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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吻 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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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看过一个女孩,她踏着满地的阳光从远处渐渐走近,长长的头发在肩上温顺地披散,偶尔会顺着风的方向扬起俏皮的弧度。她的左前方是一位正在掏捡垃圾的妇人,肮脏的手伸进黑色的垃圾口袋里,然后她露出疲惫的笑容。因为她捡到一条围巾,一条,破旧不堪的黑色围巾,谁知道呢,也许它原本是白色的。

然后,那个女孩,她走过去。

解下自己脖子上鹅黄色围巾递给妇人。她笑着说,这个围起来会比较暖和那个时侯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

——by沈旭阳

「一」

全班公认的事情有三件。

第一,林雨诗是校花。第二,林雨诗喜欢沈旭阳。第三,沈旭阳讨厌林雨诗。

故事的开始是一场春雨过后空气里迅速蔓延的阴霾,林雨诗伸手朝外面探了探,发现偶尔还会落下一两滴雨水,于是撑开伞举过头顶才走出校门。二中的校门前是一条人工石子路,一颗一颗的鹅卵石堆砌出的凹凸不平是为了防止校门口停车事件的发生。

其实这样的小颠簸又怎么会阻扰车子前行,不过是替代了“禁止停车”的警示牌而已。林雨诗听着耳朵里的凯伦安,右手在身侧轻轻地打着拍子。去钢琴班的近路需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胡衕,那是楼与楼之间的缝隙,只够两个身材较小的女生勉强通过。所以在这种地方被打劫真的只有认命的份。

一前一后的两个男生嬉笑着朝她摊开手,喂,林雨诗,你们家那么多钱就借我们帮忙花一些怎么样?

林雨诗收起雨伞,白底红樱桃图案的伞像是被收拢的花朵恹恹地拎在她手上。她皱了皱眉头说,你们长得这么蠢,是不是也要在我们家借点智慧用用?

左边的男生吐了口口水,目光变得愤怒,直直地朝她扬起巴掌。林雨诗暗想,糟了,要是被打成猪头就没办法参加下个月的省级小提琴比赛了。她吓得立即闭上眼睛,嘴唇使劲地抿着。然后她就听到一个痞痞的声音说,林雨诗,我看见你爸爸带了好多人往这边来。

两个打算结钱的男生对看了一眼灰溜溜地朝着胡衕口跑掉了。

林雨诗扑哧一笑,说,见鬼了,我老爸在美国打高尔夫呢。然后她走到男生身边从上到下细细地看了他一遍,发质柔软,发色偏茶色软软地遮住叛逆的额头,浓眉大眼,却偏偏那眼神里全是吊儿郎当的痞子样,嘴唇向右斜着露出个半笑不笑的弧度,像极了陈冠希那种坏坏的神情。

起了毛边的白衬衫,校服裤子,一双分不出底色的破球鞋。

用林雨诗的话说,就是一个穿了乞丐装的忧伤王子,无所谓的眼睛后面藏了太多她读不懂的东西,也许就是这种东西吸引得她不得不一步一步朝他走近。

她说了句谢谢,转身要走,却被男生一个闪身挡住去路。他朝她摊开手掌说,我只救你不被他们打,但是打劫的事我可不管。

可是他们没打劫我。林雨诗歪着头笑着说。

那是因为我来了,救了你。

好吧。林雨诗撇撇嘴低头从书包里翻出一个钱包,把里面的人民币全部拿出来放进男生手里,几张一百的,几张五十的,还有一个一元钱硬币。

男生把硬币掏出来还给林雨诗,说,你留着坐公车。然后把剩下的钱揣进口袋里。他侧过身子让她过去,岔开的一瞬间,两人的姿态看起来像是一个弧度温暖的拥抱。林雨诗低头一笑,说,你是坐在最后一排的沈旭阳对不对?

