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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步移往湘阁的方向,远远便见温御修立于阁前门口,举目远望,目含急切,好似一个闺中女子,拉长了脖子等待着心上人的归来。
心头染上喜色,容惜辞一步三跳地便要蹦过去。
岂知,便在即将进入温御修视线范围之刻,眼前蓦地升起了一阵白烟,笼上他的双眼,还未得震惊,便见刺眼白光夺目而来,迫使他不得不掩手挡眼阖上双目。而便是这短短须臾,再睁眼时,只见天地变换,那幽静的小庭院便不见了踪影,而是换成了——
“……”
怒目一扫眼前这被翻到“容惜辞之死”章节的书册之上,容惜辞的脸阴了几圈。好不容易可见着自己的心上人,结果却被送回了现实世界,他焉能不气恼。
看这书册之旁正敲击键盘之人,话不多说,走到她的身后,抡起手里的白玉琴,就是一记……
咦?这手还未砸下去,目光便被电脑前的东西所吸引了。
入目的是熟悉的浅绿色页面,左上头有一个大大的“”标志,此刻,作者的手正按在键盘上,不经意中手指隐有颤抖,她对着电脑上的内容打了几个字,却又迟疑地删掉,接着继续打,短短的几个字,却是屡打屡删,看得容惜辞一头雾水。
侧目而望,恍然发觉作者正在回复评论。原先回复评论于容惜辞而言没有什么新奇的,成魂如此之久,他早已见过了无数次,但这一次吸引他的,是这评论的内容,以及一个很明显的“-2”。
网友:气愤评论:《受之无愧》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9-16 19:05:13 所评章节:21
作者搞什么啊,前面还写温御修跟明莲在酒楼喝酒见面后,温御修为了夺回那什么令,便跟着明莲去千香阁,最后却因为温御修不愿同明莲OOXX,所以死掉了。结果作者你却伪更,大改了剧情,多了个“不知名的人物”出现帮助温御修,戏份全让温御修跟“不知名人物”占了,明莲反倒变成配角了!现在剧情走向全部变了,温御修到最新章都还没死就不说了,主角明莲都被温御修与“不知名人物”给压到了头上,看着真憋屈!!!还有,这“不知名人物”是谁啊,都没个名字或者类似“白衣人”的称呼吗,就用“不知名人物”代替也太让人出戏了吧?我说作者你写作都没大纲的吗?人死了又复生,主角变配角,怎么写的文啊!弃文!
容惜辞歪着脑袋盯着那-2半晌,他犹是第一次见着-2分这东西。这作者写的文甚少有评论,甚至可谓是读者都不多,每日看着她写得不亦乐乎却未有几个看她文的人,便好比在上演一*角戏,没有观众也没有拊掌喝彩,容惜辞见之,虽不喜她,但毕竟是创造自己的主人,心里难免会替她感到心寒与落寞。在现实世界游走的他,自然知晓这-2分代表什么含义,平日里只见过2分和0分的他,未想到,竟能见到了一个-2。而这-2的内容,让他有些一头雾水。
直待作者愣怔了片刻,狠心将方才回复的内容删掉,点开这21章以及前后几章的内容时,容惜辞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几章,写的乃是他作为“不知名人物”穿越到温御修与明莲相识之前的事情。在他穿越前的内容,讲的还是明莲书信给温御修一封,邀他相见,那时温御修还未真正登场露脸。忽而,却见内容急转,一句话带过,便到了几日后,“不知名人物”突然凭空出现,在路上差些被马撞,结果意外砍了马的前腿,被马主人追及,逃跑过程中与温御修相见,之后,便是后来“不知名人物”同温御修一块对付明莲,去千香阁的内容了。最后的部分,止在了“只见天地变换,那一幽静的小庭院便不见了踪影,而是换成了——”这一句上。
迷茫地眨了眨眼,将这些内容以及作者此刻正打开的原稿对比一瞧,容惜辞惊然发觉,自己的出现能改变既定的剧情。原先这文还未发到网上时,他改变的只是文档的内容,而发到网上后,便会改变网上的情节,而原文档内容不变。且随着他与温御修的动作,这网上的内容会随之变化,自动将他们的行为生成文字,篡改原定剧情,写成一篇流畅的章节,是以方会有现下的主角变配角,人死又复生之说。他敲了敲下巴,瞄了眼那面对-2分咬牙切齿,却不得不敲下“亲,我冤枉啊,我不知道是谁盗了我的号,改动了我的剧情。我没打算要把温御修复活的,他在我大纲里就是个注定要死的配角,也不知道谁动了我的剧情”的作者,思虑半响。
瞧她回复的内容,摆明便是还想将温御修写死。容惜辞愤怒地跺了跺脚,既然你要写死,我便救!还得让你写不下去!
