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气驱阴阳),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突然觉得这件事情可能没有那么单纯,仔细想想,以我国警方的能力,如果赵四和其他的三个人真的曾经密谋过抢劫,那么不可能警方疑点线索都查不到。最最让我感到疑惑的就是,这赵四判的两年牢狱,实在是有些草率了。
我问陈警官:“当时你们抓到了赵四,也没个定个性或者具体的调查,直接就给判了?”
陈警官显然听出了我的意思,而且估计他自己也清楚赵四这个案子办得有点不太合适。不过,他得表情依旧显得一本正经,目不斜视的看着我,沉声说道:“此案的具体经过档案上已经记录得非常清楚,除此之外,我不便多说什么。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正好是公安部严打阶段,对于所有的重型案件都从重处理。赵四虽然没有直接抢劫运钞车,但是对于即将抢劫的行为供认不讳。基于以上两点理由,所有法院便判其两年有期徒刑!”
我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心说赵四的运气倒是挺背,在严打期间被抓,没有给判无期算是不错了。在我们国家,有一个特殊的名词叫做严打,所谓的严打,就是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简称。这司法名词挺专业,不过说白了就是戒严而已。
在严打阶段,但凡刑事案件一律从重处理,这也是赵四被判了个抢劫未遂的原因。事实上,严打只不过是杀鸡儆猴,告诫那些还蠢蠢欲动的人不要妄图侵犯法律的威严。
如果赵四被判因为严打,那么他被出卖呢,是否也是因为严打?其他的三个合伙人知道了严打的消息,于是偃旗息鼓,只让赵四一个人去,这显然也不太合理。我又问陈警官:“当时赵四还供出了三个同伙,你们也应该调查过的吧?”
陈警官点头道:“经过我们的调查,赵四供出的三名所谓的共犯与本案完全无关!”
看着陈警官一本严肃的表情,我心里顿时非常纳闷:“无关,怎么可能,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那三个人的生活状况完全有可能参与抢劫!”
陈警官听我这么一说,竟然显得有些疑惑,他想了想,说道:“这个案子当时我也觉得奇怪,赵四供出来的三个人,其中一个叫程刚的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杨得志是个卖鱼的小贩,而王风还仅仅只是一个初中的学生而已!”
我脑子里顿时嗡的一声响,下意识的低吼了一句:“你说什么?”
陈警官继续说道:“正是如此,当我们对这三个人进行了调查分析之后认为,赵四的精神有问题,所以法院才只给判了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的暴力抢劫,当处以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我脑子有些发懵,感觉事情变得有些诡异起来。赵四的说法和陈警官的说法竟然会出现这么巨大的差异,显然这其中有人撒了谎。我并不认为这个看上去一般正经的陈警官会因为这种事情来欺骗我,那完全没有必要。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去多想,事实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赵四对我隐瞒了一些事情。
又简单的和陈警官交流了一下当时案子的细节,并没有得到更多的线索,随后,我便和黄乐乐起身离开。副局长还想将我留下来招待一番,被我拒绝了,看着这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我的心里多少有些厌恶。
这种应酬式的饭局,我看还是能免则免吧,以防吃人的嘴短呢。
走出县公安局大楼之后,黄乐乐问我:“师傅,你知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听起来这么糊涂。那个赵四说的四个人,感觉好像根本就不存在的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