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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短时间失忆+未穿越前的生活一二三分界线~~~~~~~~~~~~
让权闵来告诉你们,光着屁股看世界是怎样一种感受。
总结就是——我看得见你们吃喝拉撒,你们看不见我在外面遛鸟。
一个字:雷。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好像忘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是好像,是真忘了)。在陌生的市里转来转去,什么东西都摸不着——他会像电影里放的鬼魂那样直接穿过去。
过了不知道多久,他来到坐着出租车经过的那条巷子。不过他并不知道他白天来过这里,只是依稀对这里有点熟悉,脑海中模模糊糊还存在着一点印象,垃圾堆还在原来的位置——这个想法直接跳出他的脑子,权闵很不情愿地想到了妄想症。难道他终于被系统君毒害得需要看医生了吗!
这次权闵凑过去看得更加仔细——那是一截小臂长的白骨,上面还粘着发黑的血丝和肉末。
不过是一截骨头,谁知道那狗上哪儿找来的。权闵故作轻松地捶捶脑袋,一截骨头无法说明任何事情。
对了,他怎么知道这里会有一截骨头?什么说明什么事情?权闵愣了愣,费劲地思考,但这些东西不想还好,一想就是一片空白。他记得刚才他还躺在床上看小说,坑爹系统君还教育他来着。
很快,他再次看到了那条流浪狗——什么是再次!!!权闵对自己绝望了。
那条狗并不像他印象中的那么丑陋矮小,相反,它很高大,像头老虎一样,一身深棕色的毛油光发亮,俩颗獠牙很长,尖利的露在唇外。看上去很凶悍。
它叼起那根长长的骨头,往巷子深处走去。权闵跟在它身后,想看看这只给他感觉很不好的凶狗的目的地。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一动脚,那条狗就像有感觉似的瞪过来,雪亮的獠牙咧出来,“呜呜”警告权闵不许靠近。
权闵停下脚步探究地看向巷子深处,他不敢冒这个险,要是这只疯狗真的扑过来完蛋的肯定是他。
那流浪狗见他没再跟上来,就掉头走了。
——这年头日子没法过了!连狗都那么有灵性了!!权闵一口老血哽在喉咙里,突然想到这个行为不符合人生赢家硬性规定。
奇怪,怎么都不见系统君出来叫骂了?权闵觉得今天的事情真是太离奇了,难道系统君终于认识到什么叫以和为贵了吗?众多史实告诉我们,□□是没有好结局的。
不过除了那条狗发出的声音,他好像无法听到更多,明明大马路上汽车呼啸,人潮涌动——
就好像被隔离在另一个空间。
所以他这是在做梦?权闵捏捏自己的手腕子,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他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腕,再捏了一把——发现自己右手完全没有把皮肤捏起来,再使劲,僵硬的皮肤才耸起了一点,硬的像块石头,还是没有一点痛楚。
权闵真的惊悚了!开始自虐式的拼了命的捏自己全身。期间,他无意间看见自己左手中指的戒指。
=口=见鬼!!他又没结婚,也没有带上这种很有迷惑性饰品的爱好,系统君更不会容忍这种轻浮的表现,要真这么做他一定会被雷劈的————所以这枚戒指是空、降、来、的、吗?!
卧槽的这里到底是哪里?!!!
尽管心里已经咆哮成一个泼妇,权闵面上还是一脸空白,好不容易平复了一下情绪,他摘下戒指,仔仔细细打量。他了解自己,这种东西他绝对随随便便带上去,或许他真的忘了什么。
有种找关键物品的赶脚,最好结局也像电影里拍的他立刻恢复记忆然后处心积虑战小三杀boss过五关斩六将事业美人双丰收那样……嘿嘿,想想还有点小激动。权闵严肃地脑补着。
一枚银戒指,就像大千银戒指那样朴素无华,细细的环,没有花纹,没有碎钻,尼玛权闵彻彻底底为自己的眼光折服了,自己到底是看上这枚戒指哪点才脑抽了套上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在戒指内侧找到了细细小小的三个字,扭曲得不知道哪国文字,换做平时他根本睬都不会睬这写什么鬼玩意儿。
也许是他福至心灵,一看到这三个字他脑海无端就蹦出一个陌生的名字。
“温凌玉?温凌玉,温凌玉……”他反复念读这三个字,希望能给自己一点提示。
他想出去。这地方给他极度不舒服的感觉,全身寒毛倒竖,不管是刚才垃圾堆里的骨头还是那只凶悍的野狗。好像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他也会属于那条黑漆漆的巷子的一部分。
手心的戒指被他捏着,渐渐感染了他的体温,变得灼热。
权闵停止在城市里乱转,在一处公园的长椅上坐下。他不知道时间,却比前二十六年的任何时候都难熬。
他的眼睛开始变得并不能很好地视物,一层擦也擦不去的膜覆在他眼睛上,各大感官也变得迟钝,他听不见自己心跳的声音,也感觉不到自己在呼吸。
权闵甚至错觉自己已经死了,尸体在一点点腐烂。
可是就连他自己都绝望了,他还是不愿意闭上已经完全看不见了的眼睛。权闵到今天才知道自己的求生意志有这么强大。
他要活下去。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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