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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电梯门口的好戏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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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情人?

我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眸,看着风黎城,差点将手中的水杯扔了出去。

“做...做....做情人?”

“嗯。”风黎城唇角轻勾,微微一笑,桌上的顺势摸过来,直接将我的手握住。

惊讶之下,我用力想抽回自己的手,反而被他更用力地握住。

“风总,这可是公众场合,您可千万别跌了您的面子。”

我咬牙切齿地看着风黎城,心里有些生气,更多的,却是疑惑。

风黎城是什么人,风盛集团的执行总裁,英俊潇洒还多金,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这样的人,身边怎么可能会少了女人围绕?为何要偏偏来勾搭我一个已婚的女人。

虽然我知道自己很漂亮,但也不至于漂亮到倾国倾城,让所有男人都摆到在我裙下的程度,所以,我根本不相信风黎城是因为喜欢我,才好不避讳地来勾搭我。

“陆夫人,不,比起陆夫人这三个字,我更喜欢叫你洛嘉,洛嘉,每次念你的名字时,那种在唇齿间呢喃的感觉,你不会知道有多美妙。”风黎城眸底微烁,轻轻地说到。

这一下,我可真的生气了,一个用力,使劲儿抽回自己的手,猛地站起身来,“看来风总也是不打算吃这顿饭了,我先告辞了!”

话落,我提上包包,头也不回地想餐厅出口走去。

这一走,我不但摆脱了这个变态男,还省下一笔昂贵的餐费,多值!

风黎城见我起身离开,他也随即追了出来,却在出门的时候,被服务员给拦住了。

“先生,您的菜已经做好了,您现在离开,得先付餐费!”

无奈之下,风黎城只得伸手去摸钱包,让服务员去结账。

在他摸钱包的时候,我看着他,在无人注视我的情况下,对着他默默地竖了一根中指。

风黎城见我做了这个不雅的动作后,直接连被服务员拿走的银行卡都不要了,冷黑着一张脸,朝我走来。

见情况不妙,我内心惊呼一声“妈呀!”,然后提着裙子就朝外面跑。

即使我跑得很快,可我的腿,毕竟没有风黎城的腿长,餐厅在三楼,要出去得乘电梯,就这样,我在电梯旁边,被风黎城抓住了。

他一把握住我的手腕,将我抵在墙上,另一只手撑在墙上,形成一个圈子将我围了起来。

结结实实把本小姐壁咚了一把。

看着他逼近的俊脸,我不自觉地吞了吞口水,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你....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告诉你,我已经结婚了,你要找女人,可以去找其她女人去,她们一定都巴不的排队上你的床,你完全可以过着如皇帝一样的生活,天天翻牌子就可以了。”

风黎城轻嗤一声,将我的手腕抓起来,看着我的手指,“这么多年,你怎么一点都没变?脾气还是那么冲,行为举止还是那么大大喇喇?”

这么多年?

闻言,我震惊地瞪大了眸子,他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副认识我好多年的样子?可是,我将风黎城这张脸仔仔细细地看了下,又放进我的记忆搜索库里搜索了一下,还是没有找见有关于他的任何影子。

我发誓,在他风黎城参加慈善晚宴前,我根本没见过他好吗?

“你什么意思?你认识我?还是以前见过我?”我瞳孔微张,看着他,想从他的口里得到确定的答案。

风黎城良久都没说话,只是慢慢地放开我的手,站直的了身子,从他的口袋里,摸出了一支钢笔,递到我的面前。

“还记得这支笔吗?”

我看着他手中的钢笔,有些疑惑,他是什么情况?莫名其妙摸出一支钢笔又是什么意思?看着钢笔的质量和款式,像是十几年前的,而且那钢笔的笔身还是塑料的。

“不记得钢笔没关系,那这是你自己的字,你总该记得吧!”

说着,陆铭琛就将钢笔转了半圈,两个刀刻的字出现在钢笔的笔身上。

洛嘉。

是我的名字,而且一看就小刀刻的。

这是我的笔!

虽然时间太长,我记不得我曾经用过的笔长什么样子,但是,我念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确实有在文具上留标记的习惯,尤其是我的笔,我一定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因为那时候我老是弄丢钢笔。

我拿过风黎城手中的钢笔,用手轻轻地抚摸了下,抬起眸子,看向他,“这是我的笔,怎么会再你的手里。”

风黎城有些头疼地伸手,揉了揉额角,嘴角闪过一丝无奈,“唉,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也是,那时候的你,怎么可能记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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