看着面对-2分挠头抓痒,又是上一个叫什么QQ的东西寻人哭诉,又是修改登录密码的作者,忽地计从心来。瞧她的模样,好似特别讨厌-2分,那若是自己能大改剧情,惹得作者接连受到-2分,她可会气得不想再写?
一道灵光蓦然闪过,盯着这电脑屏幕,容惜辞心里冒出了一堆乱七八糟的阴谋诡计。
未过多时,作者便将评论一一回复完毕,瞄了一眼身侧那本《攻成身退》,兴致缺缺地将其阖上,趴在桌上对着电脑东点点西按按。
无趣了老半天,还是打开了后台,逐章阅览,并把原稿文档打开,意图将原稿内容复制放入后台,修改文章。
见到自己的书册已经阖上,大感机会到来,趁着作者修文之际,容惜辞闭上眼,就闷头穿过作者的身子,撞进了电脑里。
一个趔趄站定后,环顾四周,发现自己正在一条走廊之上,听着下方极其清晰的叮叮当当碗筷敲击声,目光下掠,发觉正处在一间将近打烊的客栈里。困惑眨眼,他一路沿着走廊,逐间乱逛,毫无目标而行。
但未走过几间房,这步子便僵直停下了。
站定在一间颇大而奢华的房门前,侧耳一听,里头的声音怎地如此熟悉,时扬时沉,时断时续,啧啧啧,摆明便是交|欢的声音,而这声音的主人,竟然是明莲!
哈哈哈,默默在心底叉腰大笑,果真不愧是主角,在哪儿都能遇上。如此好的机会,定要搅他个鸡犬不宁!
心里如是想着,这手上就开始行动了。
容惜辞的轻功高绝,是以窝在房门外,都可保证不会被明莲听着。
他行出了客栈,翻身到那间房的屋顶上,轻轻掀起一片砖瓦,低头下望。
只见红绡帷帐旁,散落了一地的华裳,而里头之人的吟哦动听诱人,剧烈的动作带动的床摇,喝着他的吟声,平添了几分魅惑。
咕隆一声,吞沫一口,容惜辞点上了自己的几个穴道,以免自己听了那动人的吟声而动情。明莲不愧是情场高手,便是容惜辞这见惯风月之人,都不免佩服,这当真是他听过的最诱人的吟声了。
强忍着体内的躁动,容惜辞赶忙从怀里掏出了一小瓶药,捏住自己的鼻子,旋开药瓶,使得里头的药雾散出,弥漫入房。
未得多久,房内的激烈运动声逐渐低沉,吟哦则换成了——
噗、噗、噗的放屁声……
只听这放屁声接连不断,缠缠绵绵,时而如鸡鸣高昂,时而如打鼾低沉,同这吟哦之声,声声相合,那叫一个词:动听!两个词:魅惑诱人!臭屁声,都能被他们放出了高山流水的叠韵,简直是举世无双!臭烘烘的屁都给放出了让人沉醉不已的香味!
“噗——”容惜辞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以免这强忍的大笑声同他们“臭味相投”。
满意地听到他们兴致缺缺的结束这场欢|好后,容惜辞大笑着离去,只留下强憋的笑容在空气中流转。
离去未几,心觉光捣乱一章的内容不太过瘾,思及先前温御修自尽后回到自己书册里的事儿,他便狠下了心,掏出了一粒可让人安眠死去的药,囫囵吞下,很快便回到了现实的世界里。
此刻作者犹在修改文章,他没法瞧他改动后的剧情成了什么样,但左右他没甚损失,便决定再穿多几次,多改动几个。
闷头一撞,他又来到了一间酒楼里,此刻正是大白日,酒楼里热闹非凡,人声鼎沸,四周环顾,便看到了正坐在楼上独自一人品酒的明莲。
心下一喜,容惜辞眼珠子转了几圈,便从怀里掏出了一张人皮面具,简单覆在脸上,整了整衣衫,迈着幽雅的步子,款款走向明莲那处。
“公子,可要听琴?”
