改变的事。
我不能放弃仇恨,那里面有人命。
我在这样似近似远,恍恍惚惚的暗恋中,慢慢地看着她,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女人。
从一个发着呆傻笑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精明坚强的女人。
在这中间我曾尝试过跟她发生一些事情,但终究还是选择了帮她找到自己的生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命运。
我的,则从盛灵出生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我的结局。
有孩子真不是一件好事,我在许多年后,依然这么认为。
有仇恨更是一种悲哀,然而属于我的,我注定就要背负。
我从认识温柔的第二天,就知道了所有有关她的过去。
那些清晰的,不清晰的,没有写在卷宗上的东西,我都有自己的渠道知道。
当然,中间会有一点误差。
所以那时我想,一个小小年纪就能痛下杀手的孩子,长大之后依然可以变得单纯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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