沈旭阳不说话,径直朝幽深的胡衕走过去,林雨诗一直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白衬衫在灰蒙蒙的色调下显得很单薄,他的步子迈得很大,很快就消失在转角处。

夜里,她找司机帮忙在硬币上穿了一个孔,用一根蓝色的缎线系好挂在脖子上,她说,明天开始不用接送我上学了。

「二」

第二天,林雨诗跟老师提出要让沈旭阳坐到她身边。理由很简单,她的成绩足以让他的成绩提高十个名次。班主任是个心善的小老太太,姓姜,教了一辈子的书,她慈爱地拍拍林雨诗的肩膀说,好倒是好,就怕他上课太皮,坏了你的好成绩。

林雨诗露出典型的乖乖女笑容摇摇头,老师放心吧,我会在管好自己的基础上帮助沈同学学习进步的。

那天早晨,沈旭阳抱着书包一屁股坐在林雨诗身边,略微沙哑的声音吐出一句,鸡婆,然后就趴在桌子上再也没抬起头。窗外的阳光很暖,温热地洒在沈旭阳身上镀出一层薄薄的光晕。身后的女生戳了下林雨诗的后背小声地跟她埋怨,你说姜老太是不是脑疾了呀,怎么让这种人坐在这,全班前十名才能坐的风水宝地啊。

林雨诗扬起头一笑,你没觉得他坐在这特有安全感吗?

女生翻个白眼怪叫一声,林雨诗你也脑疾了?杨光坐在这不是更安全,喂喂,没有杨光我的英语可全靠你了。

林雨诗点点头,朝被调到后排的杨光看过去,他也是二中数一数二的尖子生,姜老太眼中清华北大的好苗子。他正埋头做一道数学题,像是感受到林雨诗的目光就抬头望过来朝她礼貌地点头微笑,然后继续低头做题。林雨诗吐了吐舌头也埋头预习功课,偶然抬头时看到沈旭阳紧闭着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璀璨的天光下微微颤动。

那个时候的林雨诗只觉得阳光很暖,身边睡着的少年衣衫单薄,修长手指垂在两人之间,也看起来很温暖。于是她也将自己的手垂在两人之间,学着他的样子趴在桌面上佯装睡着。穿堂而过的风轻柔地卷来淡淡花香,她的手一点一点朝他的靠近,在碰触到他温热手背的时候又立即慌乱地弹开。沈旭阳睁开眼看她,林雨诗笑着说,风太大了,手就不小心被吹飞了。

沈旭阳笔直地看着她,眼里是淡淡的笑意,他问,喂,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林雨诗使劲地点了点头说,我的IQ和EQ正好成反比,要不,你教我怎么恋爱,我教你怎么学习怎么样?

「三」

全世界所有的人口和牲口以及任何有生命的又或者没生命的存在物都没有想到林雨诗这种女孩会喜欢上沈旭阳。这种女孩指的是,她是那种被丢在金子堆里也会发光的女孩。长长的头发,发质好得不用特效也能打广告,五官清秀,肤色白皙,学习成绩好,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货。

就连沈旭阳自己都没想到,可是林雨诗就是铁了心要跟沈旭阳在一起。每天给他带便当,早晨早早的就到学校往他书桌里放一颗红苹果和一盒牛奶。认认真真地做好笔记后又要在沈旭阳的书上誊写一遍,用五颜六色的中性笔做好批注和重点。

她伸着细白的胳膊跨过半张桌子的距离在他的书本上记号标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偶尔划过沈旭阳柔软的头发,痒痒的,像是沾满了阳光的笑容。

这样仔细做出的笔记往往讨不到半点沈旭阳的欢喜,他只是略略看了一眼就丢进桌子里再不翻看第二眼。

好友悠然愤愤不平,你真是吃力不讨好!那笔记要是借给我我就要开心得飞上天了!

林雨诗笑看着她,至少他看了一眼不是嘛。然后目光远远地望过去,穿过拿着排球走过的学弟,穿过三三俩俩笑闹的学姐,穿过斑驳的树影以及一地稀薄的阳光落在沈旭阳身上。他正和班级里其他男生在赌蓝球,投进一球一块钱。

苍白的肤色在阳光下显得有些过分单薄,雪白衣角在风中扬起,起跳,目视前方,托球甩手,得分。

几个男生像斗败的公鸡似的从口袋里掏出钱塞进沈旭阳手里。

林雨诗说,悠然,你发现了没?沈旭阳的衣服虽然是破旧的,可永远洗的那么干净,我敢打赌,他家里肯定没有臭袜子。

悠然翻了个白眼,我发现了,你的脑袋肯定是被外星人动过手脚,不是换了零件就是整个脑子被换掉了,你喜欢上的那个整个就是一钱串子!

她看着把钱揣进口袋里的沈旭阳不屑地撇撇嘴,又丢给她一对雪白雪白的白眼。

女孩笑看着她,说,那你喜欢的是书呆子?

