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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水月庵一面靠着院墙,但墙体足有两层楼高,连扇窗户都没有。何况就算有窗户,忆蝶也不可能从楼上吊绳索爬出去。那样做一则会惹人注目,二来万一中途绳索断了,即便摔不死,也会变成残废。
忆蝶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最终在阁楼与院墙的连接处发现了一条狭小的缝隙。或许是前主人搬走时有所损坏,父亲母亲搬来后没有修缮的缘故,那墙体的砖头尽然能够被搬动几块,刚好能容忆蝶侧身而过。
忆蝶真是欢心雀跃啊!终于能够有机会挣脱牢笼了,她怎能不开心。
“小姐,这缝隙这么小,奴婢根本就过不去!要不干脆再拆几块砖头下来好了!”春桃一见那狭小的缝隙就急眼了。说着就要去拆墙砖。
忆蝶紧忙阻止道,“你着什么急啊!小姐我又没说要带你一块儿出去!再说了,你我若是都出去了,谁在帮我看门把风啊!再者缝隙太大只怕会引来上香的丫头婆子们的注意!春桃你还是稳稳当当地坐镇在府里,等着小姐我的好消息吧!”
春桃寻思了一阵,无奈道,“好吧!谁叫奴婢是丫头呢!奴婢听小姐的。只是小姐您若是在外面见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可别忘了给丫头带回来啊!”
忆蝶手指敲在春桃脑壳上,道,“好个爱吃的丫头!你当你家小姐我是出去游玩么!再说了,你现在已经快成水桶了,难不成真打算吃成头猪啊!”
“小姐尽会欺负人,奴婢不理您了!”春桃一跺脚,跑进屋里去了。
第二日,给母亲请完安,忆蝶换了身灰色衣裙,带了斗笠从院墙的缝隙出了楚府。
忆蝶没学穿越小说里的女主们女扮男装,因为她认为,一个女人,哪怕是发育再不好,胸前一马平川,穿了男装也不可能扮作真真的男子汉。再者,女子的嗓音更是不可能像男子那般混厚。
与其弄得不男不女的惹人笑话和注意,还不如就做女子打扮,因为虽说古代女子大多不出门,但大多数人指的是家境比较殷实的女子。那些贫苦家庭的女子为了生计还是会出来干活。
忆蝶上次在街上就曾见到一些穿着粗布衣裳的女子,她们或卖菜,或贩水果,或是在鱼市售鱼,只要能挣钱,她们也顾不得是不是得抛头露面了,毕竟先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像忆蝶如今这般穿着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寒酸的女子在大街上行走反而比男扮女装更不容易招人注目。
再加上她还带了顶斗笠,那斗笠做工粗糙,只露出了个下巴,忆蝶出门前特意在下巴左侧点了颗大黑痣,旁人猛一看虽然不会觉得恶心,但绝对不会把她同美女联想到一块儿去,这样也可以避开流氓和地痞的骚扰。
忆蝶一边走一边查看地形和各个市场及街道两侧铺面的情况。从楚府一路走来,店铺大多是些鞋店、裁衣服店、或是成衣店,再不然就是小饭馆。
忆蝶不免有些失望。在现代她是个培训师,所学的东西既不能补衣服,也不能纳鞋底,只怕古代从小学女工的女子的手艺都要强她百倍千倍,她若是开裁缝店,只怕会血本无归。
可若是开成衣店,她手头的银子又不够用。这里可是京城,她总得卖些时新的样式和料子,总不能店内清一色的麻布和粗棉布吧!
忆蝶越想越丧气,之后便低着头瞎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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