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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金瓯
纨贝勒从来没有想过,在金文玲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面,会是这样一副残破的躯体,他不怎么害怕,也没有躲避,关上了花洒,脱下自个儿的外套和背心,打着赤膊从身后抱住了他。
“这样暖和些么?”
金文玲的身子一僵,但是也没有像往常那样挣脱他,反而把头向后仰起,靠在纨贝勒的肩膀上。
“这个人名字叫金瓯。他是澹台流光的恋人。”
纨贝勒听见金文玲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觉得很别扭,可是他并没有落荒而逃,反而微微侧着脸,在金文玲的脖子上面蹭了蹭。
“……我夺了他的舍,当时他已经死去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了,所以这些东西就一直留在我身上。”
金文玲忽然回头看着他,直勾勾的,那眼神就好像方才在格格坟里的那个尸婴一样,如火烈烈。
纨贝勒没有别开视线,很平静地看着他,他的眼神金文玲见过很多种,调笑的,情|欲的,暴戾的……
可是现在的眼神十分清澈,乌黑的眼珠外面带着一点儿babyblue,金文玲觉得自己好像快要被这个少年的清纯所惑,他颤了颤睫毛,率先别开了视线。
玉良纨难得没有嬉皮笑脸,他不笑的时候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成熟一些,眼神带着执着和自信,紧紧地盯住了金文玲。
“我一生有许多想要躲避的东西,父亲的迁怒,兄弟的阋墙,族人的嫉妒,可是我发现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我躲也没用,只好就学着去适应,还有你。”
纨贝勒从来不会对云萝说谎,他第一次在电视上看见金文玲的时候,觉得为他死都可以,这种感觉很陌生,他会宅斗,会做生意,那是被逼出来的,可除此之外,他也只是个十九岁的少年,需要很长的时间来适应这种微妙的感情。
他想捧他,玩弄他,来证明自己可以置身之外,可事到如今一切都是枉费心机。玉良纨有个很厉害的地方,他想得通透,不会钻牛角尖儿,既然看上了,那就只有让自己努力去适应这个事实。
“只有你,我不想再躲了,文玲。”
玉良纨平时喜欢说京白,少年高挑的音色说着俏皮话儿,带一点儿轻浮,有些迷人,可现在他没有了调笑的语调,音色变得淳厚,甚至有些沙哑,让金文玲的皮肤有些颤栗,他推开他,穿好了浴衣。
“你要住下来的话,就洗个澡吧。”
小金子第二天早起来送饭的时候,就看见一楼的开放式厨房里,纨贝勒系着个围裙,哼哼呀呀唱着小曲儿正在预备早餐,豆汁儿和焦圈儿的香味儿在厨房里弥漫开来,让他这个胡同儿串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换了拖鞋进屋,把大大小小的食盒从手提袋里面掏出来码好了,一面伸手就抓焦圈儿吃,叫纨贝勒一巴掌糊了过去。
“别乱动,让蜜蜜先吃,他吃剩下就是咱俩的。”
小金子翻了翻眼睛,一副“你真没见过世面”的表情。
“小主从来不会吃这些东西的啦,喏,这些才是他的早饭。”
一面熟练地从柜橱里拿出许多纨贝勒都叫不上名字的金碟玉碗,把食盒里的饭菜一样样按照食材颜色生熟分类码好了,四个一拨拿到了外面的餐桌上。
布置妥当,一面贱兮兮地朝着纨贝勒眨眨眼睛:“我看你今天的状态简直是浪得飞起,上几垒啦?”
纨贝勒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指了指一楼的地毯,原本十分松软的地毯上面印着一个“大”字,远远看去好像一头熊趴在那里。
“嘿嘿,再接再厉,再接再厉。”小金子同情地拍了拍纨贝勒的肩膀,知道金文玲还是独居,就没什么忌讳,轻手轻脚地摸进卧室里去伺候小主起床梳洗。
金文玲换了衣裳坐在餐桌前面,对着面前的豆汁儿焦圈儿皱了皱眉,眼睛斜迁了小金子一眼,小白兔浑身一哆嗦,瞪了一眼纨贝勒,把这些胡同儿串子的吃食挪开,金文玲才动了筷子。
低头啜了一口莲子羹,拿筷子夹了一块芙蓉糕,吃了一口好像是觉得味道不错,又连着咬了两口,就丢在一旁,小金子赶忙上前来把四点心之一的芙蓉糕连带着盘子都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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