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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乘车回到了贝克街,而格莱森则早已在屋内等候,为他们打开了门后迫不及待地报告着昨日的进度——
“我们在火车驶往格林威治的路上找到了贝尔小姐丢失的行李箱!”格莱森看上去神采奕奕,似乎认为破案已经指日可待,“我还找到了一位对贝尔小姐有印象的乘客,他现在就在客厅里——”
“干得好格莱森。”福尔摩斯完全没有感到惊讶的意思,挂好外套后快步走入客厅,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正低头喝水的一位老先生。
“听说您在谢丽尔·贝尔小姐死前,曾经见过她?”福尔摩斯开门见山地问道。
老人放下手里的杯子,目光平和,“的确,我想很少会有人能轻易忘记那样一位迷人的女士。况且,她在路上曾经晕倒在座位上,一位年轻医生帮助了她。”
医生?诺拉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您还记得那位医生的相貌吗?”
“大约三十五岁,高个,金发,彬彬有礼。”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还有其他您知道的消息吗?”
老人想了想,“那位小姐晕倒的时候正在写什么,看上去像是日记,我不确定……”
福尔摩斯迫不及待地继续问,“那您还记得日记本的模样吗?”
“褐色的皮封,有一个皮扣——哦是的,我还记得她拿着一支红色的钢笔。”
这就是目击者知道的所有信息了,并不多,但非常关键而且意义重大。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那位罗伯特·李医生:几乎符合大部分描述的外貌,还有作为重要证据的红色钢笔。
格莱森送走老人后立刻返回来,双目发光,“怎么样,福尔摩斯,有线索了吗?”
他示意警探坐下来,先为自己以及诺拉添上一杯热红茶,接着在格莱森冒火的眼神里悠悠然,慢条斯理地开口,“的确有了不少线索。”
“你快说说!”
“我和诺拉今早先后去了一趟艾达·斯旺小姐家以及罗伯特先生所在的海军医院,在我看来他们都有犯罪嫌疑。”接着福尔摩斯具体陈述了在斯旺小姐家的所见所闻,然后提到了那位英俊的医生——
“罗伯特医生所在的诊室风格完全不似他的长相,”他的语气微微嘲讽,“简便利落,倒是很附和他的军人身份。”
“我注意到他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雕刻着湿婆头像的花梨木笔筒,很昂贵,一看就是从国外带回来的,既然说他从过军,那么去印度顺手带回一两个纪念品并不稀奇,而这可以证明他的确曾经是一个军人,那位贝尔小姐的女仆并没有说假,但这却有一个问题——”
“还记得女仆的原话吗——‘一股军人的气质’,在座二位,你们能在见到罗伯特先生的第一眼就看出他从过军吗?”
诺拉和格莱森齐齐摇头,福尔摩斯微微一笑,“这就对了,一个年轻而毫无学识的仆人,却能一眼看出罗伯特军人的身份,我不得不怀疑那位女仆小姐的过往,或者她是否受人指使,暗示我们什么东西呢?”
“可您不是说那位医生的确有嫌疑?”格莱森很疑惑。
“我不否认这一点。”福尔摩斯的手指在膝盖上摩擦,声音平静,“另外,罗伯特先生桌子的第二个屉子是打开的,里面有一个暗红色的小礼盒,尺寸和钢笔一致,他没有说谎,那个红色的钢笔的确是有人赠送给他的,但却不是他原来那一支——这更附和我的猜测了,罗伯特先生说过它来自于‘大概一个病患的家属’的礼物,但他用的是‘大概’,他不肯定对方的身份。我猜测,这支一模一样的红色钢笔,很有可能是凶手送给他的,目的就是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罗伯特先生身上。”
“意思就是他不是凶手?”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罗伯特·李年轻有为,高大英俊,自诩极受姑娘们喜爱,风流花心,品德狼藉……但他并不是我们要找的人。”
“何以见得?”诺拉问的是“风流花心,品德狼藉”。
“这将是另外一则丑闻。”福尔摩斯笑得意味深长,“诺拉,您注意到罗伯特先生书柜里,还夹杂着几张亚麻画布吗?以及,挂在墙上的那副,全图都只用了蓝色,冷灰,白色以及黑色的大海油画?”
画布和冷色系油画?诺拉瞬间明白过来,“艾达·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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