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阴间十八层地狱解读),接着再看更方便。
大学生:楚胜南初来辽东市找工作,人生地不熟的他与是一群陌路人一起合租,住进了一栋死人住过的楼房:阴都北苑。因为之前和房产中介公司的签下了租房合同,后来他们发现房子里有不干净的东西,就想去找承租方退还押金和房租,但是他们已经签下合同,甲方拒绝了他们的要求。为此,他们还发生了争执,由于所签的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应,他们就算有理也说不清了。
迫于无奈的租下这套房子后,楚胜南他们就只好住在里面,等房租到期,到时候有钱再换别的房子。不想他们一住进来之后,就发生了一连串的怪异恐怖事件。在白天的时候,时常有人会做噩梦,楚胜南和其他几个人在晚上的不同时候,能听到奇怪的滴水声,不仅如此,还能听到小女孩的哭声,到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会有一个穿着红色衣服,披头散发的女人在楼道里来回游走,时不时发出凄惨的悲鸣声。
楚胜南的合租对象:湘香每次入睡的时候,等睡熟之后就会做噩梦,但梦醒之后,就会看到一个神秘个诡影站在自己身边。几次受到惊吓,她失魂落魄,精神萎靡不振。然而在她受到惊吓的时候,他时刻都陪在她身边照顾她,才让她从惊吓中回过神来。
一次无意的发现,楚胜南他们在湘香的床底下找出一堆残缺无形的尸骨,从此拉开一场惊悚大幕,上演了一段惊心动魄的人鬼大戏。
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不是有人亲眼所见,亲耳听到,根本就不会相信这事实的存在。生老病死,周而复始。六道众生,皆有因果。人生前有肉身精魄,死后有尸身鬼魂。鬼之所以存在人间,或是因为戾气太重,无法得到超度,或是业果未尽,寻母体转世投胎。是非因果,一切尽在不言中。
几年前留下的一张报纸,揭开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阴都北苑所建风水问题,凡是住进这栋楼房里的人一一死于非命,无一幸免。神鬼般的传闻铺天盖地,欲盖弥彰,事实真如报道中所说的这么可怕?然而“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若不是有人亲眼所见,怎能信以为真?
死了好几年的老太婆,常在自己门口来游荡,她虽然对人友善,但却阴险狡诈。能伤人于无形,置人于死地。一个经常在坟地里徘徊的老头,不知是人是鬼?猛然发现,原来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患者。还有那些枉死的无辜群众,时常会主动找上门来诉苦。
不知是因为被鬼吓死了?还是自杀的原因,除了楚胜南之外,凡是见到鬼怪的人,一一死于非命。错综复杂的案情,诡异离奇的事件。让人匪夷所思,疑念重重。
揭开诡异谜团,在自己身处危难之时,楚胜南因缘巧合,遇到一位半道出身的算命先生。算命先生穷途末路,将自身携带的宝贵之物:天君桃木符卖给了他。两人初次见面,就话语投缘,先生以看手相测凶吉,由此发现他有大凶之兆。不是自己死,便是自己身边之人死。
戴上护身之符,百鬼不侵,无法近身。和同伴出行外出,楚胜南他们偶遇诡异司机,结果被带到阴森坟地。暮然回首,才发现原来这个司机并不是人,而是一个鬼。恐怖坟地惊现无头女尸,食人者,当危险来临之时,大难不死的他们逢凶化吉,被一个守墓人所救。
阴都北苑暗影朦胧,阴森恐惧。十五月圆之月,初现天狗食月之象,整栋大楼在此时逐渐下沉,进入地下深处。一时间地动山摇,楼房倾倒,开辟出了一条通往地下的黄泉路,阴曹地府由此进入,阴间十八层最深处,无论生死之人,一入地狱,永不超生。
楚胜南其余同伴因此全部丧命,他想伸手去救他们,却为时已晚。进入地下,他的同伴们已变成鬼魂,乘坐地下的死亡班车,踏上了去往黄泉的路。因为他没有死,所以不能解救他们。在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候,与他结缘的算命先生突然来临,再次与他相遇,他愿意帮他一臂之力。
得知楚胜南同伴魂归地府,因救人心切,算命先生利用道术开启“阴阳乾坤阵”,对接皓月灵光,吸收地府魂魄。为找寻同伴们的魂魄,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擅自进入阴曹地府,将他们的魂魄收回。
乘坐死亡班车到达黄泉路,黄泉路上阴森恐怖,到处都是游魂野鬼。背棺鬼专门运送死人棺材,哭灵怨娘戾气缠身,哭声彻耳,午夜追魂人勾魂摄魄,凡是被他勾走的魂魄都无一幸免,要不是魂飞魄散,要不是被送入阴曹地府。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还好算命先生下来的时候,身上带了不少的冥钱冥纸,把这些某些贪财的鬼打发了。至于楚胜南,有护魂天君帮忙,自然会逢凶化吉。
踏上黄泉路,难有回头时。然而找不到同伴们的鬼魂,楚胜南并不甘心。但有天君协助,他们就找到了同伴们的藏身之所。无意中发现,却见还有几个同伴不见了踪影。湘香告知事情,才知道他们被牛头马面的阴差带走了。
一路匆步追踪,楚胜南他们很快就追上了他的同伴们,然而这时的他们已经过了奈何桥,往酆都城走去。为了不让他们进入地狱,及时解救他们,算命就重返人间,并利用道术将皓月灵光引射进阴曹地府,将他那些同伴的鬼魂吸出来了。可是在把他们吸出来之时,同时他也把阴间其它鬼怪也吸出来了,其中数量最多的是饿死鬼。
当饿死鬼乱世,人间永无宁日。算命先生因此而犯下不可弥补的大罪,引起一场轩然大菠,这场无法避免的浩劫,由此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