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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疯女发威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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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凡辽心中立刻雪亮,明白了为什么这次叉黄鱼的不是浩哥,原来浩哥已经死了,仔细辨认,浩哥那只似乎握着什么的手,依然保持着紧紧握住的姿势,他死去的时间不会超过四十天,说明浩哥很可能是三十多天前那支消失的探险队的鱼叉子。

浩哥今年四十多岁,他一出道就跟着宿爷,一直都是宿爷的代表,二十多年了,黄金江湖上谁都知道,‘想见宿爷,必先见浩哥’,浩哥就是宿爷,宿爷就是浩哥。

浩哥叉的黄鱼,都是宿爷的黄鱼,浩哥从来都没有跟着别的鱼叉子叉过黄鱼。

因此完全可以推断,上一支探险队台面上的鱼叉子,一定是浩哥,后台也一定是宿爷。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为什么这次叉黄鱼,霍凡辽没有看见一个熟识的网眼子,他们不是没来,而是先来了,不过,他们来了这儿,再也没有回去。

他们看来已经都死在这里了,棺材塘的那些白骨骷髅,应该是他们的尸体,至于怎么死的,无从猜想,因为他们的身手和经验都在霍凡辽之上,跟他们比,霍凡辽只是一个小喽啰而已,这也是上一支探险队,宿爷没有邀请他加入的原因。

至于这一次,宿爷很显然是无人可用了,所以才拉霍凡辽来凑数,至于那些盗墓贼加入探险队,很可能更是无奈中的无奈了,因为能够加入这样的探险队的都必须是不怕死的人。

除了黄金鬼信守生死承诺,能够可以招募的人选,也就只有盗墓贼了。

浩哥是霍凡辽见过的身手最好的黄金鬼,他能一路走到这里,过五关斩六将是不能避免的,不管狙击他的那个组织也好,宗教也罢,一定付出的代价不小。

浩哥的眼睛,霍凡辽一点都不陌生,土猪佬和珂狗子死去的时候,眼睛也是这么睁着的,他们怎么也不相信,那张血脸的双刀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透过棺材盖子,刺进他们的心脏。

但是,浩哥一定不是那张血脸杀死的,他的身手虽然凌厉无比,却还根本不是浩哥的对手,杀死浩哥的一定另有其人,搞不好就是那双大脚印干的。

霍凡辽替浩哥合上了眼睛,回头往浩哥眼睛瞪着的地方看去,都不禁吓了一跳,似乎那个那脚印还站在他眼前一样。

这么一回头,黄毛已经拿着打火机向他看的地方照过去,石壁上写着两个斗大的血字:神杀

这两个字很显然是浩哥写的,而且是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写的,是什么意思?

难道浩哥的意思是神杀了他?不管黄毛和鲁尼特拉信不信,霍凡辽几乎信了,浩哥的身手在霍凡辽看来,除了神仙似乎没有人能够伤得了他,他是霍凡辽见过的最有勇有谋的黄金鬼了。

跟着浩哥仅仅叉过几次黄鱼而已,霍凡辽已经从他的身上学到了不少的应对险境的本事,在霍凡辽的眼睛里,浩哥已经是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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