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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她说你叫我欢姐就行。
邓廷歌便十分礼貌地喊了句欢姐。
她是钟幸很欣赏的经纪人,正好前段时间炒了老板鱿鱼,钟幸立刻趁机将她挖了过来。钟幸的工作室起步没有多久,绝大部分的事务都在钟幸的老本行上。邓廷歌这样的演员没有几个,因而个个矜贵。
“钟幸夸了你很多次,我也看过你之前在人民剧场里表演和后来试镜的资料。你可以走得比现在好,我会帮你。”常欢说。
钟幸自从第一次被罗恒秋拉过去之后,又自己偷偷溜到人民剧场看过邓廷歌他们表演,顺带和刘昊君聊天。他手里关于邓廷歌的表演资料远比邓廷歌知道的要多。常欢说了一会自己对邓廷歌表演风格的看法,从文件夹里拿出几份薄薄的文本。
“我手头上有三个剧本,你全都看一看。这些剧本没成形,只是一个想法,但应该都是能顺利拍出来的。”常欢说,“三个项目的主导人都是电视剧圈里特别懂得游戏规则的行家。他们从来不做亏本买卖,所以这三个剧本每一个都比你的《久远》靠谱。”
邓廷歌翻了翻这几个剧本,都是家长里短的社会伦理剧,符合主流观点,热闹喜庆中又有狗血剧情,拍起来难度不大但能造成社会话题。
“欢姐,你觉得我不该接《久远》这个电影?”
常欢很坦诚:“是的。你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在屏幕上亮相,观众看到什么样的你,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扭转这种印象。《久远》会框死你,你会成为一个只能拍文艺小众电影的演员,不要谈成名了,你甚至连更好的学习机会、更成熟的项目都无法见识。”
见邓廷歌沉默,常欢继续道:“我承认,陈一平是个好导演,他也有操作成熟商业片的经验。但问题是,你太年轻,太嫩了。这个圈子里能博到一个镜头都是不容易的,对新人来说如何在一开始的亮相里让人记住、被人发现,对我来说,这是比你去思考怎么演好戏还重要得多的事情。”
邓廷歌注视着她:“欢姐,我不太认同……”
“你不需要认同我,钟幸认同我就可以。”常欢笑了笑,“小邓,你是个很好的孩子。但演员和经纪人是需要分工的,你可以不同意我的思考方式,也可以继续钻研你的演技,我尊重你的选择,也理解你的坚持。但是在其他对外的方面,请你也务必尊重我。我的工作是让你获得更多的曝光率,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娱乐圈人而不仅仅是只懂拍戏的演员。”
强势,直接,又客气。
这是邓廷歌对常欢的第一印象。他想了又想,心里其实承认常欢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他将桌上的三个剧本拿了起来,开始认真地看。
“一个民国时期的爱情伦理剧,两个是当代的家庭剧。”常欢待他看得差不多了,开始跟他介绍这三个剧本的情况。两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很久,最后决定参加《古道热肠》的试镜。
告别常欢之后,邓廷歌眼看还有时间便打算跟钟幸说几句话。但钟幸不在办公室。邓廷歌最后离开写字楼时,距离他必须搭乘的最后一班车还有一个小时。
他并不打算约罗恒秋,时间太紧了。一般这个时候罗恒秋都在公司开总结会议,想见也见不到。他掏手机给罗恒秋发信息,抬头却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停在路边,罗恒秋正靠在车边抽烟。
邓廷歌心里一下就刷的亮了起来,灿烂又光明。
“师兄!”他奔了几步,突然想起常欢刚刚告诫他在外要时刻注意形象的话,连忙收了脚步,稳稳当当地走过去。
罗恒秋手忙脚乱地把烟给掐灭扔了。
“……又抽烟。”邓廷歌有点不快,“不是说好了不抽那么多么?”
罗恒秋有些无奈地看他,看了一会就笑了:“好,不抽,今天都不抽了。”
他本想带邓廷歌去吃饭,但路上又碰到堵车,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邓廷歌在肯基基买了汉堡套餐,两人寻了个僻静的街边,直接坐车里开吃。
罗恒秋吃得不多。他舌头上的伤还没好,转头看见邓廷歌狼吞虎咽,不由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他并不是一个急切的人,但那天却迫不及待地要吻邓廷歌,而且是非常深的吻。
邓廷歌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他的舌头探入齿间的时候忍不住一抖,就咬破了。当时确实十分狼狈,一个痛得惨烈,一个又惊又囧又心疼,呼啦啦地狂扯纸巾,连声道歉。
罗恒秋觉得是自己应该道歉才对。一个直男被同性深吻,怎么想都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是他做得过火了,没有控制好自己。所以虽然在电话里隔空还能挑逗人,但真的面对面时,罗恒秋反而更加拘谨起来。
他也会感觉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太迫切,怕吓到邓廷歌,他会跑开;而太循序渐进,又怕邓廷歌觉得无聊,主动放弃。进退之间的度,罗恒秋一点眉目都没有。无人的夜里他甚至有时候会带着点自暴自弃的感觉想,干脆做点更直接的事情算了,等他教会邓廷歌怎么快活,说不定就真的离不开他了。
然而他很快又嘲讽地想,世上又不仅有自己一个喜欢干男人的同性恋,同样的快活邓廷歌也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
翻来覆去,七上八下。但在两个人的通话里,罗恒秋从来没有表露出分毫。
“吃完了吗?”罗恒秋问他,“我先送你到车站吧,路上万一堵车,可能得二十分钟。”
邓廷歌抽出纸巾擦嘴:“不用急,还有半个小时,能到的。”
罗恒秋嗯了一声,发动汽车。正准备倒车离开这个角落,邓廷歌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罗恒秋迷惑转头时被他抱住,吻个正着。
充满紧张和怯意的亲吻。罗恒秋稍稍一愣,甚至还从他唇上尝到了一点点食物的气味。
邓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伤处,不敢乱来,只是试探式地舔舐着他的唇。罗恒秋一动不动,握住方向盘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会。”邓廷歌稍稍退开,低声说,“是这样吗?”
“是的。”罗恒秋轻声道,“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他的声音低沉温厚,又带着几分难言的、似是被刻意压制的喑哑。邓廷歌脑袋一热,又贴了上去。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来从未正式谈过恋爱和亲吻过别人的好汉子,邓廷歌不久之前还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后来回忆起那天在车里咬伤罗恒秋舌头的时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罗恒秋吻他嘴角、告诉他“不能反悔”时候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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