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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阳光明媚,秋高气爽。
而在长平县城一所三进的宅子里,却传出了一阵不堪入耳的叫骂声还有大哭声。
若是秦姝在这里的话,就能听出,这个声音,正是她前准婆婆孙氏的。
秦姝走了之后,曹静兰也不敢多做停留,立即从镇上的许家搬到了县里,租了一个三进的宅子暂住。并且将县城里最好的大夫都请了来,为许世清医治。哪想到,几天过去了,许世清的伤势却依旧不见好转。
婆婆孙氏知道之后,就整日里不是怒骂就是嚎哭,闹得不可开交。
而她的小姑子许春英,却只知道要钱要首饰,每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顶多每天到许世清床前假意关心两句。
或许在她看来,只要自己哥哥没死就好,这样,大嫂就会一直养着他们。哥哥的病,远不如那些金银首饰来得重要。
婆婆小姑都靠不住,一切都需要曹静兰来操心,再加上担忧惧怕,这更是让她身心俱疲。
知道县城里看不好许世清的病之后,她也不敢再耽搁下去了,命令下人立即收拾行李,打算明日动身回京,至少京城名医多,说不定还有几分希望。
她还年轻,可不想后半辈子都守活寡。
虽然许世清人品不行,但他到底有副好皮囊,还是个读书人,曹静兰心里对他还是很满意的。若是许世清再出了事,即便她是九千岁的干女儿,恐怕也没人敢娶她了。
想到这里,曹静兰心中更是愤恨难当。
她之前是被秦氏铁血手段给吓破胆了,失去了正确的判断力,也是形势所逼,让她不得不对秦氏低头。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曹静兰也渐渐回过味来,无边的恨意取代了对秦氏的惧怕。
但她到底对秦姝心存忌惮,身边防卫力量又不足,才一直忍耐着,不敢对她轻易下手。
刘嬷嬷死前说的对,对付秦氏,她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只要透露几分口风,有的是人替自己对付她,她只要把自己摘干净就成!
前提是,她必须先回到京城。
只要她到了京城,就不用再怕秦氏了。京城守卫那么强大,秦氏再厉害,还能敌得过千军万马?
只要她敢来,她就让她死无全尸。
快到正午的时候,丫鬟卷珠忽然过来禀报道:“夫人,外面有位刘公子求见。”
曹静兰眉头一皱,不耐烦地说道:“什么刘公子?不见!”
“可是那位刘公子说,可以帮夫人出气。”卷珠小心翼翼地说道。
曹静兰闻言,拒绝地话在舌尖转了转,又咽了回去,缓和了口气说道:“先问问他是什么人,又凭什么帮我出气?”
卷珠应了一声下去了,盏茶功夫又回来了,神色略显古怪,说道:“夫人,那刘公子名叫刘万贯,不过是个乡下土财主的儿子,也不知道他怎么打听到夫人跟秦氏有仇怨,竟敢大言不惭地说替夫人出这口气。”
曹静兰抿了口茶,说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除了遮掩了世清的病情,其他的我都没故意隐瞒,他打听到也不足为奇。”
“夫人,要不要奴婢立即打发了他?”夫人都拿秦氏没办法,区区一个土财主又怎么对付得了秦氏?
“不用!”曹静兰放下茶盏,慢悠悠地说道:“他想去就去吧,他既然敢找上门来,想必也有些势力和手段。我们不能小看这些地头蛇。反正不关我们的事,就让他去给秦氏找找麻烦吧!若是能让秦氏在他手里栽个跟头,那最好不过了。”
“人我就不见了,你去跟他说几句好话,说若事情办成了重重有赏,但不许跟外人提起我们。还有,赶紧让人收拾东西,用完午饭,我们马上离开。”
“是,夫人。”
看卷珠恭敬地退下之后,曹静兰叹了口气。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她现在还真不太想回京。
虽然京城很繁华,人人都在醉生梦死,歌舞升平,一副盛世太平景象。外人都觉得她很风光,但其实这几年,她却越来越感到心慌、不安,每一天都过得胆战心惊,总觉得这份荣华富贵,来得太不真实,宛如泡沫一般,一戳即碎,朝不保夕。
为此,她不惜扔掉底线,加倍讨好义父,疯狂地敛财,只有亲手摸到这些银子,这才会让她安心一些。
她这次之所以跟许世清回来,又带了足够的银子,就是想在这里置办些产业,以后带着儿女家人,慢慢脱离京城那个圈子。在这里,凭着九千岁干女儿的身份,她可以肆无忌惮的生活。
要知道,在京城里,即便是义父,也不是一手遮天。太师、丞相、大将军,各有党羽,哪一方势力都不必义父差。何况,义父头上还有个小皇帝和太后。
她这个九千岁的众多干女儿之一的身份,在京城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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