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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夫范甘迪的这番话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可是放在当下的篮球理念中又有点不太合理。
一个小球时代风靡,是联盟修改规则后盛行的产物,而在这个时代里面,传统在篮球场上的五个位置早已模糊,控卫现在大多都是攻击类型的双能卫,前锋大多都是能打两个位置的双能锋,而中锋更要一手挡拆、三分、吃饼的能力,却不是以前的背身单打能力。
在当下的联盟里,你一般会的东西越多就越是能得到其他球队的青睐,而不再是马克杰克逊和杰夫范甘迪那个时代一样大家各自干好自己那摊事情,如果范甘迪觉得曹小川自己打得太像一个SG而非PG,那他不是一下子否定了库里、欧文、威斯布鲁克、沃尔这一票在联盟混得风生水起的大神吗?
最后,想要学会像保罗、隆多那样控场,还真不是曹小川看他们比赛就能学的会的,这里面学问很深,不是你只要把球传出去就完事了。
要不然为什么保罗、隆多传球就是助攻,威少传球就是刷数据,远在迈阿密的吾皇传球就是甩锅呢,如何界定是真助攻还是刷数据还是甩锅的定义,这是曹小川要好好研究的一个地方。
本.克莱克默回头在斯马特的头上命中了一个高难度的后仰跳投为球队止血,曹小川接过卡托发出来的后场球后立马向前一路狂奔,今天他已经连续两个回合这样发动快打旋风了,这个可和特拉维斯赛前布置以及牛仔队一直以来所执行的战术大相径庭,今天可是整个美国都能看到重要比赛,越是到这种比赛不应该越是要稳一点吗?
可曹小川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随着他的提速,牛仔队其他四个人也不约而同的提起来速度,松鸦鹰队退守不及,最后在三传两导下球来到了斯马特的手里,这个也算是高中明星的防守悍将在三秒区高高跃起,顶着奥奎因把皮球灌入篮筐,虽然因为扣篮有点勉强,落地后的斯马特是屁股着地的在地上滚了两三圈,不过这点小疼痛对于他扣篮的爽快感来说根本无足道亦。
“爽快!”
斯马特对着曹小川和本德维奇竖起来大拇指,这两球他们都有机会自己进攻,虽然机会可能没自己好,但即便两分不进造成个犯规还是没问题的,不过他们两人却把表现的机会让给了自己,这让斯马特心里还是非常感动的。
堪萨斯大学回头又有奥尼尔打成了一次进攻,这位松鸦鹰队的强力中锋有着和鲨鱼一样的姓氏,在篮球风格上也是同样的暴力,拉莫斯把球给进去之后,奥尼尔几屁股就把卡托给顶飞了,自己转身一记鲨鱼扣篮想要点燃主场的气氛。
可曹小川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频率,只要一接球他就快速发起进攻,NCAA每个回合的进攻有35秒,可他这场比赛似乎10秒钟都嫌多,快速推进、寻找机会、快速投篮,牛仔队今天像极了06-07年的太阳,防守端完全不防守,球员把注意力都放在进攻上,往往5秒钟就是一次进球,牛仔队的比分也水涨船高般的往上蹿升。
而相反,堪萨斯大学却没有曹小川这样的“发动机”,而且他们也不敢擅自违背教练开场前布置的方针和俄克拉荷马大学大打炮轰战术,如果他们在阵地战能一直保持进球,那两队的分差还拉不开,可万一他们在一段时间里面手感回落,那比赛局势就会在短时间内彻底崩盘。
本-克莱克默是松鸦鹰队的球权处理者,他本来也有绝对的实力在保证好自己得分的情况下去串联球队,可奈何他今天碰到防守者和以前遇到的对手不同,斯马特在攻防两端的技能树差距实在太大,他在高中时期是真正一位靠防守让自己球队晋级竞标赛的高中明星。
