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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让迎春给她装一碗炒兔肉,送给门房,方便她以后出入,是为长远考虑。她自己满足了口腹之欲,想到宋好年就未免有点抱歉,回家后加倍用心整治饭菜。
奈何宋家材料有限,宋好年又不像她长了条精细舌头,竟没吃出来好坏,反而担心地看她:“你咋吃这么少?”只当她又病了。
百合哭笑不得,忙说自己去看妹妹,在迎春那里吃过了。
吃过饭,趁着天光还亮,百合跟宋好年说了自己已经同柳家管厨房的升大娘搭上线的事情:“已经说好了,日后咱们捉到野味,只管先送去给她。”
宋好年只顾点头,觉得自家媳妇了不得,以前看着木木呆呆的,没想到一出手就拿下升大娘,给家里添了一笔收入。
“你让我留几只活兔子,今天的都太大,没留下来。”
“不急,哪天抓到小的别杀就行。”百合要小兔子另有他用,额外叮嘱宋好年一句。
于是宋好年去院子里剥洗兔子,兔子内脏基本都不能吃,但柳义家里养的黑子很喜欢,最近黑子见到宋好年都格外热情,尾巴恨不得摇到天上去。
百合搬着板凳坐在门口,身边一盆火,就着有点朦胧的天光补衣服。宋好年长年累月在外面奔忙,衣裳很容易磨破,只有实在穿不了他才会拿去求柳义嫂补一补,像是袖口磨破,裤管上破个洞之类的小处他就不管。
现在百合愿意管起这件事,拿各种各样的布头打补丁,缝补得整整齐齐,宋好年心里极是高兴。
而且百合手巧,她给宋好年补衣服还没什么花巧,在自己的衣裳上面,用碎布拼成图案来遮破洞,又好看又新鲜,不细看还只当她穿着什么新样式的衣裳。
毕竟没有灯,百合不敢太耗费自己的眼睛,不然以后老了可有罪受。再加上总低头用针对脖子也不好,百合每隔一会儿就抬头活动活动脖子,向远处看看。
每回一抬头,就见宋好年瞧着她傻笑。百合有心说他,偏偏他也没耽搁手里的活,只好随他去。
心里却觉得这样的感觉非常新鲜,算起来百合上辈子也是没谈过恋爱,人家给她介绍的那个人是冲着结婚去的,两人见了两面,觉得彼此都合适就定下来,忙着调动工作、买房,种种筹划不一,唯独没有发展感情的意思。
当时百合想着,感情是一种奢侈品,只要日子平稳地过下去,时间长了两个人总会处出感情,那种亲情比什么刻骨铭心的爱情都要来得让人安心。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会一下子穿越到几百年前,成了一个农夫的妻子。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她会在这个农夫傻乎乎的笑容里,产生甜滋滋的感觉。
她清晰地意识到,两个人的感情在生根发芽,从他们的日常相处里汲取养分,并且会长到枝繁叶茂的程度。
百合并没有什么不甘的感觉,农夫没什么不好的,有些人锦衣玉食却狼心狗肺,比这个农夫差了不知道多少呢。
她宁愿和宋好年一起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好日子,也不愿意像从前看的小说里那样,在某个有钱人的后院里,和一帮女人斗得你死我活。
次日百合拉着宋好年,把约定好的兔肉送到柳家厨下,也是让宋好年认路、柳家的人认脸,以后便是她不来,宋好年自己一个人也来得。
五只兔子,剥洗干净之后也有十来斤,升大娘都不过称,随手一拈,数出三十个钱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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