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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熟人过后有生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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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双风贯耳击打是什么感觉?读者如果想试,请由轻到重慢慢来。

金庸曾经在《神雕侠侣》第九回说:“须知每人耳中有一半月形小物,专司人身平衡,若此半月形物受震,势不免头重脚轻,再也站立不稳。”翻译成末世文语言,就是物理攻击转化为精神打击。

林笑受此精神打击,不仅站立不稳,而且眼睛发黑,趋近晕倒。林笑暗中用力把舌尖往牙齿上刮蹭,获得一丝疼痛,用以减轻晕厥,以期尽快清醒。上一世三叔没杀自己,并不等于这一世仍然不杀自己,因为这一世多了怀剪一刺。

三叔右手反转,把插在后背的怀剪拔出。看了一眼,判断刺入深度。两厘米,有可能伤肺,绝对不伤心。这样的小伤,也没多少血;放在末世之前,不管它,一个星期自己就能长好。当然,其间需要戒烟戒咳。

末世已经降临,就不同了。一是血腥味儿会吸引丧尸,二是会接触到伤口的衣服很难确定会不会沾染丧尸病毒。因此,必须包扎。

三叔踢了一脚,踢在林笑左小腿。踢得不算重,但林笑体弱,感觉脚像要断了。林笑装死装晕强忍,不敢有丝毫动作。三叔以为林笑晕了,就走出林笑房间,还顺手把双肩包拖走。过客厅,转回大卧室,找药,包扎伤口。

林笑听到三叔脚步声远去,挣扎着坐起身来,揉了揉小腿。用缓慢的动作,把长裤、鞋子穿了,尽量不发出声音。

挪到门边,林笑注意倾听三叔那边的动静。听到瓶盖放在桌案上的声音,猜想三叔正在取药。林笑深吸一口气,迅速跑了出去,四秒过客厅,一秒到玄关,两秒打开大门,一秒出门并关门,“砰!”的一声,就算是暂时摆脱三叔了。

——

盘点这次交锋。

虽然三叔最终没有奸到林笑,但吻了,而且还是舌吻。

放在和平盛世的法庭,三叔或许会声称自己根本不想奸,只是没有把握好亲人之吻与情人之吻的度。

但末世了,没有法庭了。林笑直接判决,那就是奸的前戏。奸,只是被怀剪刺杀中止了。出手中止的人是林笑而不是三叔,所以三叔应该是强歼未遂。

再加上双方有血缘关系,彼此一贯仇视,所以还要附带丧尽天良的凌辱未遂。

这样的罪行在末世前该判多少年,林笑不知道。林笑直接判处并执行的是:怀剪刺杀。

因林笑体弱、三叔强壮,怀剪刺杀,轻伤的可能占七成,重伤两成,毙命一成。结果是轻伤。

那点伤的本身,算不了什么。但那点伤的血腥味,会在随后十来天时间里给三叔带去麻烦,也够了。

确认自己没有做错,林笑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至于惩罚稍轻还是稍重,就不再斟酌了。

——

三叔家在二楼。林笑出门,往楼上跑。上到二楼半,见消防栓箱只剩下框。再上,到三楼半,见消防栓箱里面只有水带、灭火器等,并没有消防斧。下楼,出门,拐到旁边单元二楼半,仍然没有发现消防斧。

因小腿疼痛,就坐楼梯上休息了一会儿,再出来,换了幢楼房,再上二楼半,还是没找到消防斧。又换一幢楼房,终于有了。

用鞋子打碎玻璃,取出斧头,再穿好鞋子,这样就可以上街了。

第一时间寻找消防斧,其实不是林笑想出来的行动方案,而是前世若干人共同想出来的。

人,总爱回忆过去,总爱后悔叹息。末世多年之后,经常有人感叹说,当初若是怎样怎样的话,也不会落得今天这样的下场。无数这样的信息集合之后,就成了林笑此时的行动方案。

——

“林笑,你在这儿呀。你三叔呢?”

