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景物春夏秋冬),接着再看更方便。
失去了回忆也没有关系,但是一定要记得,那个人很重要很重要!
她好像很讨厌他。/wWw.QВ5。cOm/
礼拜天,项阳开着小发财车,看着那个因机车故障,满车时才却只能拿着手机作在路边干瞪眼的女人,犹豫该不该英雄救美。
可是,她好像很讨厌他。
虽然这么想,但他的身体却像有自己的意志似的,早已将车子停在路边,反正他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与最大的缺点就是脸皮超级无敌厚!
“嘿,要帮忙吗?”
原本垂头丧气的巫元宵身体一震——项阳怀疑是自己太鲁莽吓到她——抬起头来,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项阳真希望他误会了她的表情,因为她看起来像看到怪物一样,这让他有些气闷,还有一股说不出的、莫名其妙的委屈。
干嘛?干嘛?他长得是不帅,但也从来没有女人好吗?!
“呃……你愿意帮忙吗?”巫元宵终于回过神,暗怪自己又表现的不得体。
“当然。”他不是问了吗?这女人真奇怪,项阳立刻下车,开了后车门,把巫元宵车上的食材搬过来。
“谢谢你。”她红着脸道。
“你有请人来拖车吗?”
巫元宵讷讷地道:“我……我不知道机车行的电话。”这附近也没有店家。
项阳看了看她的车子,是爆胎,他有些瞠目结舌,“你这轮胎早几百年前就该换了吧?这样很危险,你差一点就出事你知不知道?”还好这条路车不多,但又不算荒凉,否则那情况真是难以想象。
轮胎的胎纹一旦太浅就容易爆胎,她等于骑着定时炸弹在路上啊!
“我……”她确实不知道,这台车是老妈的,她只是偶尔骑出去买东西,平时能用走的就不用骑车。
“算了,回去再叫人家来。”项阳把机车移到路边隐秘处,“上车吧!”
巫元宵脸上**辣的,坐在驾驶座旁的位置上。
只是碰巧遇到,而他又顺手帮了她自己而已,但前世的他们,不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累积那些眷恋与温柔?她总会在一个人时想起他们过去相处时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小快乐与小小甜蜜,虽然有些心酸,眼底却也带泪也带笑。
其实他们不曾轰轰烈烈地爱过,怎知只是两个人一点点渺小又平庸的酸甜苦辣,仍是成就了她两个半生的绵长思念。
多么熟悉的悸动与温暖……但巫元宵只能看着窗外,努力要自己不能想太多。
这样就够了吧!没什么好执着、死命不肯放手的,两个人都幸福地在这个富足繁荣的世界努力过自己的人生,也就够了。
至少他不用再去打仗……
开着车的项阳偷偷觎着她。
她好像……真的很讨厌他!
呜呜,他有那么面目可憎吗?有那么惹人厌吗?他记得在国外那阵子,那些洋妞很乐意对他送秋波耶!
说不上为什么,项阳觉得有点哀怨,其实这真的很莫名其妙,他们两个根本算不上认识,他要莫名其妙的讨厌他也就算了,他干嘛也莫名其妙的因为她的讨厌而在心里哀怨啊?真是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
“摄影师也要取艺名吗?”她突然问。
“嘎?”项阳倒是应得的很快——当然了,因为他的心思只有一半放在路况上,但是一时间对她的问题摸不着头续。
巫元宵的脸又冒烟了,她以为自己问了个很突兀又很失礼的问题,连忙解释道:“我是说……因为你和你堂姐的名字都很特别。”
“哦。”她一开口,项阳突然奇妙地觉得没那么哀怨了,“我跟项羽都是真名,不过项羽的名子是个意外,她妈妈当初帮她取做项翎,不过她爸爸,也就是我伯父,国中都在混帮派,高中也没念,我伯母在电话里解释了半天,说翎是有羽毛的翎,结果我伯父写不出来,写了羽字就交给户政人员了……”
“噗……”不知道项羽小姐小时候有没有怨过她老爸呢?
