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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喜欢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装死人,回忆我那差不多完蛋的青春,我的青春几乎死的差不多了。
我心情很差,昼夜难眠,白天看见一个美女,能看老半天不回头。
搞得那些美女都害怕极了,不好意思再来那啥了。
我人生混沌,连游戏都玩不下来,感觉脑子中装的全是欲望。
没错,就是各种各样的欲望,看见美女就想上的欲望,看见帅哥就想割掉他下面。
我极度自卑,遇见个丑八怪能让我高兴半天,可惜现在这世道,我几乎快要被灭亡了。
现在长得丑的首先自己不敢上街,其次,长得一般的为了找自信,出门都得装扮下。
人模狗样的出去喝咖啡,以显示自己的小资情怀。
这类人更是应该统统枪毙掉,包括我在内的伪装小清新,都该枪决掉,人人就该跟农民似的。
那才是真正的清新,我今天等个外卖,等的我快死了也没来。
所以我请我的主角,把那个送披萨的大叔直接扔进了赤壁之战。
我的舍友他又在吃东西,我饿的要杀了他,于是我请赢城把他送到恐龙时代去。
可是我一个人又觉得孤独,赢城不能理解我的孤独,他和我一样都属于闷骚型的男人。
点燃一根烟,我一直觉得这个主角他跟着我受罪了。
他是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出现,又穷又懒,又舍不得花钱,想死,却又想着活的更好。
我上大学颓废完了,当了个文人,我的主角赢城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记住。
我感觉自己对不起编编,他给了我好多支持鼓励,但我还是写不下去,我想写点自己的东西。
他不属于别的,只属于我内心对于新的网络的变革。
你在听这个时代的声音吗,他们走了又离开,不知不觉死去。
明星的声音太大,很容易淹没,但这不意味着草根不可以崛起,每个人,都在慢慢朝着自己的方向缓缓前行,活着,便是一种进步,相对于昨天死去的人来讲。
赢城悲伤而绝望的看着我,他不明白我的世界,我也不能理解他的无奈,他希望像别的主角一样升级打怪超越逆天。
但是却无奈碰见了我这么个极品作者,上帝在我最绝望的时刻,给了我最重的一刀。
但还是让我笔下的主角活了,来陪伴我,度过春夏秋冬。
我不知道我将来的前途会如何,将来会惨死在街头要饭。
还是坐着豪车到处溜达,但我知道,有了赢城的陪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啦。
日光灯照得我后脑勺发热,我整个人拼命抽搐,希望有人来理解。
我用手机敲着自己的牙齿,感觉自己的牙好坚固,曾经无数的美食从我的牙齿中穿过。
为了证明我的牙齿确实足够坚硬,强度不弱于我的小弟弟。
特抓来疯狗一只,然后开始互相咬着,这只狗是有名的恶狗,他的主人找了很多知名训狗师。
但是没有用,这只狗已经无药可救了,我出现了。
我跟这只狗互相咬着,直到一方疼的受不了,对不起,最后我居然获胜了,怎么样,奇特吧。
但这不是最古怪,最高兴的是,我终于成功了一回。
众所周知,从小到大,我既不聪明也不蠢,但是我很坚持。
虽然我此刻扑街,但未来,我说不定是下一个莫言。
莫言就是默默无言的意思,我的眼镜,一直认为充满了神话色彩,可以变色。
遇到美女它可以透视,啊陪,不是透视,而是变成蓝色。
据说,人之初,性本骚,色老头,骚老太,凑在一块广场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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