林笑转身一看,那边过来两个男人,一中年一青年,面熟,是附近的邻居。便答道:“三叔这会儿在家煮饭、收拾东西。要找的话,赶紧趁早。”

“谢了!”中年男人说了一声,扯了男青年就走。

这两人有可能认识三叔,至少应该听说过三叔会武术,因而在末世来临的这一刻,想跟三叔结伴同行。

小事一桩,像风一样吹过,不留痕迹。不过,这一阵风却给林笑提了个醒:路上要注意熟人。

原本林笑想的是我行我素,对于无关的熟人不加理会。但实际上现在的林笑还不够强大,随便来个男子,或者来两个女人,就可以拉了林笑转向自己不愿意走的方向。因此,能够躲开那些熟人,是最好。

——

走了一段路,林笑发觉丧尸并不危险。

末世刚刚降临的头三天,丧尸都是初级的。就只是力气大,但动作慢,关节不灵活。一般成年男人,很容易斩杀丧尸;除非被丧尸包围,否则并没有危险。当然,如果硬要把丧尸当作亲人,上前嘘寒问暖并妄图把其送往医院,那就怪不了旁人了。

林笑是女人,只有二十二岁。性、性格基本成熟,体力还不算成熟,并且还缺乏锻炼。比起成年男子,体力要差很多;躲开丧尸容易,斩杀丧尸困难。

但此时的林笑又重生自末世六年,除了不会惧怕丧尸之外,战斗经验又是非常丰富的;从这个角度看,林笑又比一般成年男子,强了许多。

只不过,现在还不是杀丧尸的时候。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走出去。对于丧尸,能躲则躲,实在躲不开的,才杀。

迎面就来了一只躲不开的丧尸。接近到相距五米,林笑突然加速起跳,落在丧尸身前一米多的位置,并借着下落之势,身体左转下蹲变成仆射步,右脚朝丧尸左腿胫骨一蹬,最后弹身后退。

丧尸被这一蹬,失去平衡,向着林笑的方向摔倒了。林笑则直接跳了过去,并没有斩杀这只丧尸。

就这样一路前行,除了躲丧尸,还要躲熟人。慢了许多,也稳妥了许多。另外,还得到休息,保持了体力。被三叔踢伤的左小腿,慢慢的也不痛了。因而总体上林笑感到满意。

——

终于出了小区大门,万里长征走完第一步。

小区大门外接一条公路。此时,公路上没有正在行驶的汽车。路边行人稀少,要么是急于回家的,要么就跟林笑一样是出来闯荡的。一眼望去,暂时没看到丧尸。

左手边,是一长溜小门面。有批发卷烟的、出售卤制食品的,还有理发店、小食店等。小门面的尽头,还有一家小超市。

林笑首先寻找的是口袋。是啊,无论要找什么东西,都不能一直捧在手里吧。方便战斗的登山包,暂时就不妄想了。

林笑专门往无人问津的门面走。

在理发店里,找到一个口袋。是环保无纺布袋,里面还装有蔬菜,可能是某个客人落下的。林笑倒出蔬菜,收了口袋。虽然没有双肩包好,但总比lv包适用多了。

有了口袋,就可以寻找食物了。

“林笑,你一个人?”

刚出理发店,就传来一声招呼,还是没能躲开熟人。

——

林笑认识这个人。这人名叫任成周,也是邻居。跟三叔同一幢楼房,单元不同。

此时的任成周,身穿一件碎花短袖衬衫,牛仔长裤下面蹬了一双冬天的皮鞋。一头喜鹊窝般的乱发下面是炯炯发亮的眼睛。单边嘴角上翘,带着玩世不恭的微笑。全身上下,都洋溢着扑面而来的混混气质。

经过六年末世,林笑已经记不起跟任成周的关系如何了。林笑记得的,只有那些相对紧密的关系。但任成周对林笑则是印象深刻的。

别的不说,在任成周眼里,此时的林笑就是光彩夺目的白富美!

皮肤白晰是有的,七分美丽也是有的,缺少的就只有富了。但现在不是末世了么?末世了,再富等于不富,不富也等于富。所以,白美不富,可以等于白富美。

任成周是个典型的吊丝,倒也不怎么丑矮,关键是穷了。工作之后一个女朋友都没有交到,眼看二十七了,还是单身狗。末世,对于其他人是灾害,对于任成周则是结束单身狗生涯的福音。

任成周也是第一时间走出家门的人,另外还有三个狐朋狗友一起。刚出小区大门,就看见一抹亮色——女人,而且是年轻的女人!任成周立刻像发春的獒犬那样窜了过去。

发现从理发店出来的女人是林笑,任成周立即联想到林笑的三叔;那是练过武术的,那是惹不起的。不过,万一林笑没跟她三叔一起呢。因而任成周问:“林笑,你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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