“我的话,也是我妈妈取的,像我姐叫项晚,我妹叫向日葵。”
原来他还有姐姐和妹妹,巫元宵淡淡的笑了,想到前世他是个孤儿,不禁为现在的他感到高兴。
一路上,他们就尽聊些陌生人之间会闲聊的话题,那是巫元宵第一次尝试和一个她不熟的人搭话、找话聊天。经营民宿时因为有小老板的保护色,她只要懂得随时保持微笑,客人问什么就答什么即可。老实说也不知是因为拥有前世的记忆,又或者是本性如此,她从小就很不擅长与陌生人交际。
她记得前世在神塔里,小巫女们大多是一起长大,族人彼此也都熟识,或许是因为这样,那时的她并没有这么拙于交际。
巫元宵心里有点忐忑,也许这些无聊的对话会让项阳感到不耐烦吧?但他始终非常和善、面带微笑,而且有问必答,更适时地在她找不到话题时带起另一个或相关的话题。
最让巫元宵感到窝心的,是项阳真的很认真地听他说活,每每在她讲着讲着,自己都觉得那些小事琐碎到令人尴尬时,他会提出疑问,或者请她继续说下去……总之他表现出对她很有趣的样子。
她脸颊发烫的想,真希望他不是在勉强自己,至少在今天各自分开后,他不会觉得跟她相处是个很可怕的回忆。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她也说不出前世的他们是如何熟稔的?总觉得一切就是那么自然啊!她刚救起他时,在山神庙里,两个人也都漫无边际地聊着关于彼此的一些生活小事,他曾描述怎么在山上打猎,他也曾说些巫女平日的工作内容——现在想想,哪一件不是极平凡而又微不足道?但那时的他们聊了一整个季秋,或许是因为那时他们所拥有的世界有限,一点点简单的交流就足以丰富心灵。
一小段路程即将结束,项阳突然希望能绕远路送她回去。他的人生一向是懒懒的,什么都无所谓,大学没毕业就休学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只因为他觉得待在哪里都没差。但是跟她说活时,他觉得很快乐。
为什么快乐呢?有人说快乐如果还有为什么,就不是真正的快乐了。反正他一向也不是神经精细到会去思考为什么的人,真要认真去形容的话,或许就像狗看到肉骨头或看到主人时那样吧……
项阳回过神来,发现自己错过了一个绿灯,goodjob!不过接着想到他竟然把自己形容成狗?
难道是太久没发情,难得看到一个有点感觉的,当下神经脑袋全部错乱了吗?
“你出门买东西吗?”他又问。
“嗯,买一些比较会用到,而且比较能储存的食材,像面粉和奶油、干果之类的。”
“可是我看到你买了很多水果。”
“那个啊……除了平常拿来吃之外,也可以做果酱或酿果醋、做水果酒啊,我们民宿的果酱都是我自己做的,纯天然不添加人工香料。”地下室则有几罐果醋和酒,都是拿来请好朋友或熟客用的。
“听起来很好吃。”他开始流口水了。
有点难以启齿,虽然一般都认为男人不爱吃甜食,但他这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却超爱吃甜食,不晓得和家里都是女孩子有没有关系?但是就因为家里都是女孩子,所以从小到大,只要家里有好吃的甜品,身为男孩的他一定会被要求发挥“骑士精神”,把自己的那一份让出来,就算有再多不爽也只能往肚里吞,否则就会被笑小家子气……真是香蕉芭乐的,最好“骑士精神”包括了要把甜点让出来啦!
“我今天做了一些奶酪跟饼干,想拿来搭配上一季做的苹果红酒果酱跟覆盆子水蜜桃酱……”说到这儿,巫元宵才想到,男人对甜点都没什么兴趣吧?虽然前世的纳兰还满喜欢吃她做的甜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