悠然立即惊得像是生吞了一颗煮鸡蛋,通红着脸摆手说,我没有喜欢杨光啊,你不要胡说。

十六七岁的女生总是藏不住心事,一段追随的目光就早已将心底的欢喜表达得如泉般温柔。

林雨诗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朝沈旭阳走过去,阳光太过灼热,她半眯着眼睛对他说,我跟你赌球。

沈旭阳扬起邪气的笑容摇摇头往前走。林雨诗上前一步抢过他手中的篮球,带球跑了几步,投篮,进球。

怎么样?敢不敢跟我赌?

林雨诗这样问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知道了沈旭阳的答案,所以她紧接着说,如果我赢了我们就约会,如果你赢了我帮你买一个月午餐。

就因为这个赌注,林雨诗每天中午都赖在沈旭阳身边吃饭。虽然她为“在沈旭阳心里午餐比和她约会来得重要”这一点心酸了好几天,但她确信细水才可以长流。

「四」

悠然拿着信笺等在学校门口,身边站着被她*迫陪同的林雨诗。空气里飘动着闷热的气流,两个女生紧张地盯着远处。林雨诗觉得悠然的勇气一大部分来自她对沈旭阳的坚持,这让她觉得小小的骄傲。

杨光斜背着书包从班级里走出来,眉间一抹浅浅的“川”字还停留在解题时的样子,眼神却是温柔地望着前方。林雨诗轻推了一把悠然,她便咬咬牙冲着他跑过去。林雨诗静静地站在漫天夕阳下看着漫天橙红下站立的两个人。

女孩子微微垂着头,伸出胳膊将写满细密心情的情书递过去。他只是静静地站着,不说话,目光漫过悠然笔直地落在林雨诗身上。

他说对不起,然后斜挎着书包径直走开。单薄的情书承载了太多的心情,在悠然手里颓然地掉落。林雨诗远远地看着悠然,她看着她,然后哭着跑开。瘦瘦小小的身影在雨诗不知所措的目光里踉跄着跑远。

女孩子之间的友情总是如此,因为一个男生而出现细小的断痕,两个人站在断痕的两端,谁也不敢轻易地靠近谁。

接下来学校上空幽蓝的天开始变得浑浊。杨光愈加不爱说话,甚至和老师了条换座位坐到班级最后一排。

只是一夜间,原本还在讨论“学校附近哪家的快餐又便宜又好吃”的同学们都改变了话题在谈论一个最新鲜的流言,班级的一个女同学抓住林雨诗的手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吗,原来杨光的父亲是个杀人犯。

尖子生杨光的父亲是个肮脏堕落该被唾弃的杀人犯。

杀人犯。

这三个字眼出现的频率甚至比起“上课了,请同学们翻开课本……”还要多上好几倍。

清晨,林雨诗拿着苹果和牛奶来到班级,如往常一样将它们放进沈旭阳的书桌里。清晨的熹光洒在桌面上映射出一大片稀薄的光斑,林雨诗眼底的忧郁映在上面,晃动着微凉的光影。她看着低头走进班级的杨光,嘴唇抿了抿仍是没有说出一句安慰的话。

杨光的睫毛上悬浮着几缕尘埃,他看着林雨诗认真地说,没什么的,真的。

悠然进来的时候正巧看到林雨诗红着眼眶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悠然看着林雨诗,哭得像一颗受了委屈的青果,白皙的面容涨得通红。林雨诗走过去轻轻搂住女孩轻微颤抖的肩膀。

「五」

秋天的时候,整座城市冷得像是从盛夏直接过渡到寒冬。林雨诗穿着厚厚的绒衣,带着雪白的长耳朵帽子,脖子上层层叠叠地围了条三米长的围巾。彼时的沈旭阳依旧穿着单薄的春衫,清瘦的骨骼在雪白衬衫下打着清脆的寒颤。

美术课上,林雨诗给坐在后排的悠然传递墨水瓶子的时候失手将一整瓶深蓝的墨水打翻在沈旭阳的衣服上。

突然就有蓝天盛放在他洁白的衣衫。

林雨诗不知道,那是沈旭阳唯一一件白衬衫,从夏天穿到冬天,洗了无数次,原本柔滑的布料已经在洗衣粉的洗涤下变得略微僵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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