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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龙海那一间景se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吴丽去看江心屿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江心屿走过大桥、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江心屿,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江心屿和对面乃至世界各地的人。
她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吴丽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她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她的手比我小很多,她抓两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一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江心屿,碧蓝海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大桥相映成趣,对面远像一条轻柔的浅蓝se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ri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江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吴丽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吴丽告诉我,年底,她打算去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远吗?”
她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温洲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她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她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江心屿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那个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六,我在公司里碰见了余素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她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女人。
余素芬穿浅蓝米se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她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她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她十岁的男人发展婚外情的女人。
可是她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做情人;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女人,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她大概发现我在看她,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陆丰一起去逛街,他背着那个仿的boss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陆丰我见过余素芬了,他立刻起劲,“觉得她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好的。”
“你跟她说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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