此时的明莲,不同于先前见过的妖冶魅惑,而是多了几许少年应有的无邪与纯真,年纪大抵未及弱冠。
“哦?”兴趣被容惜辞出尘的模样与玉琴挑起,仅是微有一怔,明莲脸上便晕了一抹笑,“你可会弹什么曲儿?”
“这便得看公子你想听什么曲儿了。”容惜辞努力将自己的嗓音挑出卖艺人的柔腔,缠缠绵绵,若是普通男子听之,只怕这心儿都醉了。
明莲横睨了他一眼,嘴上放笑:“狂气!好,那你来一首《醉枕江山》!”
容惜辞眉目盈盈,颔首笑道:“好。”撩袍轻坐,抬起两手,拨弦轻弹,一曲荡气回肠,男儿意气风发的铮铮铁骨之歌霎时从手中流转而出。低垂下目,余光轻落明莲之身,不意外地见到他为自己这首曲所震慑。
弹琴之人,最讲求的是境,明莲瞧容惜辞那柔软身板的模样,断不会将他同那些战场杀敌的男儿联系到一块,便误以为容惜辞弹不出那种豪迈男儿的气势,殊不知自己却是低估了他。原先眼中的轻蔑,逐渐地转为了佩服。一曲作罢,他还回荡在那金戈铁马的沙场之上,沉醉于铁马冰河之中,浑然未觉容惜辞暗中在他茶杯里下了药。
直待一道拊掌声响起,方将他从那浩然的意境中拉扯出来。
“妙!甚是妙哉!”掌声由梯下传来,须臾便随人行而响彻楼间,一人缓步上楼,现出的容颜让初见的容惜辞浑身一震。
温御修?
“温庄主。”明莲回神,一挪凳子,急急然起身迎客。
“明阁主。”来人回应一声,行至明莲对面的位置撩袍而坐。双腿大张,两手骨节有力,平稳的放于膝上,仅是一个简单坐姿,便途生浑然天成的王者之势。
容惜辞怔愕片刻,那人的气势轩昂,眉宇中同温御修有些相似,若非面容与气质不对,他当真以为是温御修,莫非……这人是温御修的亲戚?可温御修的亲戚又怎会同明莲有联系?
但他还未能深究,明莲便使了一锭银子给他,让他离开。
人家给了银子,他再留在此处当是不对。瞧着那温庄主似对自己的琴音有所喜爱,但因他性子傲,断不会道出期望他人留下自己的话。是以只得撇了撇嘴,迈步离去。
摸着手里的银两,掂了掂,明莲倒也大方,一给便是十两,端的有钱。平日里他都同温御修在一块,加之他是外来客,是以未有囧朝的银两,如今有了钱,凡事都好办许多。灵动的双眸转了几个圈,便绕到了酒楼的后院,脚步一蹬,跃至大树之上,行到了明莲两人所在的附近,伸长了耳朵去倾听他们的谈话。
那两人都是武功高强之辈,他虽可担保明莲不会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但却不敢保证温庄主听不到。
未免现出身形,他不敢靠得太近,加之酒楼声色混杂,他也只迷迷糊糊听到什么“红香”“交易”“不做”“龌龊”之类的话。
嗯,龌龊?容惜辞歪着脑袋,摸了摸下巴,莫非这温庄主在骂明莲龌龊?估摸着这时间也差不多了,容惜辞将拉长的脖子伸了回来,轻轻地纵身一跃,似个猴儿一般,灵巧地穿梭在茂密的树间,不一会儿,便跃到了一株正对着明莲两人的远处大树之上。这株大树,虽可见人,但因距离比之方才那株更远,是以听不见声。
只见明莲同温庄主谈了几句后,脸色渐变,手不着痕迹地下落,抚上了自己的腹部,另一手握拳抵于桌上,青筋显露,骨节被攥得发白,可见是在强忍着从身体内涌上的泻意。
捂着嘴巴,容惜辞心头的笑憋得脸都红了,屡次看见明莲吃瘪,他真是一身轻松与舒爽。未过多时,明莲显然再难忍受,当即匆匆起身,同温庄主道别,脚也不停地便奔走了。
温庄主虽有些不悦他这般失礼,但也未说什么,转身便走。
温庄主的身影渐离视线,容惜辞的兴趣逐渐被他点起了,他掠下地,翻墙出了酒楼,便要去寻温庄主的下落,哪知人海茫茫,举目四望,竟是一个熟悉的身影都见不着了。
