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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玛斯在中午12:30发了一条短讯,下一个瞬间这条短讯就传到了罗梓杰的手机里。
那么镜头应该移到曼哈顿下城唐人街的一间公寓内,公寓房号204。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公寓套件,简单干净的青蓝色调装修和最普通的布局,白色的窗帘拉开可以看到一间小阳台,窗台上放着一盆植物。
而这间房子的主人罗梓杰,如果以中国人的角度来看,可能会觉得他只有17岁,但今年他的确是22岁了。
他仅仅是一副刚睡醒的样子。中短的头发有些凌乱,发梢随意地落在额头上,身披一件宽松的天蓝色睡衣,脚上一双白色拖鞋。就是穿着这身打扮的罗梓杰已经在这间屋子里已经弹了一上午的钢琴了。
突然手机响了,罗梓杰修长的手指只得停在琴键上,随后转身从桌子上拿起一部摩托罗拉手机。
是一条短讯,内容简单明确,来自汤玛斯:“到了。”
罗梓杰按下回复,同样是简单明确的内容:“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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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血统来讲,罗梓杰是中国人。虽然他从没去过中国。
如果不是生在唐人街,罗梓杰也许就会和很多有着中国血统的美国人一样,一句流利的中文都说不出来,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假洋鬼子”。
但是罗梓杰生在曼哈顿下城的唐人街,并且在唐人街一头住了19年。
如果不是19岁时,罗梓杰为了还清家人的赌债加入狂飙风云,那罗梓杰就不会在20岁时还清赌债并且搬到这间公寓里。
如果没有前两个条件,那汤玛斯就不会让罗梓杰来作为车语的搭档,那么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一场巧遇。
现在这些如果都实现了,那么罗梓杰的家门就会在这天13:10敲响。
“我是李定斯,你的搭挡到了。”罗梓杰听到李定斯透过房门的喇叭说道。于是罗梓杰用手机打开了一个软件,按下en,门锁就开了。
车语推开门,看到了在精致的装修中,一个身材匀称的黑发少年背对着自己,手指灵活地在一架造型大气优雅的白色德国施坦威钢琴上敲击着,美妙的音乐随之传来。
在这之前,车语认为黑帮大多都是坐落在破败的仓库里,阴暗而且肮脏,堆积满地的垃圾中雪茄烟和可卡因都有、几个纹身壮汉大口喝着酒、满口**、**那样的脏话。
如果好一点的话,也应该是像刑卫那样的。穿着款型简单的深色衬衣,旁边站着叶统那样的“二当家”。
车语发呆半响,只说了一句:“要飙车吗?”
其实车语并没有想那么多,劫后余生的他只知道李定斯说让车语来美国是飙车的,而现在的车语也只是行尸走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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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梓杰的手指停了,音乐戛然而止。
“你追的上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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