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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时,我要离开学校了,看在我们是同乡的份上,这是我最后一次出来警告你,如果你是真的希望我好,那么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又到了分手的季节,一身名牌的张小琳目光轻蔑的看着眼前的精瘦男人,那洗得露纱的衬衫和严重脱色的牛仔裤使她心里一阵厌恶,如果不是怕对方今后对自己死缠烂打,她恨不得立即离开。
“小琳,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难道还不如那个你认识不到三个月的庄邦谦?就因为那个老男人有钱?”李时心中无力,看到对方绝然而然的神情以及毫无情面的话语,他知道很难挽回今天的局面,只是让他想不明白的是,纯粹的青春誓言在金钱和权势面前竟是如此经不起考验……
“李时,你应该清楚,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况且我要的生活你根本给不了,庄邦谦并不是你想的一无是处,他送我车,送我房,还送我这么多名贵的首饰,他还答应我,等我怀孕后我们就会结婚,而你呢,除了那些虚幻的言语外,又给过我什么?之前是我太傻了,是庄帮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生活,那一层面的享受,我想你永远都不会明白的。好了,我要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望着那个逐渐远去的身影,既熟悉又陌生,李时呆呆的站在那愣神了好大一会,这才明白什么叫做六月黄昏七夕夜,他无非只是悲催沙中的一粒尘埃。谈不上死去活来,因为傻子也知道这种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去珍惜,仅管很痛心,但张小琳说的一点没错,俩人的确什么也没有发生,一直以来都是李时一厢情愿,浪费了太多的表情。
白菜都让猪给啃了,真是亮瞎了狗眼,早知道也不会正人君子,直接上了再说。世间最不过的是没有后悔药,黄花已有主,当了小三,做了情人,那狗日的逼味亏了李时,亏了他多年投入的情感。
乌龟山上葬了很多死人,老坟山常年不见人影,静寂的可怕,一包万宝路拿在手里,李时一根接着一根的吸,浓烟薰得他眼泪直流,心中总有道过不去的坎,痛惜的不全然是张小琳,而是四年大学别人都在炫耀上了多少女人的时候,李时却洁身自爱独自神伤。
森林已远去,独木而良栖,坟头反思,五里外的广南大学与此遥遥对望,灯火通明,仿佛心之神塔,人影模糊闪烁,又使人更之迷离,李时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凉风吹来,醒人发脑,李时缓缓睁开眼睛,发现已是星高夜明,他正要翻身爬起,这时几个隐隐絮絮的声音传了过来。
“麻豆个逼,老子这回怕是要发了,是明代古墓,真是时来运转呀,小四,用心点,赶紧刨,里面可都是古董啊!”
“二马哥,不太对劲啊,这具女尸保存得这么完好,怎么就没有棺材呢,而且你看她穿着打扮跟仙女似的,不太像是明代的人……”
“管她哪里的人,能让你发财就行了,先检查一下有什么好东西……妈逼,长得这么漂亮,金器首饰一样没有,没想到是个穷光蛋,嗯?有块小石头,手上还有个破戒指……二马哥,这身衣服一定很值钱……哇,身材真好,皮肤好光滑……小四,一人**一仗……”
奸尸?
盗墓?
细心聆听了一会,李时的头皮全耸了起来,碰上盗墓也就算了,对方还要奸尸?真晦气啊!倒霉事情全在一天赶上了,他很想离开,可又怕惊动了对方,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要是被对方发现了肯定要杀人灭口,可要不离开的话,警察来了会不会把他当成是放风的同伙呢?
左右为难,两个盗墓者就在前方数十米开外,李时有心伸张正义却是无胆逢生,一想到对方手上有锄头有铲,他真有些后悔来到这个鬼地方。回想起来,阵阵生寒,自己怎么会在坟头上昏睡过去,乌龟山是出了名的野战场地,除了学生,平常还真没什么人来,更不用说晚上了。
噼噼啪啪的声音隐隐约约传来,一波接着一波,听了使人心生荡漾,感情是两个盗墓者开始了节奏运动,果真是亡命之徒啊!也不怕尸毒缠身嗑屁?
李时哆嗦了好一会才冷静下来,不是勇气欠佳,而是颠覆了生平想像,此情此景太震慑人心了,说出去会有人相信吗?电话拿在手上犹豫了好久也没有按下那三个数字,好在没过多久整个山头便静了下来。看到两个模糊的身影朝有光的地方快速离去,李时悬跳的心脏才好受了一些,赶紧爬起,也尾随两人悄悄离去。
李时此刻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回到宿舍,然后把今天的事情全部忘了。借着月光,两个盗墓者跑得比兔子还快,李时的双脚也是如同两个风火轮,一前一后,双方相距大概千米。李时只顾跑也不敢抬头,可两个盗墓者不一样,当他们看到后头有个黑影追上来时,顿时亡魂皆冒,冷汗直流,没过一会就直挺挺地栽倒在田埂上,瞬间口吐白沫,全身不停的抽搐着。
李时念头坚定,丝毫没发现前方两人倒下的场景,之所以尾随两人是因为学校就在前方,为了不被人查出认做同伙,他没有任何杂念,也不敢做任何停留,只管一个劲的低着头往前跑,浑然没发现自己无心的举动吓得两个盗墓者体内尸毒提前发作。
奸尸,而且还是没有腐化的古尸,也不知是沉睡百年还是千年,这得沉积多大的阴气和毒气?违背常理的事情,想想都让人觉得害怕,看一眼会让人生寒,摸一下三天不用吃饭,更不用说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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