这一次小捣乱成功后,容惜辞简直是上了瘾,赶忙服药把自己弄死,回去了现实世界里,接着继续穿进去,将里面既定的剧情搅得是乱七八糟,鸡飞狗跳。而他因为都是穿进一次,给明莲下药一次,再度穿别的时间地点,是以于明莲而言,容惜辞所出现的时间,是完全断开未有联在一块的,因而他完全不会将之前遇上的事联系起来,只会以为是自己有了什么毛病。
容惜辞每次都是暗中给明莲下泻药,或是趁着他欢|好时,捣乱一下,让他有欲|望都不出,借此来过把瘾。而他那手轻功,也是因此而变得愈发厉害,现在哪怕是落在离明莲更近的地方,他都能保证明莲发觉不到。能有一样比天下第一的主角厉害之处,这优越感顿时而生,心里那可是说不出的满足。
他暗地里捣乱了不知多少次,满足地拍了拍胸脯,静等着看作者被气得跳脚。这文里的时间与现实世界是完全混乱的,有时候他在文里过了个把月,现实世界里才过了几天,但有时候时间又是同步的。但也是这种乱,给了他方便,因而他折腾了明莲数十次,这在现实世界里,不过是一个晚上的时间。
眼看折腾得明莲差不多时,他也疲惫了。打了个呵欠,决定再给明莲下一记重药,就停歇。
趁着作者打开另一章节阅览修改之时,容惜辞嗖地一下,又穿了进去。
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身在一处漆黑的小道之上,万籁俱寂,月中西斜,显然是深夜时分。举目远眺,只见丈外有座深山,而此处,俨然便是通向深山上的小道。
不过,这深山为何如此熟悉,好似……
嗖,还未待得他发觉此处为何地,便听一记凌空的脚步声从不远处扬起。
侧耳一听,容惜辞微蹙眉头。这人的脚步声中急中带缓,左脚落地颇重,步伐有些紊乱。若未估错,那人应是受了重伤。
果不其然,随着脚步声趋近,血腥味也随之扑鼻而来。
依据明莲乃是不死主角的定律,来人显然不是明莲,那会是何人?
须臾,他便得到了答案,只见一袭黑衣冲破了黑暗,朝他奔来。发丝凌乱,容颜憔悴,虽身着黑衣,但血腥味却浓浓的散发,若再如此运功跑下去,只怕这人便要流血而亡。
本来这故事里的人与容惜辞毫无干系,不论他救是不救,该死的人还是会被写死,再者,他也只是穿到这里一会,等会儿又得回去现实世界,是以他压根便未有救人的打算。
可是,却在看到那人面容时,强压心头的冷漠便点起了火光。
那人竟是他上次见到的温庄主!
此刻,他面现死灰,运功时嘴里都在吐着气,目光空洞,看到容惜辞,也仅是双眼微微一亮,复又继续朝前跃去。
容惜辞身无杀气,温庄主自然不会将他视作敌人,可以防万一,他在掠过容惜辞时还是特意放慢了脚步,以免被容惜辞中伤。
容惜辞也未理会,在温庄主掠过他时,侧目打量了一下,眉心一沉,勾出了不满的眉痕。
“你的伤势过重,不加止血,只怕你跑不出几步,便会毙命。”
脚步一顿,温庄主长沉一口气,略作挣扎后还是加快了脚步,继续远奔。
容惜辞最不喜不惜命之事,不悦地哼了一声,耳闻到不远处的追及声,冷然道:“依我说,你倒不如隐到树间,尚可掩上一掩,盲目地跑,可不是个好法子。”
此话一落,温庄主的脚迅疾地朝右一拐,顷刻便隐到了一片树丛里,只流下轻飘飘的一句“多谢”。
掏出一瓶药,将树丛附近的血迹清理干净,容惜辞缓缓站定。所幸这人的血迹遮掩得很好,隔一段路方落下一两滴。
未过须臾,便听脚步声随风掠至,迅风一刮,几人现到了容惜辞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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