而在牛仔队的这几个月,斯马特的防守功力不减反增,因为在对内训练赛时斯马特被分配的任务永远是去对位曹小川的,而以曹小川的耿直脾气,他在热身赛时也不会有多少留手,斯马特一开始那段时间可几乎场场被曹小川打出30+以上的高分啊,这要换作其他心态不好人怕是早就被打的心态崩溃了。
但斯马特却没有气馁,他心里很清楚如果自己某一天真的能限制住了曹小川,那他基本上可以锁死NCAA近九成的后卫了,他会在每一次被打爆中总结失败的经验,这就有点厉害了。
斯马特在一次次被爆中的进步也是显而易见的,最近几场对内热身赛时斯马特有几场可以把曹小川的得分限制在20+左右,命中率限制在四成以下,这种防守水平完全可以媲美NBA级别了。
本-克莱克默发现自己还是能够得分的,只是难度比前几场比赛大上无数倍,斯马特会逼迫他进行很多高难度的投篮,这样虽然他也可以进球,只是效率却完全不能和以前同日而语。
在一个回合中,本-克莱克默借助着一个挡拆想要摆脱斯马特,可牛仔队的及时换防让他没有出现机会,伯亚维奇一双大黑手遮住着自己的视野不让他投篮,等到克莱克默反应过来自己还能靠运球来突破这个高大中锋时,斯马特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给冒了出来,这当中只有仅仅一秒的间隔,斯马特就能摆脱挡拆再重新回到自己的防守位置上面来,这个防守积极性让克莱克默有点目瞪口呆。
他可以现在选择跳起来硬拔投篮,但斯马特这场比赛的信号已经给的很明确了,你能在我头上得分,那没事,不过你整场比赛绝对不要想有一次舒适的空位出手机会,你要是各个能干拔颜丨射我那算你吊,要没这个本事的话,你今天就别想舒舒服服好过了。
而反观牛仔队这里,他们得分的方式就太简单了,每次在快攻中他们总能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不管最后终结的人是谁,他们所需要完成的只是最为简单的终结工作,或是无人防守的上篮,或是无人防守的投篮,和堪萨斯大学每一次进攻都费劲了九牛二虎之力还不一定能进球不同,他们完全把比赛变成了一场投篮热身赛。
而能造成这种截然不同现象的原因,也只能是因为两边的控球后卫实在差了太多个档次了。
曹小川利用自己能力把控卫能做的事情都做到了极致,他首先是看出自己队友紧张的情绪,知道要是一板一眼的跟堪萨斯大学打阵地战,他们可能会出现很多失误,所以他才自作主张的改变了赛前教练的布置,用战术最为简单并最能刺激球员肾上腺激素的炮轰来带动他们的状态。
其次跑轰战术虽然说起来简单明了,说穿了只是强调攻防转换的速度而部分牺牲半场阵地攻防能力的一种篮球战术思想,可炮轰还真不是所有球队都能玩得转的,要是主导炮轰的控卫是史蒂夫纳什,那风之子可以把进攻打得水银泻地、如美如画,可要是主导炮轰的控卫是基德或者威斯布鲁克、沃尔这类控卫,怕是球队还没跑起来传球就要出现失误了。
炮轰对于一个控卫的要求很高,第一点他要有绝对的速度和充沛的体力,第二点他要自己有足够的进攻能力,第三点也是最重要一点是,他要有在短时间内天马行空的创造力,炮轰的速度很快,一次进攻最多也不会超过7秒以上,在这点时间里控卫要把球从后场带到前场,还要发现/创造一个最绝佳的空位把球传出去,让队友能够较为轻松的得到分数。
纳什有这种短时间的创造力,而基德、斯托克顿这种传统型的阵地战控卫却不具备这种能力,在阵地战上他们是控场大师,可要让他们即兴创作,哪怕就是一个接一个停都停不下来的失误了,至于威斯布鲁克和约翰沃尔就更不用提了,有快攻这两货肯定就自己干了,哪会在这个时候想起什么队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