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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心事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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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涵虽然一脸笃定的发出了宣战书,但对于前路在何方,也拿不定主意。

苏千秋和他以往遇到的女孩子,完全不一样。

他交过几个校外的女友,但从来都是女孩倒追后的顺水推舟,里面的真情实意,连一分都算勉强。

他未曾试过主动出击,只是一想起司南的故作亲昵,一股压制不住的火焰从心底蓦地升起。

他无意隐藏自己的感情。他想要她。

他喜欢苏千秋的心思缜密,喜欢她无处不在的贴心。她在他走投无路时把他捡回家,她说如果他喜欢,可以一直住下去。

她以为他收留了一只弃犬,但弃犬对主人也会日久生情。

她为他遮风避雨,是他心安之处。她每对他笑一次,他就怦然心动一次。

直至那次她被大猩猩甩了一个巴掌。原本一直冷眼旁观的他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保护欲如三月的野草疯狂滋生,然后他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少年们的心事百转千回,而身为当事人的她,却浑然不觉。

生活步履不停,而高中时代的这场城市历齐,远远尚未完结。

他们拿到的第三条提示是去找一个展示国宝金缕玉衣的建筑。

“嘿!简单!省博啊!”林风眠斗志满满。

苏千秋提出异议,表示初中时学校组织去参观过,是在越王墓博物馆。

林风眠把求助的眼神转向司南,想等他一锤定音,可司南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明显不在状态。

少年卸去了脸上讨人喜欢的温柔假面,冷峻的表情之下透露出几分罕见的真实。

苏千秋很久没见过这样的司南。

“哎,还是我来吧。”她叹了口气,走向旁边的小年青。

林风眠实在是太想要海洋馆的奖励券了,那种热切和期望感染了苏千秋。

她忽然觉得很羡慕。羡慕他的直来直往,羡慕他勇于追求。

小年青见是一个漂亮女生问借手机,爽快的答应了,林风眠在一旁看的各种羡慕妒忌恨。

上次他约了同学见面结果手机没电联系不上,连续问了二十多个人都没人肯借手机,最后只能借助商场广播寻人。

果然人和人就是不一样,林风眠捶胸顿足。

苏千秋很快带着正确答案回来了,6号小分队向着越王墓博物馆出发。

等他们去够所有的签到点返回学校时,发现自己竟然排进了前十。

林风眠梦想成真。

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大多数队伍在金缕玉衣那道题目就走岔了,苦于没有手机没有钱,有好几支队伍到了天黑都没回到学校,最后派出全体老师沿路找人未果还出动了警察,这是后话了。

对学校而言,这是一次彻底失败的城市历奇活动,但林风眠不管,反正他手握四张海洋馆住宿券,满心期待着下一个周末。

沸沸扬扬的城市历奇活动落下帷幕,这是四中历史上的第一届,估计也是最后一届。

生活再次回到原来的轨道,学习,作业,考试,一样不落

楚涵却变了。他原本像头阴暗沉默的小野狼,张牙舞爪是他最好的伪装。当他不再流离失所,自以为无坚不摧的内心日渐柔软,小野狼也能变成家犬。

“你们看,楚涵在笑!”

“他笑的时候好帅!”

“他不笑的时候也很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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